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物权保护的内容

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九条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二、物权的保护方法包括什么

1、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4、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5、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

6、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上述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三、物权保护的种类有哪些

1、自物权与他物权

根据物权的权利主体是否是财产所有人,可以把物权分为自物权与他物权。这种分类是对物权进行的最基本分类。

自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己所有的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唯一的自物权种类。

他物权,是指非所有人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对他人财产享有的物权,也称为限制物权。

2、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根据设立的目的不同,他物权还可以进一步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3、主物权与从物权

根据物权是否从属于其他物权而存在的不同,物权可分为主物权与从物权。

主物权,是指本身能单独存在,不需从属于其他权利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从物权,是指从属于其他权利,并为所从属的权利服务的物权。如抵押权、留置权等。

4、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根据物权标的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可以把物权分为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

以动产作为标的的物权是动产物权。如动产所有权、留置权、质权等。

标的是不动产的物权为不动产物权。如不动产所有权、地上权、等。

【温馨提示】如果你遇到相似或是雷同的法律问题,自己无法解决时,你可以尽快的寻求律师的帮助,经过专业化的帮你解答或是提供解决方案。华律网有27万+的甄选律师,你可以点击下方咨询按钮进行一对一的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

【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严选律师快速响应隐私保障专业解答

我父母的房产证被亲戚拿去抵押20年还不还款怎么办

你好,我在网贷上申请了借款,后面那个人说已经下放,需要缴纳798才能到账户

您好,我作为出资方需要公正一份抵押借款拆借合同。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财产保全和执行方面的问题,我家属因银行贷款到期暂时无力偿还,银行起诉法院冻结了全部账户几个月,导致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THE END
1.民法典中的物权类型物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是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一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设立物权法律制度最直接的作用是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活力,促进社会进步与和谐。“物权类型”这一词条仅涉及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这一物权类型中的一级概念,而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https://www.gskanglexian.gov.cn/klx/zfxxgk/xzbmxxgk/xzrmzf/lcx/fdzdgknr/GGFLFW/art/2024/art_9a30b3da3bcd497095f142449bfdaf71.html
2.《法律与生活》核心概念关键问题易错易混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包括动产、不动产)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和质权等. 2.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如所有权的取得、权利的期限等)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https://www.360doc.cn/article/46816755_1098007379.html
3.第一章1.4建筑工程物权制度1.5建设工程债权制度1.6建筑工程知识产文章探讨了建筑工程中的物权制度,包括物权的法律特征、种类(如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以及设立、变更等。同时涉及债券制度,如债的法律关系和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以及知识产权制度,如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的法律特征和保护。 摘要由CSDN通过智能技术生成 https://blog.csdn.net/feeltoyou/article/details/134622176
4.《民法物权》笔记大纲(民法物权)书评所有权的社会义务和所有权保护的强化章二 物权的客体:物节一 物的概念与法律特征一、物权的客体(一)物权的客体原则上为物(二)物权客体特定原则二、物的概念三、物的法律特征(一)有体性(二)可支配性(三)可利用性(四)伦理考量节二 物的构成及分类一、物的成分(一)重要成分(二)非重要成分二、主物与从物(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5658947/
5.中国物权法草案评析刘丽丽律师(一)物权法定主义 1. 物权法定主义的意涵 民法第七五七条规定:「物权,除本法或其它法律有规定外,不得创设。」通称为物权法定主义,又称为物权法定原则,许多教科书对物权法定原则的阐述为:物权种类和内容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创设新种类和新内容物权,不能有物权效力,采债权物权区分绝对理论。依此原则排斥行政机关以行政https://lawyer.fabao365.com/1535/article_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