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211+133:“叛逆”的学院派如何轻取法考?刑事诉讼法刑法学学院派法理学法考行政法

黑青,无名小卒一枚。2022年法考客观题211分,主观题133分。

01

前言:关于法考的个人感受

由于笔者自诩为学院派一员,故对法考的诸多感受或许与某书、某博等社交媒体上众多网友对法考的感觉大相径庭——因而,笔者能够合理推测自己所撰写的这篇经验贴必定会在一定程度上招致较多批评乃至鄙夷之声,但笔者仍坚持写就该文并想让更多人看见本篇经验贴。

因为一方面,笔者相信自己的经历并非孤例,所写就的经验贴仍能给不少同道中人以启发;另一方面,笔者想在价值观日益撕裂的网络空间中发出属于自己的声音以使得多元包容的精神仍能在当下生根发芽——当然,后者这种想法多少有些狂妄而不足道也。

依拙见,相比于德日司法考试,我们的法考难度根本不足称道或者抱怨——近几年我国法考总体通过率稳定在20%左右(也有数据统计显示为10%左右),这足以说明法考仍处于开闸放水阶段,并未刻意为难广大考生。

考虑到众多毫无法学基础且并未受过系统法学训练的社会考生充当分母这一现实情状,高校法科学子法考实际通过率或远不止于官方统计之总体通过率。

说得更加极端一些,笔者身边朋友不乏裸考上岸者,这也能从侧面表明我国法考当前确处于大放水时期。总之,在笔者看来,法考绝对没有大家想得那么难。此其一。

此外,对于法科学子而言,如果前三年法学学习并不过于拉跨,那么通过法考一般也是不在话下。毕竟,法考所要考察的主干知识,如民法、刑法、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法等,本就是我们日常学习中所反复操练之事。此其二。

再者,如何准备法考以及何时开始准备法考纯看个人具体情况,所有经验贴仅具参考效用,本篇亦如是。此其三。

最后,本篇经验贴将从个人经历出发,谈谈学院派如何在选择性择取法考资料的情况下轻松过法考。

02

学院派+法考派:

如何科学搭配并“食用”诸教材?

1.学院派教材:择其精华

由于在正式准备法考前,笔者已经精读或略读过下列学院派教材,所以具有一定的法学专业基础:

宪法

(1)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2)林来梵:《宪法学讲义(第三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3)蔡定剑:《宪法精解(第二版)》,法律出版社××版(由于买的影印盗版书,未显示出版页);

(4)周叶中:《宪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法理学(含法学方法论)

(2)[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3)杨仁寿:《法学方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民法

(1)朱庆育:《民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2)王泽鉴:《民法总则》,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3)李宇:《民法总则要义》,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4)韩世远:《合同法总论(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

(5)王泽鉴:《债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6)杨巍:《债法总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7)刘家安:《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8)王泽鉴:《侵权行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9)吴香香:《请求权基础:方法、体系与实例》,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

刑法

(1)张明楷:《张明楷刑法学讲义》,新星出版社2021年版;

(1)周佑勇:《行政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2)章剑生:《现代行政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

(3)吴庚:《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商经知

(1)冯果:《公司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2)王迁:《知识产权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

(3)施天涛:《商法学》,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

(4)经济法马工程教材。

三大诉讼法

(1)何海波:《行政诉讼法(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2)陈瑞华:《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

(3)张卫平:《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

(4)王亚新:《中国民事诉讼法重点讲义》,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版。

法制史、国际经济法

马工程教材

国际公法

梁西:《国际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经笔者一番探索,管见以为,前述很多教材对于法考备考而言并无多大用处(但对培养法律思维而言用益极大),完全可以束之高阁。回顾一番,笔者认为若想在法考备考中事半功倍,如下几本学院派教材或可阅读一下:

(1)林来梵:《宪法学讲义(第三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能够让我们提前熟悉下宪法所处的语境);

(2)雷磊:《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极其适合初入法门之人阅读自学);

(3)杨巍:《债法总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最新版更名为《合同法总论》,相比于韩世远老师著作,本书简明扼要又不失学理意涵);

(4)刘家安:《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最新版更名为《民法物权》,搭配b站对应视频食用效果更好);

(5)张明楷:《张明楷刑法学讲义》,新星出版社2021年版(对应音频在“得到”APP上,相比于《刑法学》简直不要太通俗易懂!);

(6)周佑勇:《行政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极简教科书,区区两百页就把行政法体系清晰勾勒出);

当然,除了上述学院派教材外,平时所上的专业课程实际上对我们备战法考也大有裨益,比如笔者侵权法、劳动法、社保法、公司法、法制史和知产法等就端赖于曾在学院里修读过的对应课程,并未在备战法考时再行额外复习,完全在啃“老本”。

