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权推荐丨张磊梁田:中国刑法如何在域外适用?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下,中国公民、企业和投资者逐步走出国门,为世界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部分西方国家将本国法律在域外不当适用,实施所谓的“长臂管辖”,严重侵犯我国的利益。为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中国将加快中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刑法是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安定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中国刑法准确地适用是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在此背景下,如何推动中国刑法的域外适用,制衡西方国家司法权的不当域外扩张,维护中国的合法权益,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本文将在国际社会开展法律域外适用的大背景下,阐明中国刑法域外适用中的基础理论,为中国刑法域外适用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开展奠定基础。

一、中国刑法域外适用的指导思想

中国法律包括刑法的域外适用,是中国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中国涉外法治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多次对中国法律的域外适用作出重要论述,这些论述是推动中国法律包括中国刑法域外适用的指导思想,这些重要论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协同考虑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国内法的域外适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作出的重要部署,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这一理念在法治领域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握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要在宽广的国际视野下全面依法治国。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树立战略思维和全球视野,站在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相互联系的高度,审视我国和世界的发展,把我国对外开放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在中国法域外适用的推进过程中,也应当胸怀“两个大局”的国际视野,具有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先进意识,并坚决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而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就是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明确提出“加强涉外法律工作”,并作出了“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涉外法律服务”等重要论述。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攻坚期,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也就成为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两个面向。

(二)加快形成完备的域外适用法律体系,为中国法域外适用工作补齐短板

(三)加强国际司法执法合作,力求国内法域外适用实效

(四)以中国法的域外适用应对外国“长臂管辖”,切实维护我国国家和公民利益

针对一些西方国家滥用本国法律的域外适用,运用所谓的“长臂管辖”严重侵犯了我国利益的行为,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有的西方国家以国内法的名义对我国公民、法人实施所谓的‘长臂管辖’,在国际规则上是站不住脚的,但是他们执意这样做,我们必须综合运用政治、经济、外交、法治等多种手段加以应对。”所以,加强包括刑法在内的中国法域外适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也是我国应对西方国家“长臂管辖”的重要措施,更是维护我国公民、企业和国家利益的必要途径。

二、中国刑法域外适用中的核心概念

(一)“中国刑法”的内涵

(二)“域外适用”的内涵

对于“域外适用”的理解关键是对“域外”的理解,这里的“域外”是指中国的“管辖领域之外”:

第二,中国的船舶航空器内不必然排除“域外”情况。虽然我国《刑法》将船舶航空器管辖权规定在第6条属地管辖中,但不能据此认为中国船舶航空器内发生的犯罪都与中国刑法的域外适用无关。一方面,我国领土不包括船舶航空器,之所以将船舶航空器作为领土的延伸,是为了解决诉讼管辖的问题;另一方面,作为管辖权的特别规定,船舶航空器的管辖权不是具有最强的排他效力的属地管辖的简单延伸,而是同船舶航空器所处的海域空域紧密联系的,因此存在我国船舶航空器管辖与他国属地管辖间发生冲突,需要我国刑法进行域外适用的情形。

第三,中国刑法的“域外适用”主要表现为“适用”对象具有“域外”特征,包括适用对象的行为发生在域外的,如“留学生李向南杀女友案”中,行为人在美国实行杀害行为后回到中国;也包括适用对象的人身在域外的,如“10·5湄公河惨案”中,主犯糯康由缅甸潜入老挝,最终在老挝被抓获并引渡至中国。就“适用”的其他方面而言,“适用”主体以我国司法和执法机关为主,或者我国有关机关与其他国家的相应部门相互配合;“适用”的过程是我国域内和域外相互配合,但审判由我国法院依据我国法律完成。

在中国刑法域外适用的研究中,涉及中国刑法的“域外适用”“域外效力”“域外管辖”等多个术语,对这些术语彼此关系的辨析对于中国刑法域外适用的体系构建非常必要:

1.刑法域外效力和刑法的域外适用

中国刑法的域外效力,是指中国刑法具有的对于域外的、触犯了中国刑法的人和行为的约束力。域外效力是域外适用的前提,是“因”;域外适用是域外效力的确切落实,是“果”。早期有学者认为法律的域外效力是指该法律在立法者管辖领域外被当地司法机关适用的状态,由于刑法蕴含的主权性,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司法机关会以外国刑法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因此中国刑法是没有域外效力的。事实上,这种观点混淆了刑法的“域外效力”和“域外适用”,认为刑法的域外效力是指外国司法机关适用本国刑法进行定罪量刑,但外国司法机关当然不可能适用中国刑法进行判决,这种观点的界定是有待商榷的。

