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周口英才计划”,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周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446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含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周口临港开发区管委会,下同)359人,岗位需求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第一批)》;项城市35人、太康县26人、鹿邑县26人,岗位需求及资格条件详见各县(市)人才引进公告。
??本公告中“双一流”高校是指国内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147所高校。
??二、信息发布
??(二)县(市)人才引进信息以各县(市)人才引进公告为准,各县(市)公告发布网站、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县(市)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批人才引进信息一览表》。
??三、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才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年龄有其它要求的,从其规定,年龄计算以此类推。
??(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本科学习阶段须为全日制本科(含全日制专升本)。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以下人员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
??1.周口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曾在公务员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6.高校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独立学院、网络学院等,以及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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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表(本人签字扫描件,含本人近期正面照片);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全部学习阶段);
??3.职称证书(如有)。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引进资格条件,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全过程。
??(三)确定面试人选
??本次人才引进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增加笔试环节:
??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高于10:1时,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与岗位计划数比例高于10:1时,由用人单位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人员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总成绩。
??(四)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和“人岗相适”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技能水平测试等方式,综合评价意向人选能力素质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教师岗位还需同时符合教师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赴学校(2024年毕业生)或工作单位进行考察;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和国外高校毕业生,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进行考察。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引进对象在周口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博士专项计划
??(一)博士专项计划常年接收报名,报名人员可与用人单位联系对接,也可与市委人才办直接联系报名事宜。
??(二)报名博士专项计划人员采取“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统筹安排”方式引进。
??六、有关说明
??(一)县(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资格条件、引进程序等事项,以各县(市)人才引进公告为准,由各县(市)负责解释。请有意报名县(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人员,认真查阅各县(市)人才引进公告,如有问题请联系各县(市)工作人员。(公告信息发布网站、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二)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资格条件、引进程序等事项,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咨询方式详见附件2。
??(四)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到岗前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承诺协议》。
??(五)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中共周口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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