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导图,简单来说,就是一种将思维过程图形化的工具。它以一个中心主题为核心,向外辐射出各个分支,每个分支再进一步细化,形成一张层次分明、逻辑清晰的图表。在备考199管理类联考逻辑推理时,利用思维导图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梳理知识点、理清逻辑关系、构建知识框架。
2.为什么要用思维导图备考?
首先,思维导图能够直观展示知识点的内在联系,让我们对逻辑推理的体系有一个全局性的把握。其次,通过绘制思维导图,我们可以主动参与到知识加工的过程中,加深记忆和理解。再者,面对复杂的逻辑题目,思维导图能帮助我们快速定位关键信息,减少思维混乱,提高解题效率。
3.如何开始绘制思维导图?
绘制思维导图并不复杂,但需要一定的技巧和耐心。你可以从确定中心主题开始,比如“逻辑推理”这个大类别,然后围绕它展开各个分支,如“演绎推理”、“归纳推理”、“论证有效性分析”等。在每个分支下,再进一步细化出具体的知识点、技巧或例题。推荐使用专业的思维导图软件或手绘纸笔,根据个人习惯选择即可。
二、实战应用,思维导图助力逻辑推理备考
1.知识梳理,构建知识体系
2.技巧总结,提升解题能力
在复习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逻辑题目和解题技巧。通过思维导图,我们可以将这些技巧进行分类整理,如“条件推理技巧”、“削弱论证方法”、“加强论证策略”等。这样,在遇到相似题目时,我们就能迅速识别并应用相应的技巧,提高解题准确率。
3.错题反思,查漏补缺
做错题是备考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环。对于逻辑推理题目来说,错题往往能反映出我们在某个知识点或技巧上的掌握不足。此时,我们可以利用思维导图进行错题反思,将错题类型、错误原因、正确解法等信息记录在思维导图中。这样,在后续的复习中,我们就能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避免重复犯错。
三、进阶策略,让思维导图成为备考神器
1.动态调整,持续优化
备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学习的深入和理解的加深,我们可能需要对思维导图进行不断的调整和优化。比如,发现新的知识点或技巧时,及时添加到思维导图中;对于已经熟练掌握的内容,可以适当简化或删除。这样,思维导图就能始终保持其高效性和实用性。
2.联想记忆,增强记忆效果
3.团队协作,共享资源
备考路上,我们并不孤单。与同学或研友一起备考,不仅可以相互鼓励、共同进步,还可以共享资源、交流心得。在绘制思维导图时,我们可以尝试与他人合作,共同构建和完善知识体系。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效率,还能从他人的视角中发现自己的不足和盲点。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简章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必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开具的退学证明或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推免生接收办法由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另行公布,具体参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五)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方可报考。
(六)党校学历及军队学历证书必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认证方可报考。
(七)我校会计学学术硕士、审计专业硕士、会计专业硕士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要求
4.考生须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2.考生网上确认时均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我校和各报考点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初试:
考试科目: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审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金融、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补考。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时将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同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
(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将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录取坚持按需招生,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三)录取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培养政策和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与全日制定向考生不解决住宿)
(四)录取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我校不接收定向就业研究生的户口、档案等关系和材料,考生不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公费医疗、公交卡及火车票交通优惠等待遇,毕业时回原单位定向就业。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六)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当年的招生计划。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信息公开公示:
学制:
学费: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我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