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障执业权利切实规范执业行为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这次会议是经党中央批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召开的,这在我国律师事业发展史上还是第一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研究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发挥好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会前,中央政法单位研究起草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司法部对《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作了修订,起草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一并提交这次会议讨论,请大家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律师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当前,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正在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律师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从经济全球化新趋势看,随着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在全球范围内加速流动,各国之间经济贸易、人员往来不断增多,国际法律服务业进一步扩大。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随着“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深入实施,涉外法律事务不断增多,迫切需要一大批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业务的律师。但目前,全国能够熟练办理涉外法律业务的律师不到3000名,能够办理“双反双保”业务的律师不到50名,能够在WTO上诉机构独立办理业务的律师只有数名。

——从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看,无论是增长速度换挡、发展方式转变,还是经济结构调整、增长动力转换,都会有新的法律服务需求。而且,加快发展包括法律服务业在内的现代服务业,也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这就需要律师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转变法律服务方式,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从实践看,法律服务需求增长与供给不足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全国法院每年审结的850多万件民商事案件中,有律师代理的不到200万件。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还难以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近年来,不少地方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组织律师进村(社区),不仅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而且做好基层组织依法管理的法律顾问,收到了很好效果。湖北省组织律师进村(社区)以来,一些村(社区)信访案件下降60%以上。这说明,律师在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着广阔的空间。

——从社会发展新特征看,利益关系深刻调整、社会矛盾易发多发,迫切需要广大律师运用法律专长,为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律服务。近年来,吉林省保民律师事务所依托吉林市信访法律服务中心,先后受理信访案件425起,结案319起,使2812名群众息访。这告诉我们,律师在解决信访问题上可以发挥很大作用。最近,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为广大律师在这方面发挥好作用创造了条件。

——从依法治国新要求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要求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为律师事业描绘了新的发展前景。加强宪法实施、提高立法质量,需要律师发挥自身优势,推动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需要更多律师参与其中,促进政府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需要律师履行好辩护、代理职责,帮助司法机关全面准确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需要更多律师参与普法工作,促进全社会增强厉行法治的自觉性。

总之,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中,律师职业大有作为。希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律师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积极作用。希望广大律师站在时代进步的前列,发挥好熟悉现行法律规定的专业优势、相对客观处理法律事务的职业优势、立足经济社会生活的实践优势,为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积极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新型关系,共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

司法人员和律师的角色定位、职责分工虽然不同,但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承担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这种法律职业的共同追求,决定了司法人员和律师在扮演好各自角色的同时,要平等相待、相互尊重、相互支持,构建新型关系。目前,司法人员和律师之间关系总体上是健康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司法人员对律师存在职业偏见,潜意识地认为律师是挑刺、搅局的,不尊重甚至歧视律师;有的律师对司法人员也不尊重甚至诋毁、谩骂;有的司法人员和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吃喝请托,甚至违法交易、大搞利益输送等,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对司法人员和律师关系上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实事求是地说,构建两者之间新型关系的主动权在政法机关。希望各级政法机关积极主动地研究采取措施,推动司法人员和律师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

第三,司法人员和律师要正当交往、良性互动。司法人员和律师职业的天然联系,决定了两者之间既不能搞简单的物理隔离,也不能搞庸俗关系学,更不能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违法交易、搞利益输送。最近,中央纪委对奚晓明进行立案调查。作为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33年的老法官,奚晓明却同个别违法律师、司法掮客、不法商人相互勾结,收受巨额贿赂。这是司法界的耻辱。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对法官同律师的接触作出严格限制,严禁法官和律师私下会见,甚至要求法官和律师不能共同出入酒店。我国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及司法人员、律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对司法人员和律师的接触交往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希望司法人员和律师进一步重品行、讲操守、守规矩,坚守做人、处事、交友的底线,自觉做法律和正义的守护者。同时,要在合法、正当前提下加强沟通交流,消除猜忌隔阂,增进理解认同,达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这方面,有的地方司法机关设置接待、听取律师意见的专门场所,有利于密切司法人员和律师的关系,也有利于防止司法腐败,值得借鉴推广。