我们认为,刑法的域外效力是指本国刑法基于国家司法主权对侵犯本国利益的域外法律关系的作用,是一种持续状态,域外效力的存在是不以该效力是否实现为转移的。而刑法的域外适用是实现刑法域外效力的过程,具体指主权国家司法机关适用本国刑法对于发生在国家管辖领域外的行为或者处于国家管辖领域外的行为人的过程,同时包括本国司法机关依据国际条约或者国际公约与他国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过程。

2.刑法域外管辖和刑法的域外适用

管辖是指管理、统辖。域外管辖,是指一国对于在其管辖领域外对于触犯本国法律的行为进行管理和统辖。域外管辖权是国内法域外适用的前提,域外适用则是国家行使域外管辖的过程和结果。一国对于域外犯罪的管辖也被称为域外刑事管辖,即一国通过刑法的域外适用而实现的域外管辖,指一国刑法罪刑适用的空间维度向域外扩张。域外刑事管辖和刑法的域外适用是互为表里、相辅相成的关系,刑法的域外适用是国家实现域外刑事管辖的过程,国家对于域外犯罪进行域外管辖必须通过刑法的域外适用而实现。

3.“长臂管辖”和刑法的域外适用

三、中国刑法域外适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中国刑法域外适用的必要性

(二)中国刑法域外适用的可行性

中国刑法的域外适用,不仅具有明确的国内和国际法律依据,而且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可资借鉴:

四、中国刑法域外适用的基本原则

(一)互相尊重主权原则

在以主权为基石的国际体系中,互相尊重主权是一国参与国际事务的前提与基础。我国通过刑法域外适用维护自身司法主权的同时,必须尊重他国的司法主权。

(二)严格遵守国际法原则

在全球化的浪潮下,跨国事务的急剧增加导致制度需求的增长,从而与国际法所提供的制度供给不足之间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国际法必须在这二者之间寻求平衡,而平衡的结果是既允许一国公法实施域外管辖,同时又加以外部限制。中国刑法的域外适用,是国际社会和国际法发展过程中的客观现象,绝不等同于国际关系中的霸权主义。但是,其一旦发生滥用,则会破坏国际关系的法治化,不利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我国在推动中国刑法域外适用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际法。

具体来说,在实现中国刑法的域外适用时,除了不得违反国际法禁止性规则外,还应考虑其是否具有国际法上普遍承认的管辖权基础。国际法对于公法域外适用的外部限制主要通过“真正联系原则”加以实现。所谓真正联系原则,是要求管制国与管制对象之间存在真正联系。这一原则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因此其具体适用必须结合具体法律的域外适用情形。对于国内法的域外适用,判断其是否满足真正联系原则的最有效的审查方法,就是考察其是否满足属地管辖和积极属人管辖这两个标准,如果同时满足这两个标准,那么在国际法上的正当性与合法性的质疑基本可以消除。

从消极层面来看,遵循国际法原则是指只要国际法没有明确禁止,国家就有权行使域外管辖权,制定并实施具有域外适用效力的国内法,但实施范围应限于本国法院管辖范围。这一向度的解读旨在为刑法的域外适用提供更加广阔和充足的空间,从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与国际事务处理的角度为刑法的域外适用提供法理基础。

(三)平等互惠原则

平等原则是主权独立原则的内在要求。国际社会中的主权国家不论领土大小、实力强弱,在法律地位上一律平等。互惠原则在国际法的意义上是指给予对等待遇,即要求请求国在遇到类似案件时给予同样的对待与合作,包括互惠实践和互惠承诺,该原则强调在国际交往和合作中,双方彼此给予同等、对等的对待。在刑法的域外适用中,基于维护双方国家主权的需要,也应当坚持互惠原则。互惠,不仅强调双方互相给予对方同样的帮助,还有同样的对待之意。

在中国刑法域外适用中应坚持平等互惠原则:其一,应坚守平等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适用法律不能有双重标准”,“没有只适用自己、不适用他人的法律”,这不仅为保护管辖原则提供了道义基础,而且蕴含了对“以‘法治’之名行侵害他国正当权益、破坏和平稳定之实”的强烈反对。对于刑事责任的追究如不谨守平等原则,刑法的域外适用就有可能成为霸权主义的工具。

