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序号法律形式制定机关效力层级1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2法律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仅次于宪法一般法律(又称非基本法律、专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3行政法规国务院低于宪法和法律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大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只在本辖区内有效、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5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具有同等效力。6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低于同级或上级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具有同等效力7国
3、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07号)、重庆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19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除条约外,还有公约、协议、协定、议定书、宪章、盟约、换文和联合宣言等。备注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特别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法。宪法是集中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其主要功能是制约和平衡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国最高的法律形式。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
5、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2.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1)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2)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3.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
6、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称为部门规章。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2.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3.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1.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或者自治区主席或者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2.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1)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2)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国际条约是指我国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