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越来越多的群众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选择运用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权益。贵州12348律师来给您列出“法律维权”到底需要哪些成本。
【12348律师说法】
一、案件受理费
指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一)财产类案件是指: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类案件:指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1.离婚案件
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二、申请费
(一)执行费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保全费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PS: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支付令: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公示催告: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每件400元。
(六)破产案件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三、其他诉讼费用
指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四、如果需要聘请律师帮助您维权需要支付的律师费
以贵阳市为例可做参考标准:
(一)刑事案件按照各诉讼阶段分别计件收费:
1.侦查阶段,收费6000元/件-33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收费7000元/件-36000元/件;
3.一审阶段,收费8000元/件-50000元/件;
(二)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6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比例累加收费:
(1)标的额1万以下部分,不低于6000元/件;
(2)1万至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为7%;
(3)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6%;
(4)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5%;
(5)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4%;
(6)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3%;
(7)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2%;
(8)2,000万元至以上部分为1%
(三)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不低于:35000元/年
(四)代理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中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0元/件。
五、民商事主体自愿选择仲裁程序产生的仲裁费用
以贵阳仲裁委为例可做参考标准:
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
案件受理费用于支付仲裁员报酬、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必要开支。案件处理费用于贵阳行政区域内的仲裁员在本市办理仲裁案件所支出的差旅费及其他费用,以及用于制作、直接送达或者邮寄仲裁文书等必要开支。
选定贵阳市行政区域外的仲裁员,当事人应当另行交纳该名仲裁员因办案而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合理费用。
【12348律师提醒】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4.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5.依照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6.个案咨询欢迎随时拨打贵州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获得专属法律服务。
主办单位:贵州省司法厅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太慈桥社区花溪大道北段262号万科翡翠滨江A1号楼19~24层邮编:5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