如此可能的前提是自己专业的授课老师讲课颇有水平,若授课老师无水平,则反可能有误人子弟之危险。

2.法考派老师:适合自己即可

由于各大机构授课老师及相应教材系专门针对法考而设,故在备考助力方面多少有用,这并无多大疑问。然而,常年受网友热捧之老师或许并不适合每一位考生,对学院派考生而言更是如此。

比如,笔者在备考过程中从未完整听过民法李建伟老师所讲授的课程,仅在第一轮复习时简单翻阅过其撰写的法考教材。

究其原因在于,李建伟老师对诸多民法知识点的讲授实际上与学院派教材及老师对相应知识点的理解存在很大不同,笔者在此仅举三例说明:

第一,在意思表示解释方面,李建伟老师对温和表示主义曾清晰表达过鄙夷态度,这让笔者很难受,因为温和表示主义本就系传统民法之通说,即使其不认可,似也不应如此简单地作出论断而不加以详细论证;

第二,在物权变动方面,李建伟老师曾在授课过程中明确将“登记”作为物权行为,这着实让我震惊不已,毕竟,在主流学院派教材中,笔者尚未见过此种观点,从法律论证的角度来看,将登记这一公示要件当作物权行为也是很难说通的,考虑到登记机关这一行政机关的参与,将登记作为物权行为更是容易让人一头雾水;

第三,在无因管理方面,李建伟老师对无因管理的解读存在错讹之处,这点可详见

除了李建伟老师在知识点讲授方面存在不少偏颇之处外,其讲课坐姿及语气语调等也时而令笔者不适(当然对于老师授课方式,每人各有各的喜好),故笔者在法考备考过程中并未完整听过其课程,上述所举三点示例系笔者在b站上无意间看到有关李建伟老师法考授课的几分钟短视频时而偶然知晓。

尽管李老师确曾深度参与民法典编纂,但参与民法典编纂之学者众多,似不宜仅凭该种身份而径直认定其对民法的理解即为权威观点。

另外,在法律解释方法上,主观历史解释(即探求立法者原意之解释方法)早已让位于客观解释(即在综合考虑时代发展、社会变迁等诸要素的基础上解释法律规范之内涵),前述网友见解或在法学方法论上也存有不小的问题。

但是笔者仍建议民法初学者不妨听听李建伟老师的法考课程,因为其对民法的各种简化确实能够让初入法门之人快速明了一些法学概念及基本的民法体系,尽管在准确度上可能存在瑕疵之处。

总之,笔者在此举例说明仅是想表明,并非大家吹捧的老师都一定适合所有人,相较于随大流盲从,在多听多看的基础上最终选择自认为适合自己的老师才是明智之举。

学院派备考选手或许更适合听钟秀勇老师的民法课程,因为老钟的教材堪称学院派教材之精华荟萃,翻阅老钟所撰写的教材能够让学院派选手倍感亲切,从而使得我们顺溜地由学术走向法考备考。

并且,老钟一上来就将民法体系,这能够让业已熟悉民法的学院派选手迅速进入状态,对我国实证法体系有更加清楚的认知。

此外,老钟对法考真题的讲解是笔者所见当前市面上最详细最深入最清楚的。

对学院派选手而言,刘家安老师的私塾课似无不可。课时长、解读深入、体系性强……这些特点或许会吓退不少初学者,但恰让民法学习爱好者兴奋不已。

笔者已连续三年旁听刘家安老师的私塾课,坦白讲,家安老师的课程确实能够让我们对民法的理解更加深入,但课时过长、突然唠嗑等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我们备战法考。

在笔者看来,将家安老师的私塾课作为日常民法学习的调剂品或许更为适合;在集中冲刺准备法考阶段,反复翻看老钟法考教材或许效果更为显著。

再者,在讲课过程中,罗翔老师总是不自觉地扯到刑法哲学乃至纯粹哲学等方面的东西,这对法考备考来说并无多大用处,属于偏题之举。

笔者强烈推荐柏浪涛老师的课程,柏浪涛老师的教材堪称张明楷《刑法学》一书的极简版,柏浪涛老师教材+对应视频能够快速让我们掌握张明楷老师的犯罪论体系,从而让我们面对法考尤其是主观题考试时相当从容、游刃有余。

但是由于柏浪涛老师教材多案例少理论分析,所以可能会让同学们在读的时候一头雾水,这就需要我们去看看对应位置张明楷老师到底是如何具体论述的——在笔者看来,张明楷老师刑法学上册最好还是读读,因为毕竟是介绍犯罪论体系的东西,其刑法学下册则完全可以当工具书用,等我们对哪个罪名不甚理解时再行查阅之。

