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模式

如世界万物的息息均有原因样,物权变动也有其原因。依罗马法以来近现代各国物权法的规定,物权变动的原因有三

种:是法律为,如合同与单独为,是法律以外的其他原因,如时效、先占、拾得遗失物等,三是某些公法上的原因,

如因公征收或没收等。

英美法关于不动产权利变动系采取

契据交付主义

。如按照美国法,不动产权利的变动除了让与与受让需要缔结买卖契约

外,只需作成

契据

拿去登记,但依多数州法及其实践,登记并是不动产权利变动的效要件仅仅是对抗要件。依英国

法,不动产地权利的变动需要有

契约

严格证书

19

世纪以来,陆法系民法对于物权变动的规制,其渊源可以追溯到公元前

753

年公元

565

年的罗马法,中经欧洲封建的专

制时代,中世纪和

世纪初期开始的近代民法法运动,

20

世纪初,陆法系民法法就物权如何变动业已形成

的规制格局。即以《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物权形式主义,以奥地利、瑞民法典为代表的债权形式主义,以及以法国、

本民法典为代表的意思主义。

其中以债权形式主义为第次世界战以后多数国家的民法法所采,居于有和配地位,代表物权变动法的基本潮流和

趋势。除了现今欧陆中奥地利、瑞等采取这种法外,拉丁美洲各国、前苏联和东欧各国以及丹麦等北欧各国与远东各国,

如中国、韩国等《物权法》也都采取了债权形式主义的法。

、物权形式主义

物权形式主义以《德国民法典》为代表。按照这种主义,买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移转,除了要有买卖契约、登记或交付外,还

需要当事就标的物的所有权的移转达成个独于买卖契约之外的合意。此合意纯以物权的变动为其内容,故称为物权的合

意。《德国民法典》第

873

条规定:为了转移地所有权,或为了在地上设定某项物权或移转该项权利,或为了在该项物权

上再设定某项物权,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必须由权利和相对,对于权利的变更成合意,并将此种权利变更的事实,

登记于地登记簿中。《德国民法典》第

929

条规定:出让动产所有权,必须由所有权将标的物交付给受让,且双就

所有权的移转必须达成合意。

、意思主义

意思主义称债权意思主义,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法国民法典》第

711

条规定:财产所有权得因继承、前赠与、债

的效果取得或移转。易之,《法国民法典》把物权变动作为债权的当然结果加以认识的,不承认有物权为。以买卖契约

为例,按照《法国民法典》第

1583

条的规定,当事就标的物及其价相互同意时,即使标的物尚未交付,买卖也告成,

标的物的所有权也于此时在法律上由出卖移转给买受。所有权的移转以买卖合同为根据,既不需要另有物权为,也不需

要以交付或登记作为所有权移转的效要件。在物权变动上,《本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的场相同,皆采意思主义。

三、债权形式主义

债权形式主义也称意思主义与登记或交付的结合,以《奥地利民法典》为代表,依此主义,物权因法律为发变动时,除

了需要当事之间有债权合意(如买卖合同)外,还需要践登记或交付的形式,才发物权变动的效。这主义主要内容

是:

1

、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的意思表即是物权变动的意思表,者合,并区别。

2

、要使物权实际发变动,仅

有当事之间的债权的意思表(如买卖合同)尚有不,还要有履登记或交付的形式。因此,作为公法的登记或交

付,是物权变动的成要件与效要件。

3

、物权变动,只需在债权的意思表之外加上登记或交付即可,不需要另有物权的

合意,故独的物权为。

4

、既然独的物权为,则物权变动的效然应受原因关系

——

债权为(如买卖合同)

的影响,故物权为因性亦不存在。

中国的《物权法》关于物权变动的法采取了意思主义与登记或交付的结合。

THE END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事实行为发生物权变动】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非因民事法律行为享有的不动产物权】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https://www.ahjd.gov.cn/Jczwgk/show/2566682.html
2.试论物权的变动1、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民法上的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是主体意愿的表现。权利主体出于个人之意愿,使人与物之关系发生变动,这是基于法律行为之物权变动本质所在。 依法律行为之物权变动,为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形式,因此以法律行为为原因之物权变动成为现代各国物权立法政策与立法技术的重要课题。一般而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6/01/id/193713.shtml
3.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问法百科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是指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动产要经过交付,不动产要经过过户登记才能发生物权转移效力的法律行为。搜索复制 一、基于法律行为物权变动的模式 1.基本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立法模式 大陆法系各国关于依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大致有债权意思主义、物权形式主义和债权形式主义三种立法模式。 https://www.51wf.cn/view-term-changelist/1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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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何理解,这里物权变动的原因分为基于法律行为和非基于法律行为的亲爱的同学,你好~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是指基于法律行为之外的事实因素而导致物权变动,不经登记或https://www.gaodun.com/ask/1018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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