我国改革开放已走过四十多年的风雨历程。四十多年来,我国不仅从一个经济落后的贫穷国家逐步发展成为经济快速增长的发展中国家,也从一个法制基础十分薄弱的国家逐渐发展成为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的国家。回顾和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发展的成就和经验,展望和研究广东法治建设的未来路径,对于凝聚法治最大公约数,推进广东法治建设全面深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法治建设的主要成就
1978年,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我国拉开了恢复与重建社会主义法制的序幕。邓小平同志总结“十年文革”的沉痛教训指出“制度还是更靠得住”,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法制方针。但是,当时中国的法律几乎为空白,很多法律没有制定出来,整个社会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因此,迅速制定一批法律,恢复和重建被破坏的法律秩序就成为十分急迫的任务。于是,我国开始大规模地制定新法律,仅在1979年7月1日这一天,就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在内的七部法律。此后,我国陆续制定了一大批重要法律。198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称“82宪法”)颁布实施,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了更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1997年,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治年份,我国正式开启和探索法治国家建设新的征程。这一年,“依法治国”被写进党的十五大,从“法制”到“法治”一字之差,反映的却是中国共产党执政观念的巨大提升和人们法治观念的全新转变。1999年3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纳入宪法。2001年,国家把每年12月4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整体推进普法教育。2004年,我国法治建设在宪法、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均有推进,中国法治建设呈现系统性和整体性特点,“尊重和保护人权”被正式写进宪法,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把依法执政确立为党执政的基本方式。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等各个方面均基本实现有法可依。
2012年,是法治建设全面推进的一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入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确定下来,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主旋律。同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强调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树立宪法法律权威。2013年11月,党中央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强调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强调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1]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描绘和勾画了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治蓝图。2018年3月,我国对《宪法》进行第五次修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最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从而将法治建设提升到一个全新高度。
二、我国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经历了探索、发展、完善、深化的过程,其间虽历经曲折,但还是取得了重大成就,为实现法治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打下了坚实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凝聚共识一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
(二)法治规律和中国国情相结合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以人民为中心一彰显法治本色
(四)立法先行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五)狠抓“关键少数”一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加快法治广东建设应解决的主要问题
广东的法治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处于领先水平。但是,随着党中央对于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与人民群众对法治期待的不断提升,法治建设面临新要求和新挑战。全面推进广东法治建设再出发,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再上新台阶,笔者认为,应当着力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坚持改革与法治双轮互动
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对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寄予厚望,提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今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把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规划和谋划发展是广东改革发展新的经济增长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两者唯有携手并进,才能相得益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应当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尽管在改革的浪潮中,广东一些城市已经走出了一条以改革推进法治发展、以法治引领和保障改革发展的成功范例。但是,粤港澳三地要真正实现互通融合,亦存在不少法治困难。法治发展的差序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湾区城市群法治协同发展;粤港澳经贸合作法律规范基础的缺失导致粤港澳深度合作依然停留在以政府协议政策导向上;粤港澳三地立法、执法、司法的法治冲突根本上影响着三地合作向纵深发展。学会用法治的利剑为改革披荆斩棘,以法治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深化实化,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坚持法治、德治与自治良性互动
(三)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国际法治和区域法治相协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与世界的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同国际社会的互联互动也已变得空前紧密,我国对世界的依靠、对国际事务的参与在不断加深,世界对我国的依靠和影响也在不断加深。观察和规划改革发展,必须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国际国内两类规则。[6]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我国法律与世界规则衔接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世贸规则倒逼加快国内法治改革,有力推进了法律透明化、国际化,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繁荣富强营造出良好的法治环境。当前,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我国和世界各国的联系更加紧密和频繁。广东省作为中国与世界融合互通发展的窗口和前沿阵地,如何在遵守和维护国际法和国际秩序权威严肃性的前提下,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如何进一步协调与港澳两地在法律文本、司法、执法等方面的差异,促进粤港澳三地共同繁荣发展,有待进一步细化思考。
(四)坚持顶层设计与试点探索、先行先试相结合
(五)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高市民法治素养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关于中央政治局工作的报告[M].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4-5.
[2]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2.
[3]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M].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8.
[4]顾培东.世界法治模式不会定于一尊[J].红旗文稿,2018(01):40.
[5]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140.
[6]张文显冲国法治40年:历程、轨迹和经验[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8(09):19.
[7]中央外事工作会议在京举行[N],人民日报(01版),2014-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