当然,选择其他的刑法老师也是可以的,比如刘凤科、方鹏等老师。只是在笔者看来,选择柏浪涛老师系最划算之举:其课程课时短、教材薄、指导性强,等等。

理论法

说实话,笔者认为掌握好法理学基本知识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即可应对理论法部分。

笔者客观题仅看了下白斌老师教材的宪法部分,主观题则听了下杜洪波老师的答题格式讲解视频,背了下他的四页纸。相比于法理学、宪法学、法律职业伦理等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部分内容无疑更加重要,这已经不言而喻、无需赘述。

而准备习近平法治思想并不意味着我们需要无脑背诵大段内容,将各个专题的讲话内容一网打尽。

实际上,我们只需要背诵一下常用句式即所谓的万能句和十一个坚持等主干知识内容即可,等上了考场即使发现材料所要考察的问题不在我们的背诵范围内也根本不必担心,按照万能句式有逻辑有条理地往上套用即可。

今年理论法主观题所考察的司法体制改革板块内容,笔者就从未背诵过,但根据材料以及杜洪波老师的四页纸内容,笔者还是洋洋洒洒写了一千多字的东西。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在行政法方面,李佳老师无疑是首选,条理清晰、讲课生动、待人温和等等这些点都是让我决定选择听他的课程的动因。

在笔者看来,李佳老师的讲课水平不亚于学院派一些资深老师,所以在由学术到法考的场景切换方面并无多大障碍。

此次主观题考试中,行政法题目难度明显低于商法题目,如果系统听过李佳老师的课程尤其是行政行为及行政协议方面的课程,作答起来应该会相当舒服。

商经知部分笔者只看了下刘安琪老师教材中的公司法部分,毕竟,在商法部分,公司法部分显然占大头。经济法和知产笔者并未记忆什么,全靠啃老本来应对法考。

萱姑和郄鹏恩笔者之前也听了听,总体感觉都没刘安琪讲课好,萱姑是过于单调乏味,郄鹏恩抄袭风波如今似也不必多说。

诉讼法

至于刑事诉讼法,由于内容过于繁杂,笔者建议不如抓大放小,集中精力复习主要知识点,比如强制措施、刑事证据等等。

三国法

三国法笔者只简单看了下杨帆老师法考教材中的国际公法部分,对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部分并未刻意记忆准备什么。鉴于三国法分值占比过低,在考前几天突击下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

03

一些提质增效的小技巧:

或许适用于学院派备考选手

在笔者看来,对于学院派选手来说,由于已经具备一定的法学基础,所以完全不必按照“先行卷-精讲卷-背诵卷”这一学习顺序来。从提质增效的角度来说,笔者建议学院派选手直接入手背诵卷以备战法考即可。

若真想学习知识或者系统培养法学思维,不如认真研读平常所见的学院派教材。在当前法考客观题系散装彩票题+普法题的背景下,指望通过法考锻炼出法学思维无异于天方夜谭,这仅是笔者个人的一些看法,仅供参考。

考虑到七月份恰恰是学期刚结束、暑假刚开始的节点,所以在此时直接入手背诵卷并开始高强度记忆是完全可行的。由于主观题考试往往紧随客观题考试之后(2022年法考显然属于例外情形),所以笔者建议大家在复习客观题时就应刻意培养自己的主观题答题能力,即,不应仅满足于选对答案,还应追求用“法言法语”有逻辑地表达自己的各种观点并周密论证之。

在某书上,笔者经常刷到一些备考者晒出自己的每日学习时长,在笔者看来,这除了自我安慰之外似乎并无多少实际效用。

最后,笔者不主张刷题应对法考,事实上,在备考过程中,无论是客观题还是主观题笔者都未曾大量刷过什么题目。

在准备客观题时,笔者仅将背诵卷中出现的题目做了下;在准备主观题时,笔者仅做了柏浪涛老师的主观十题和民法往年真题。

笔者之所以不主张刷题是因为,一方面,题目背后的原理说到底还是知识点,倘若已经明确知识点那么再刷题似乎已是一种重复性训练;另一方面,我们在备考过程中做题似乎总会带着侥幸心理去有意无意地记忆一些题目,这反而会增加我们大脑的运行负担,甚至干扰我们在考场上的判断。如果你真的很想刷题来检验自己的知识熟练程度或掌握水平,那么不妨仅刷刷往年真题即可。

笔者在本篇经验贴所给的诸多建议或许在很多人看来系“大逆不道”之举,但是从笔者个人感受出发,这些做法或许并非没有可取之处。

若读者觉得自己也系学院派备考选手,那么不如选择性吸收笔者的一些建议,去尝试一番,或许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优质笔记&专业咨询

请点击青苗法鸣小程序

青法在线向全体青年学人进行长期征稿

秉承“有问题,就搜青法在线”理念。从专业学习、考试升学经验,到比赛训练、项目申报,再到求职经验、职场心得,全方位带动青年学人发挥“传帮带”作用。诚请大家惠赐优稿!