其二,应坚持互惠原则。平等是互惠的基础,互惠是平等的延伸及实现方式。平等互惠原则既是基于国际社会交往的现实考虑,更是刑法域外适用长久持续的内在要求。国家之间刑事法律适用的冲突无法由一个更高的权威实体一劳永逸地解决,只能通过某些国际法强制规则以及平等主体之间的协商加以解决。刑法域外适用的过程充满了国家间的博弈与互动,而互惠是保持这种互动的有效途径,一国对于他国在刑法适用方面的协助与配合会换来对方对等的回应,长期的互助往来易于营造一种良性的甚至常态化的互利局面。反之,一国过度追求自身利益,甚至强行推进刑法适用的行为往往会破坏双方的互利互信,导致此后该国的刑法域外适用遭遇重重阻力。

(四)坚持多边主义原则

在刑法域外适用的路径方面,存在单边主义与多边主义两种思想方案,并以此为起点构建出两种在思想、制度、实践层面风格迥异的发展路径。与单边主义片面强调自身利益需求不同,多边主义体现了新型国际关系的本质要求,在全球治理中具有更高的合法性以及更强大的生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面对全球挑战时要“坚持多边主义核心价值和基本原则”,并指出“世界上的问题错综复杂,解决问题的出路是维护和践行多边主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中国刑法的域外适用中,要坚持协商合作,不搞冲突对抗,恪守互利共赢的合作观,积极建立健全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协助制度,发展刑法域外适用的配套措施。

此外,多边主义原则还应当维护联合国等多边机构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按照各国共同达成的规制和共识治理国际社会。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组织是国际多边主义政治结构的集中体现。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并在这一体系框架内进行刑法域外适用实践,既能为中国刑法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公约的衔接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也有助于我国刑事管辖权的域外实现。

五、中国刑法域外适用的路径

余论

本文只是对于中国刑法域外适用基础理论的初步探索,为中国刑法域外适用的具体实施提供理论依据,中国刑法域外适用的实现还有赖于具体法律依据和制度构建,需要我们在以后的研究中予以推进,从而在全球化的背景之下,通过包括中国刑法在内的中国法律的域外适用,保护中国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向国际社会展现中国法治的发展和进步,推动依法治国的全面发展。

