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

教育法律关系是指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表现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联系的社会关系。教育法律关系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1.根据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的社会角色不同,可以分为教育内部的法律关系和教育外部的法律关系。

教育内部的法律关系主要是指以教育法律规范调整的教育系统内部各类教育机构,教育工作人员,教育对象之间的关系。例如:学校与教师的关系,学校及其管理人员与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等等。

教育外部的法律关系主要是指适用教育法律规范调整的教育系统与其外部社会各方面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例如:学校和国土资源局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

判断依据:教育内部的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均属教育系统内部

教育外部的法律关系——一方主体在内,一方主体在外

2.依据主体之间的类型,可分为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和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

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是以教育管理部门为核心,向外辐射,与其他主体之间形成的教育法律关系,这类教育法律关系具有纵向隶属的特征,是管理主体与管理对象之间的关系。例如:某市教育局与某市小学之间。

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是两个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教育关系主体之间产生的教育法律关系,通常视为教育民事法律关系。这类教育法律关系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一样,具有横向平等的特征。但又不能完全等同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而是有一些明显的教育特征。例如:围绕学校招收委托培养学生和自费生所产生的教育法律关系。

判断依据: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一方管理主体一方管理对象

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双方主体法律地位平等

3.根据教育法律规范的职能,可分为调整性教育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

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是在教育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不能正常实现的情况下,通过保护性教育法律规范,采取法律制裁手段而形成的教育法律关系。与调整性教育法律关系相对,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以主体的违法行为为基础,由国家行使制裁的权力,要求违法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引而是教育法规的保障职能的表现。例如:某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学校给予行政处分,此时该教师和学校之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

判断依据:调整性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行为合法,无需采取法律制裁

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行为违法,采取法律制裁手段

4.根据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是否完全特定化,可分为相对性教育法律关系和绝对性教育法律关系。

绝对教育法律关系是存在特定的权利主体而不存在特定的义务主体的教育法律关系。这种教育法律关系“以一个人对一切人”。例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

相对教育法律关系是存在于特定的权利主体和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的教育法律关系。它表现为“某个人对某个人”。例如:王老师与原木小学签订劳动聘任合同。

判断依据:绝对教育法律关系——一方主体明确,一方主体步明确

相对教育法律关系——上方主体均明确

二、牛刀小试

在教师聘任法律关系中,受聘教师具体享有哪些权利,履行哪些义务是法律固定的,与之对应聘任者具体享有哪些权利,履行哪些义务也是固定的。根据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是否完全特定化,这种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是()。

A.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B.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

C.绝对教育法律关系D.相对教育法律关系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教育法律关系的分类。根据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是否完全特定化,教育法律关系可以分为绝对教育法律关系和相对教育法律关系。绝对教育法律关系是存在特定的权利主体而不存在特定的义务主体的教育法律关系。这种教育法律关系是“以一个人对一切人”。相对教育法律关系是存在于特定的权利主体和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的教育法律关系。它表现为“某个人对某个人”。

题干中,受聘教师和聘任者是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主体,有哪些权利和义务都是固定的,这种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是相对教育法律关系。A、B两项的分类不符合题干,C项不符合题意,均排除,故本题答案选D。

THE END
1.民法03.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03.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主讲教师:钟秀勇 民事法律关系 01.民法总则概述 02.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 03.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 04.支配权、请求权 05.请求权、抗辩权 06.形成权 07.形成权、民事权利的其它 08.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私力救 自然人 人格权 法人 法律行为 代理 诉讼时效 占有 物权与物 物权变动 所有http://m.ruidaedu.com/demo/1/c10-v103/
2.法律关系的种类有哪些按照法律规范的性质分为民事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等。 按照法律关系主体是单方确定还是双方确定分为绝对法律关系(例如物权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例如债权法律关系)。 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是否适用法律制裁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通常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https://www.dongao.com/zckjs/jjf/202203023679635.shtml
3.法律关系的四种类型法律关系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纵向法律关系和横向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单向法律关系、双向法律关系和多向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一、调整性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1、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1614407498324492867.html
4.行政纠纷与民事纠纷的交织与处理2、以民事法律关系为主的类型 (1)民事主体之存废、变动与行政纠纷的交织。 民法上规定的法人、个体工商户等民事主体的产生都不是自发的,必须经过行政确认,并接受国家的行政管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必须经过登记才能代表企业进行各项活动。民事主体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都是可诉的行政行为,如果在这些行政行为被起诉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7/07/id/257302.shtml
5.20200326民法笔记: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 以客体的不同分为: 人身法律关系:以人格利益、身份利益为客体,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不具有直接物质利益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财产法律关系:以财产利益为客体,具有直接物质利益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以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是否特定分为: https://www.jianshu.com/p/5a1609ea85c2
6.对偶词辨析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2)平衡型(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VS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是指存在于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教育法律关系。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于民事法律关系。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存在于职务上下级间,也存在于依法享有管理职权的国家机构和其管辖范围内的各主体间。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行政法律关系。http://www.cqwenbo.net/wap_doc/16860261.html
7.5轮觉晓法硕背诵法律关系的分类基本法律关系和调整型关系区别纵向的法律关系: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其特点是,法律主体处于不平等地位,相互之间形成命令与服从的关系。 横向的法律关系:是指平权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特点在于,法律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如民事财产关系,民事诉讼之原、被告关系等。 https://blog.csdn.net/2401_85852404/article/details/140924966
8.[深入]案件事实分项证明的重要特点:把案件事实在分为几个部分当事人要素:包括原告、被告的身份信息、民事主体资格等。例如在合同纠纷中,要证明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是否为适格的诉讼主体。如果一方是未成年人签订了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合同,那么该合同的效力就可能存在问题。 民事法律关系要素:明确双方之间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类型,如合同关系、侵权关系、https://www.360doc.cn/article/819919_1141244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