2.优质选题:研究生选导师经验;

课题申报、结项经验;

模拟法庭、创新创业、科研立项等经验;

实习投递经验、工作心得;

毕业生选调、考公、律所/央企求职、面试经验;

就业形势与职场新人思考感悟;

保研夏令营、九推备战经验;考研公共课高分备考经验;考研保研数据及案例分析;出国留学申请、就读心得体会;专业学习、校园生活、期末考试逸闻趣事;本科生、研究生专业学习方法。

THE END
1.民法刑法行政法的区别是什么?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刑法规定犯罪和刑罚,行政法规范行政权的组织、运行和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三者的主体不同: 民法适用于地位平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刑法的适用主体为犯罪分子,行政法的适用主体则是行政组织和行政相对人。 https://www.jianshu.com/p/6d1e7507ee31
2.民法刑法与行政法的联系和区别主要从概念,内容,形式等方面讲述,字爱由于刑法学我们还没有开。所以只能说得民法与行政法了。不过行政法就是民告官。行政主体就是像公安局https://iask.sina.com.cn/b/5195020.html
3.民法刑法,行政法适应主体有什么区别民法、刑法,行政法适应主体有什么区别 1、民法,是调整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适用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其他非法人组织,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参与社会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由民法调整。2、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阶极为了https://www.64365.com/special/21260747/
4.刑法行政法民法区别时间2024-05-29 浏览1w+ 法行宝 刑法、民法和行政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各自有着不同的调整对象、原则和适用方式。以下是这三者之间的主要区别: 一、调整对象 刑法主要调整的是犯罪行为,即违反刑法规定、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法的任务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566eef8a2f2e46000522
5.刑法视野量刑法学网例如,刑法保护的“财产”是不是应当和民法中的“财产”概念保持一致?再如,《刑法》128条非法持有枪支罪中的“枪支”与行政法意义上的“枪支”认定标准的区别?而且最近司法实践中发生了一系列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如天津大妈非法持枪案、深圳鹦鹉案、内蒙古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案等,这些疑难案件争议的焦点之一是法秩序https://liangxing.swupl.edu.cn/xfsy/279392.htm
6.民法与刑法的区别彭景丽律师法律短视频以占有的恶意还是善意作为标准区分民法上的占有和刑法上的占有是错误的,刑法和民法上的占有都有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两者的真正区别在于侧重点不同:刑法上的占有侧重于事实状态,而民法上的占有更侧重于权利状态。 2020-01-041,299 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的区别 https://www.110ask.com/video/2405278940786642967.html
7.民法与刑法及行政法的亲密关系民法与刑法及行政法的亲密关系 沈占明 民法典颁布以后,很多刑事、行政执法部门也在认真学习。这似乎有点奇怪: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而行政执法是权力执行者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后两者似乎和民法不搭边。http://wx.jsjc.gov.cn/tslm/tszs/202006/t20200617_1041893.shtml
8.权平律师事务所:刑法民法行政法宪法不同法律的区别我国法律体系众多,刑法、民法、行政法、宪法是其重要组成部分。那么,这些法律都有什么区别? 一、刑法《刑法》第一条 【立法宗旨】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 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刑法是规定了什么是犯罪、以及应怎样惩处犯罪的法律。它对保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维护社会https://www.bilibili.com/read/cv35681979/
9.民法刑法行政法公务员行测常识(民法刑法行政法),包含民法(民法总则、民法之合同、民法之婚姻家庭继承、民法之物权、民法之人格权、民法之侵权责任、民事诉讼法)、刑法(基本原则、犯罪主客体、犯罪形态、刑法、量刑、刑法分则、刑事诉讼法)、行政法(概述、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本思维导图整理自粉笔网课程讲义https://mm.edrawsoft.cn/template/303783
10.刑民冲突的排除规则北大德恒刑事法理论前沿系列讲座之三但是又由于不同法领域又有不同的目的,各个法领域在违法性的质和量上有所不同,所以缓和的违法一元论并不必然意味着其他法域的违法行为在刑法上必须受到处罚;相对独立性说则以违法相对论为基础,认为违法性概念共通于公法、私法等所有法领域,不能完全否认违法的统一性判断;但是,由于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在目的、性质https://www.ilawpress.com/material/detail?id=352738225137123840
11.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B宪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行政法C经济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诉讼程序法 E 宪法、法理、法制史、经济法 优质答案 查看答案 近期公考资料 2024广东事业单位考试教材图书 2025版国家公务员考试图书 华图教育在线APP下载(刷题听课尽在掌握) 2025版广东公务员行测申论教材 点击获取【免费网络课程】 https://gd.huatu.com/tiku/31390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