积极推动司法人员和律师构建新型关系,关键要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上下功夫。各级政法机关和律师协会都要进一步完善司法人员和律师职业行为规范,为构建新型关系提供制度保障。要发挥好法官协会、检察官协会、警察协会和律师协会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业务交流、专题研讨、资源共享等工作机制,努力在司法人员和律师之间搭建公开透明的沟通交流平台,增进相互了解和信任。要建立从优秀律师中招录法官、检察官制度,畅通律师进入司法队伍的通道,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对法律职业认同,激发司法队伍活力。要邀请广大律师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的方案讨论、项目论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希望广大律师积极建言献策,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执业创造更好环境

从世界各国司法实践来看,律师与当事人是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其执业权利是当事人权利的延伸。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关系到律师作用能否得到有效发挥,关系到司法制度能否得到完善和发展。近年来,我国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不断健全,执业环境不断改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还不够充分,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尚未根本解决,又出现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等问题。各级政法机关要从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重要性,深入查找、解决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最重要的是把法律已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落实到位。我国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对律师在辩护、代理中所享有的知情权、申请权、会见通信权、阅卷权、收集证据权和庭审中质证权、辩论辩护权等执业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客观地说,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律师这些执业权利的保障情况总的是好的,但也存在问题,反映比较多的是,有的民警不能及时安排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甚至以未预约会见或未收到办案机关通知为由拒绝安排律师会见;有的检察官随意解释和扩大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的范围,限制律师会见;有的法官随意打断甚至制止律师就本案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正常发问、质证和发表的辩护、代理意见等。针对这些问题,最近,中央政法单位将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这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法机关都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相应文件,进一步保障好律师执业权利,发挥好律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中央政法各单位和各地党委政法委、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这些规定落到实处。

权利救济是权利保障的重要屏障。各级政法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建立完善救济机制,确保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政法各单位要进一步畅通律师投诉、申诉、控告等渠道,及时处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违法行为,并将处理情况书面答复律师。检察机关要按照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严格履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法律监督职责,确定专门机构处理律师申诉、控告,对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建立侵犯律师执业权利事件快速处置和联动机制,对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该反映的反映、该协调的协调。对律师因依法执业受到威胁、侮辱、报复、人身伤害的,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制止和处理,并对律师采取必要保护措施。律师协会作为广大律师的“娘家”,既要加强日常服务管理,又要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主动作为,做到哪里的律师合法权利受到侵犯,哪里的律师协会就率先站出来。这样,才能赢得广大律师的信任,真正成为律师之家。

针对现有法律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还不够充分问题,我们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结合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推动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法律规定,破除制约律师作用充分发挥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使律师执业权利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进步而逐步完善发展。

四、加强律师执业的规范和管理,在全社会树立律师队伍依法执业的良好形象

律师执业行为是否规范,不仅影响律师职业的整体形象,而且影响公众对法治的信仰、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这也是世界各国律师职业伦理普遍标准高、执业纪律严的根本原因所在。

严肃查处极少数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是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应有之义,也是维护整个律师行业声誉、维护广大律师整体利益、为广大律师执业创造更好环境的必然要求。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律师违法违规执业都规定了严厉的惩戒措施。比如,美国2011年就有5916名律师受到惩戒,其中1046名律师被取消律师资格。我们要敢抓敢管、会抓会管,提高规范和管理律师执业的能力水平。要把功夫下在平时,健全对律师执业的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对刚刚露头的小毛病,要早打预防针。这方面,律师事务所要加强对本所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决不能捂着护着、养痈遗患。律师协会要履行好行业自律管理职能,及时受理对律师的投诉、举报,并对有关违规行为予以惩戒。司法行政机关要履行好行政管理职能,严肃查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要建立异地监督管理联动机制和跨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通报,掌握好监督管理工作主动权。

