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律常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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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人身关系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财产关系主要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等价有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三)民事法律的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和法人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四)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物权法

(一)物权及其种类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大类。

(二)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1.动产交付。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继承法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事诉讼法

(一)管辖

民事诉讼管辖,是指确定不同级别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各个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我国民事诉讼法结合我国审判实践,规定了下列几种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

1.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

03-28

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朋友看这里,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栏目为各位考生提供“2017年公务员法律常识模拟试题一”,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B.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C.全体股东的货币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D.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关于古代司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大义灭亲”有利于维护封建统治,而受到古代法律的肯定与鼓励

B.明清律中的“秋审”制度,反映了“人间司法应符合宇宙秩序”的观念

C.唐太宗在位期间,曾与百姓约法三章,包括“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D.清河知县不受理武松告状,符合当时“命案没有尸体不予立案”的原则

3.职业道德修养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实践中,按照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规范,在职业道德品质方面(),得以形成高尚的职业道德品质和达到较高的境界。

A.环境熏陶和培养教育

B.管理和监督

C.外界监督和自我约束

D.自我锻炼和自我改造

4.关于行政诉讼法,下列哪一项不属于不可诉的行政行为()

A.国家领导人预备出使访问日本。

B.某县政府出台新的规划方案,涉及大面积拆迁问题。

C.某市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于司机李某处以50元的行政处罚。

D.某地公安局对于本局民警程某的记过处分决定。

5.国家颁布的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从法律上表明医患双方是实实在在的民事平等关系,这体现了()。

①政府具有立法权力

②国家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③国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④平等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

A.①②

B.①③④

C.②④

D.②③④

答案解析:

1.答案:A

解析:

根据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的规定,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也能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故A项“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说法不正确。故正确答案为A。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第二十七条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七十二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答案:B

解析:>《月令》刑杀皆在秋令,始是三代旧典。>西汉以冬月为断,即《传》所谓刑以秋冬,亦古义也。章帝改为初冬十月,实取>三正之义。陈宠论之可谓详矣。今世决囚,在冬至以前,殆权舆于此”>...

09-06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公务员考试常识:法律常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A.可以越级晋升职级

B.不得越级晋升职级

C.原则上不可以越级晋升职级,但因工作特殊需要且符合有关条件的,按管理权限批准后,可越级晋升职级

D.经省级以上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越级晋升职级

2.

在下列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A.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必须派员出席法庭

B.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可以适用独任制

C.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不得进行调解

D.公、检、法机关都有权直接受理刑事案件

3.

下列属于公务员领导职务的是()

A.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长

B.市国土局调研员

C.省政府巡视员

D.省政府咨询顾问

4.>《>>刑事诉讼法>》第19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二审法院在审查一起上诉案时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只是量刑轻,那么()。

A.应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B.应减轻被告人的刑罚

C.最好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D.应追究一审法院的责任

5.>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中,被告向审判机关提出的旨在使原诉被撤消或失去作用的反请求。反诉中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反诉最迟应在本诉判决之前提起。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审判机关提起,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或>诉讼>理由应当具有牵连的关系根据上述定义,下面哪种情况属于反诉

A.两个因为民事纠纷诉诸法律,法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胜诉,原告不服,于是又向高一级的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

B.一个无业游民有一次私闯别人住宅被人以入室行窃罪告上法庭。但是在他入主人房间时发现了主人有重大的杀人嫌疑,于是他以谋杀罪对该主人进行起诉

C.一工厂经理因挪用公款被会计发现,因怕他会告发,于是恶人先告状,以渎职罪等罪对会计进行起诉

D.广东两家公司发生经济纠纷,卖方因为买方拒不履行合同,交付全部贷款对买方进行起诉。在审理中,买方认为是卖方货物质量太差造成的,买方理由充分,因而对被告进行起诉,以讨个说法

1.答案:B

解析:《深圳市行政机关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且符合有关条件的,按管理权限批准后,可以破格晋升。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不得越级晋升职级。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2.答案:D

A选项有例外。第一百五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但是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

B选项不可以。第一百四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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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下列甲乙关系不属于姻亲关系的是()。

A.甲是乙的表姐夫

B.甲是乙的岳母

C.甲是乙的养子

D.甲和乙是妯娌

我国国家公务员与所在国家机关之间的职务关系是一种()。

A.单方的行政法关系

B.双方的行政法关系

C.内部行政法关系

D.民事法律关系

3.下列诉讼权利中属于行政诉讼主体所具有的权利是()。

A.起诉权

B.选择管辖权

C.申请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权利

D.上诉权

4.(不定项选择)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

A.受教育权

B.劳动权

C.人身自由

D.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5.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自然资源不能属于集体所有()

A.森林

B.矿产

C.山岭

D.水流

1.答案:C

姻亲是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具体分为:(1)血亲的配偶。指自己直系、旁系血亲的配偶。如儿媳、姐夫等。(2)配偶的血亲。指自己配偶的血亲。如岳父、夫之妹等。(3)配偶的血亲的配偶。指自己的配偶的血亲的夫或妻。如妯娌、连襟等。姻亲关系因夫妻离婚或夫妻中一方死亡、他方再婚而消失。C选项是由收养确定的关系,而非姻亲关系。故本题选C。

2.答案:C

本题采用排除法进行分析。首先,公务员与国家机关之间涉及的是行政法律关系,不是民事法律关系,排除D;其次,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一方是行政机关,另外一方是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关系,国家公务员在履行公务的时候,并不是行政相对人,所以,既不是单方的行政法律关系,也不是双方的行政法律关系,而是内部行政法律关系。故本题选C。

3.答案:D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司法审查中的原告必须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以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相对人相对应的行政主体没有起诉权,不能作为原告。同时也就没有在起诉时选择管辖的权利。故A、B错误。

根据行政诉讼法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被...

