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税法宣传教育的通知
税总发[2017]53号2017-4-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一、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学生税法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依法征税和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加强青少年学生税法宣传教育,对于促进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税收法治观念,增强全社会的税法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税务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刻认识青少年税法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将青少年税法普及教育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青少年税收法治教育工作水平。
二、加强青少年学生税法宣传教育的总体要求
加强青少年学生税法宣传教育,要遵循青少年成长规律和法治教育规律,坚持规则教育、习惯养成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税法知识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统筹安排、梯次推进。
三、加强青少年学生税法宣传教育的主要举措
加强青少年学生税法宣传教育,要注重内容的生动性和方法的多样性,将税法知识渗透到教育教学活动中,使青少年学生在丰富多彩的税法宣传教育活动中潜移默化接受税法知识,使尊崇税法、学习税法、运用税法成为青少年学生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二)积极开拓校外第二课堂。以多种方式推进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在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税法知识竞赛、校园演讲、动漫比赛等宣传教育系列活动。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多媒体教学、校园广播等形式,不断拓展学校税法宣传教育阵地和载体。统筹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将税法宣传教育作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重要教育内容,深入开展智能互动、寓教于乐的税法普及教育。组织学生参观税史博物馆、税收文化展厅等税收普法教育基地。设立税收体验日,邀请学生代表到税务机关和办税服务厅,增强办税体验。
四、加强青少年学生税法宣传教育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税务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沟通协调,制定实施方案,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动青少年学生税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地税务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实时报道开展青少年学生税法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坚持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线上线下相结合,切实推进税法宣传教育由学校向家庭、社会延伸,不断提升青少年学生的税收法治意识和税收法律素质,探索建立青少年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总结推广。各地税务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善于总结青少年学生税法宣传教育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并将典型做法及时报送税务总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税务总局和教育部将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并予以推介,扩大青少年学生税法宣传教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