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1、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二、工程质量验收的流程是什么
三、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
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
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
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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