前不久,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周世峰等人纠集无业游民,肆意干扰司法,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支持。周世锋等人频频插手炒作司法案件,在法庭内罔顾法律事实,当庭侮辱法官,大闹法庭,制造事端;在法庭外组织专业访民,打横幅、拉标语、高声叫骂,甚至为法院院长设灵堂,制造轰动效应;在网上兴风作浪,煽动不明真相的网民“人肉搜索”主审法官,发布诬告、“投诉”的帖子,进行“围剿”。他们的犯罪行为严重违背律师职业道德,亵渎法律,如果任其蔓延下去,不依法惩处,还有什么法制的尊严、司法的权威、社会的公平正义可言。依法查办周世锋案对外公布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把对律师队伍中极少数害群之马的依法处理说成是对整个律师队伍的打击,这完全是颠倒是非、不符合事实。大家都知道,律师身份不是践踏法治的“护身符”,任何国家都不会因为有的人有律师身份就允许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中国是法治国家,没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任何人只要触犯法律,都应受到法律追究,律师也不例外。对律师队伍中极少数害群之马的依法处理,彰显了我们党依法治国的决心,维护了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

五、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是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司法部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提交这次会议讨论。希望大家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要抓住制约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以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为重点,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律师法等法律制度,为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障。要加大对城乡、区域律师资源统筹力度,解决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要明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理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体制机制。对新执业的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可以研究探索分级出庭制度。研究完善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税收政策,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进一步拓展律师服务领域,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和律师协会行业自律“两结合”的律师工作管理体制,是我国的特色和优势,是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体制保障。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研究把握律师工作规律,积极推进律师事业改革发展。要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发挥好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要从思想政治上关心、工作生活上关爱广大律师,多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要坚持保障执业权利和规范执业行为并重,提高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水平。要切实加强律师协会建设,支持、指导律师协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律师协会作为律师的行业自律组织,要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律师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法依章程履行好促进行业建设、指导业务发展、维护行业权益、加强行业监督等职责。这方面,既要真诚关心律师,认真倾听呼声,满腔热情服务,又要健全行业自律规范体系,加强行风建设,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提高行业自律管理能力。

能否充分发挥律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是衡量一个地方法治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之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发展法律服务业,把律师事业改革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律师管理工作力量建设,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要积极推动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要关心、支持律师队伍建设,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他们成长进步创造条件。要加大对律师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表彰优秀律师、优秀律师事务所,激励广大律师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建功立业。

律师事业是一项正在发展、充满希望的事业,关系全面依法治国大局。我们坚信,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有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有广大律师拼搏进取、探索实践,律师事业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本文是孟建柱同志2015年8月20日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原载《长安》杂志2015年第9期)

THE END
1.律师分为哪几种类型法务顾问需要深入了解企业的业务和风险点,以便为企业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建议。除了以上几种类型的律师外,还有刑事辩护律师、民事诉讼律师等专门从事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代理的律师。不同类型的律师在职业发展中的前景和挑战也有所不同。例如,公司律师和政府律师通常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和薪酬待遇,但可能面临较大的工作压力和https://aiqicha.baidu.com/qifuknowledge/detail?id=10137849373
2.律师分诉讼和非诉讼律师导读:律师是法律专业的从业人员,为了维护公正和法治,律师分为两类,即诉讼律师和非诉讼律师。虽然两者都是执业于法律领域,但其职责和工作方式存在一定的区别。诉讼律师主要从事诉讼工作 本文目录一览 1、离婚财产诉讼律师费 2、律师诉讼代理的手续 律师是法律专业的从业人员,为了维护公正和法治,律师分为两类,即诉讼律师http://www.txhair.com/article/1927595.html
3.律师执业类别是什么一般可以分为民事诉讼律师、刑事辩护律师、行政诉讼律师、知识产权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刑事执行律师等多种http://www.nkuo.cn/ask/430809.html
4.王良其律师事务所新闻资讯为社会创造价值 让律师飞得更高 ——《对话律师》主编杨建国采访王良其之访谈录 王良其,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和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学和财政金融双学历。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1993年开始从事专职执业律师;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创办人,安徽省十佳律师,服务企业全国十大杰出律师;安徽省人大立法和司法监督法律专家组http://www.wangliangqi.com/m/display.php?id=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