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童心共护未来“六一”儿童节送给孩子及家长们的法律小常识

答:《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B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否可以注册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

答:不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C未成年学生是否可以把手机带入课堂?

答:不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条规定,学校应当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

D中学生,想要拿自己压岁钱跟同学去酒吧,家长能否准许?

答:不能答应!《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E孩子总是磨蹭,不认真学习,家长辅导作业情绪崩溃,可以动手吗?

答:不可取!否则就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F家长不想带娃,将手机直接扔给孩子任其自娱自乐,这样行不行?

答:不行!这一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G孩子7岁,父母忙于工作,将孩子一个人留在家可以吗?

答:不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H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有何限制?

答:《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I营业性娱乐场所是否可以招用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答:不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J学校、社区、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注意什么?

答:《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学校、社区、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送给家长们的法律小知识

K未成年的监护人都有哪些监护职责?

答:《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四)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七)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十)其他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

L监护人不得对未成年实施什么行为?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三)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参与邪教、迷信活动或者接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侵害;

(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五)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六)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七)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八)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

(九)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十)违法处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一)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

童心未成年人或者其他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监护人父母不得应当

THE END
1.鱼泉科普青少年法治教育知识科普速get!(4)遵守法律法规,带头宣传法律基本常识。 13、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不良因素有哪些? (1)不良家庭教育的影响:父母冲突、破碎家庭、家庭教育方法不当; (2)不良学校教育的影响:重智育轻德育; (3)不良交往的影响:不良交往促使未成年人形成犯罪动机。 http://www.meitan.gov.cn/jgsz/xzjdbsc/yqjd/zfxxgk/fdzdgknr_5716410/zcls/202409/t20240918_85721877.html
2.中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精选9篇)在中学生中开展网络安全教育,要重视对其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让中学生了解基本的计算机法律,加强中学生对各种计算机网络法规、安全管理通知、保密管理规定等相应法律条文的学习,完善中学生自身的计算机法律知识,使其自觉地遵守规定,规范自身的网络行为,合理合法地利用网络。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i4j3k446.html
3.法制经典案例教案(20篇素材参考)4、通过这节法律课,希望大家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在学校做好学生,进入社会做好公民。 5、布置作业:同学们以周记的形式,谈谈学习法律常识体会。 法制经典案例教案篇2 主题:用法律保护自己 时间:x 地点:x 班会目的:培养学生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和法律信仰,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http://www.jiaoyubaba.com/jiaoan/75394.html
4.选必二:法律与生活?本书是中学生法律常识课教材。课程教材分为四编,每编有4-5主题,每个主题以一定角度选用3-4个生活中的案例。在教材内容的组织和编排上,以生活逻辑和事理逻辑为明线,以法理逻辑为暗线。全书旨在通过日常案例向未成年人宣传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亿图脑图MindMaster原创思维https://mm.edrawsoft.cn/template/368765
5.家和万事兴——“人世间”里的亲情温暖与法律常识“人世间”里的亲情温暖与法律常识 ——《薪火相传有继承》综合实践活动设计 一、活动依托教材分析 本活动所依托的内容是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第二单元第五课的第二框题。本框与第一框题“家和万事兴”一起围绕家庭这个主体阐明了家庭中的亲子关系与财产继承关系,同时也为下一课“珍惜婚姻关系https://zujuan.xkw.com/thematiclist/16pt3388ct8385n2535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