04-12

法律:1.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之一。

2.中级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3.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4.刑事诉讼中,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5.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6.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08-21

一、掌握传统法律基本理论和重点法条

虽然近几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中新法备受青睐,但熟悉并掌握传统法律重要知识点还是很有必要,这对考生完善其法律知识体系极其关键。

(一)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得利益和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没有合法根据。

(二)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的约定义务。

(三)要约和承诺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告成立

(四)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善意取得既适用于动产,又可适用于不动产。善意取得中的受让人需是善意的,不知出让人是无处分权人,否则不构成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基于占有的公信力,旨在维护交易安全。

(五)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六)行政复议机关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七)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是指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以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

(八)国家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06-01

我国士兵军衔肩章的版面底色代表其兵种。其中,陆军、海军、空军的颜色分别为:

A.棕榈、天蓝、黑

B.黑、天蓝、棕榈

C.天蓝、黑、棕榈

D.棕榈、黑、天蓝

根据《行政许可法》,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A.三日

B.七日

C.十日

D.二十日

3.行政赔偿的主体是()。

A.国家

B.实施行为的行政机关

C.实施行为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D.实施行为的行政机关同级财政部门

4.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私有财产权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B.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C.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D.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A.科员以上

B.主任科员以上

C.科员以下

D.主任科员以下

1.答案:D

解析:略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本题选D。

3.答案:A

解析:国家赔偿法中规定的赔偿义务主体应该是行政机关,赔偿责任主体是国家。所以本题答案为A。

4.答案:A

《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则A表述不正确,故正确答案为A。

5.答案:D

《公务员法》第21条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

THE END
1.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题库2018法律常识大全法律常识全知道【中公公共基础】提供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资料,含国家/地方/乡镇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村官、银行、军转、社区、农信社、三支一扶、公益岗法律基础知识视频https://m.offcn.com/gongji/falv/
2.限制与否法律常识长乐普法网专题专栏陈猛说,是否要“一刀切”的拒绝所有罪犯子女的考录,在现代“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的法治原则下,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一方面,此举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对罪犯子女进行考公等方面的限制是增加犯罪成本,加大犯罪惩罚力度。“现代刑法更应建立在公平与法治的基础上,殃及子女绝不是现代刑法所追求的社会效果。”http://www.fzcl.gov.cn/xjwz/ztzl/clpfw/flcs/202303/t20230328_4562676.htm
3.福建省事业单位考试《综合基础知识》考情分析复习的时候,一是要根据福建省的考情,明确考查重点,有的放矢地复习,比如,政治、法律、经济都是福建省事业单位考试的重点,攻克了这三部分,就等于取得了一半的胜利;二是要理解和记忆基本的、高频的知识考点,如法律常识中的国家基本制度、公民权利、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监护等反复考查的考点,要牢记于心。像政治和https://spa.fenbi.com/page/fenxiaozixundetail/6/177/451567501725696
4.国考常识部分考什么?法律常识是国考常识部分的常考点,主要考察考生对于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等基本法律的了解和掌握。这部分内容涉及到法律体系、法律原则、法律制度等方面,以及一些重要的法律案例和法律常识。 三、经济常识 经济常识是国考常识部分的重要考点,主要考察考生对于经济学基本理论、宏观经济政策、经济发展趋势等方面的了解和https://www.jinbiaochi.com/qggk/news_485861.html
5.公考笔试常识学习资料历年真题解析“平等”容易考查细节,最常 出现的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旦出现在题干中问归不归民法调整,要具体情况具体看待,看其有没有使用国家公权力。以案例分析形式进行 考查,恋爱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刑事犯罪、国家赔偿,不由民法调整。2.原则:记住6个原则,注意每一个的基本内涵。平等原则:讲http://www.360doc.com/content/12/0121/07/68630570_1038358307.shtml
6.法律常识大全【中公招警考试培训网】提供法律常识大全,并可获取招警考试、辅警招聘、书记员招聘等信息以及招警考试笔试、面试资料及习题。https://www.zgjfks.com/tag/80312.html
7.法律硕士联考常识4.法硕非法学,考生都是非法律专业,不与法律高手竞争,跨考容易,比较公平公正。 5.目前法硕法学名校分数线较低,对于 想考名校的法律考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法律硕士教材】 法硕大纲:分非法学、 法学。考察内容2017年完全统一,题型数量及分值不同。 http://www.fashuo365.com/jmjs/jianjie/5366.html
8.考试行测常识判断法律知识备考误区提示学法的行测中常识占便宜近年来法律常识内容有逐渐减少的趋势,加之题目细小,涉及面很广,因此许多考生产生了学习法律浪费时间不值的感觉。其实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在经历了2017、2018年常识判断全考法律之后,2019、2021年又回归到了多元化的考察模式。这两年的法律部分内容分别考察了7题和5题。2022年将会大致依照前两年的题型题量,合理安排法https://blog.csdn.net/qq_39196431/article/details/123773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