THE END
1.法治纲领法律法规全书的学术探究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法规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反映了国家意志和政策目标,而且对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律法规全书作为一个概念,是指涵盖了所有有效法律文本的一种总体性描述,它通常包含宪法、基本法、立法程序等内容。 https://www.nwifujzth.cn/nong-ye-zi-xun/204631.html
2.法律基本知识体系构建法治认知的基石法律是社会秩序和公正的基础,它通过规范行为,维护权利,实现社会稳定与发展。了解法律基本知识,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要的,因为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尊重法律,从而在日常生活中做出正确的选择。 法律基本知识内容概述 法律基本知识涵盖了多个方面,主要包括宪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等领域。这些领域分别负责处理国家https://www.6vjxuc8a1.cn/zheng-ce-fa-gui/450796.html
3.法纲绘卷法律法规的抽象谱系法纲绘卷:法律法规的抽象谱系 一、法律法规概述 法律法规是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通过明确规定行为规范,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这些规范不仅仅限于国家层面,还包括国际组织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国家层面的法律体系 在国家层面,法律体系通常由宪法为核心,其他各种法律和行政法規构成。宪https://www.oqjabrjjyc.cn/jun-lei-cai-pu/366015.html
4.法律法规体系概览从源流到现实应用的全方位探究法律法规体系概览:从源流到现实应用的全方位探究 一、法律法规的定义与功能 法律法规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行为,保护公民权利和自由而制定的命令性文件。它们不仅体现了国家意志,也是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二、法律法规的分类 根据其内容和功能,法https://www.erdqcvtxm.cn/jun-lei-wen-xian/407962.html
5.论国际法在中国的发展走向以周鲠生先生为代表的近现代中国国际法学界主力基本上留在了大陆,加上相继从海外归来的部分学者,包括杨浩龙、倪征、李浩培、王铁崖、赵理海和陈体强等人,成为新中国国际法最为宝贵的人力资源。他们既是新中国国际法学的奠基者、开拓者,又是新中国国际法实践的践行者、推动者。一般认为,对当时的国际体系而言,新生的社会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267391.html
6.国际法练习题及答案27.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中,国内法优先说起源于( )的哲学思想。①凯尔逊 ②黑格尔③佐恩 ④博丹8.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是( )。①国际法与国内法是完全分开各自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②国际法优先国内法③国内法优先国际法④国际法与国内法虽各自成为一种独立法律体系,但彼此互为联系,互为补充9.1984年中国政府和https://www.360docs.net/doc/9e31de7501f69e314332943f.html
7.国际法考试大纲一般法律原则是各国法律体系所共有的原则。它一般用于填补条约和国际习惯的空缺。 司法判例和权威国际法学家的学说是确定法律原则的补助资料,其作用是作为国际法规则存在的证据。司法判例包括国际司法判例和国内司法判例。联合国和其他重要国际组织的决议是确定法律原则的补助资料,地位应高于司法判例和公法学家的学说。 https://www.zikao365.com/demo/flz/c504171-examOutline/
8.黄进:论《对外关系法》在中国涉外法治体系中的地位《国际法研究制定《对外关系法》不仅有利于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对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和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对外关系法》的实施有助于更好地维护中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维护以联合国http://qmyfzgyjy.cupl.edu.cn/info/1011/1281.htm
9.论一般国际法之上的自给自足体系的建立——基于第一性规则与第二【摘要】:本文从 WTO 与一般国际法互动关系的角度出发,研究一般国际法之上的自给自足体系的建立问题。本文引入了哈特有关法律概念的理论,认为应该从第一性规则和第二性规则结合的角度理解国际法,可以得出这样的一幅景象:一方面,国际法作为整体,是由第一性规则和第二性规则组成的。第一性规则包括绝对的义务,第二性https://cpfd.cnki.com.cn/Article/CPFDTOTAL-WHGJ200610001012.htm
10.我国的法律体系主要由宪法国际法民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我国的法律体系主要由宪法、国际法、民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诉讼法等法律部门组成。() A. 正确 B. 错误 题目标签:国际法法律部门法律体系如何将EXCEL生成题库手机刷题 如何制作自己的在线小题库 > 手机使用 分享 反馈 收藏 举报 参考答案: A 复制 纠错 举一反三 以下有关自诉案件说法正确的https://www.shuashuati.com/ti/db70f459b6db48f9bc7298d7ea5b26fb.html?fm=bd5b29e92be6038fa4d5a25fadae8cfc89
11.[国际法]第一章导论国际法与国际道德的区别自然法学派以人类的理性和良知作为自然法的效力依据,国际法是自然法的一部分。 实在法学派则相反,认为国际法的效力是国家的共同意志。 第二节国际法的渊源 一、国际法渊源的概念 国际法渊源的概念 法律的渊源就是法律规则或原则第一次出现的地方。 国际法渊源就是国际法的表现形式,也是通常说的“形式渊源”。 https://blog.csdn.net/robur/archive/2007/09/13/1730861.aspx
12.法律最终作用 6重要论述 7法律体系 传统法系 门类 国际法 国内法 刑法 侵权行为法 合同 物权法 8法律制度 基本概念 法制宣传 9法律效益 专业律师 公民社会 10法律逻辑 11历史发展 历程简介 著名法典 12词条图册 1基本内涵编辑 法律法律通常是指由社会认可国家确认立法机关制定规范的行为规则,并由国家强制力(主要是 司https://baike.sogou.com/v57328.htm
13.英国的法律体系:了解英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和特点二、英国法律体系的层级结构 英国的法律体系是由多个层级组成的,包括欧洲法、国际法、英国法和地方法。 欧洲法是指英国作为欧洲联盟成员国所受到的欧洲法律的约束。欧洲法包括欧洲联盟的法规和指令,以及欧洲人权公约等国际公约。欧洲法在英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对于英国的商业活动和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https://www.gtzxhk.com/a/33706.html
14.国际法属于我国法律体系吗尽管国际法不属于我国国内法律体系,但我国在处理国际关系时,会遵循和尊重国际法原则和规则。同时,我国法律也规定了在某些情况下,如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我国社会公共利益时,应适用我国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国际法虽然不被视为我国法律体系的一部分,但在处理国际关系时,我国会充分考虑和尊重国际法。参考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2baca8c38261c60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