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则重要罪名总结

刑法罪名分则_刑法分则重要罪名总结,一、危害国家安全罪(重点罪名)

1、间谍罪

2、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普通罪名

叛逃罪

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1、投放危险物质罪

2、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放火罪

交通型犯罪

交通肇事罪:重点掌握法定升格条件

危险驾驶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

恐怖型犯罪

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2、帮助恐怖活动罪

3、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枪支犯罪

1、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罪

2、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3、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重点罪名)

1、故意杀人罪

2、过失致人死亡罪

3、故意伤害罪

4、强奸罪:注意法定升格刑情形

5、强制猥亵、侮辱罪

6、非法拘禁罪:注意非法拘禁与绑架罪的区别

7、绑架罪

8、拐卖妇女、儿童罪:关于其中罪数的认定问题

9、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

10、侮辱罪、诽谤罪

11、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

12、遗弃罪

13、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四、侵犯财产型犯罪(重点罪名)

1、盗窃罪:事后转化抢劫

2、侵占罪

3、抢劫罪:法定升格条件的四种情形

4、抢夺罪

5、诈骗罪:

6、敲诈勒索罪

7、职务侵占罪

8、挪用资金罪

9、挪用特定

10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11、故意毁坏财物罪

划重点: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分

罪名区分

行为对象

行为方式

盗窃罪

他人所有,占有的财物

自己占有,所有

侵占罪

他人所有,自己占有的财物

自己所有

刑法罪名分则_刑法分则重要罪名总结,五、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本罪不是真正的身份犯,因为一般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生产者、销售者

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本罪是抽象危险犯,只要实施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就构成犯罪

3、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抽象危险犯,只要实施了就构成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本罪是实害犯,要求造成实害结果才成立犯罪

走私罪

1、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暴力、威胁抗拒缉私的,按照走私犯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

2、走私武器、弹药罪:弹头、弹壳问题、仿真枪问题

3、走私假币罪:走私假币进境后,又出售的,构成走私假币罪和出售假币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1、伪造货币罪:伪造货币后持有、使用、出售、运输的,以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

2、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1)既购买。又出售,又运输,只定出售、购买、运输假币一罪。

(2)出售/运输+使用,数罪并罚

(3)购买+使用,只定购买,从重处罚

3、持有、使用假币罪:

(1)盗窃普通财务,实际上窃得假币,又持有、使用的、定盗窃罪和持有、使用假币罪,数罪并罚

(2)以盗窃假币的意图盗窃到假币后,又持有的,只定盗窃罪,不再另定持有假币罪;又使用的,定盗窃罪和使用假币罪,数罪并罚

(3)通过自动存取款机将假币存入银行,又从自动取款机取出真币的,构成使用假币罪和盗窃罪,因为是两个行为触犯两个法益,应数罪并罚

4、变造假币罪:使用变造的货币,触犯诈骗罪的,以诈骗罪论处,而不能定使用假币罪

金融诈骗罪

1、信用卡诈骗罪:

(1)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2)冒用他人信用卡

(3)抢劫信用卡并使用,

(4)盗窃信用卡,然后使用、

(5)侵占信用卡,然后使用

2、集资诈骗罪:本罪欺骗的对象是社会公众。欺骗手段是虚假承诺回报

危害税收征管罪

1、逃税罪:特殊主体,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2、骗取出口退税罪:注意本罪和逃税罪的关系

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重点罪名)

扰乱公共秩序罪

1、妨害公务罪:

(1)阻碍的是依法执行的职务

(2)阻碍的是正在执行的职务

(3)暴力程度

2、招摇撞骗罪:冒充煤化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不包括高干子弟、烈士子女、战斗英雄和劳模。

妨害司法罪

1、伪证罪: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

2、妨害作证罪:以暴力、胁迫、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证

3、窝藏、包庇罪:窝藏、包庇罪属于抽象的危险犯

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其行为对象,应限于财务与财产性利益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毒品犯罪是抽象危险犯,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

(1)如果无偿转让毒品,如赠与毒品,不构成贩卖毒品。

(2)如果不转让,为了自己吸食而非法购买毒品的,不构成贩卖毒品罪。

(3)有偿转让不要求有牟利目的。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包庇的对象不是任何毒品犯罪分子,而只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对象不是任何毒品犯罪分子,而只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脏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法条竞合关系,一个行为触犯两罪,优先适用窝藏、转移、隐瞒毒赃罪。

七、贪污贿赂罪(重点罪名)

贪污贿赂罪

1、贪污罪: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担任了国家工作人员,就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成为贪污贿赂犯罪的主体

2、挪用公款:行为对象是公款,公款指资金,不限于现金。挪用救灾、救济等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以挪用公款罪论处

3、受贿罪:收受贿赂时,不要求为他人实现利益,只要求许诺为他人谋取利益,也即将“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筹码,收受贿赂

渎职罪

1、滥用职权罪:

(1)行为方式,①擅权,这是指故意不正确履行职责。②弃权。这是指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这表明,滥用职权可以由不作为构成③弃权。这是指超越职权处理事项。成立本罪要求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2)成立本罪要求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3)主观必须是故意,不过,对于“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不需要行为人主观上有认识

2、玩忽职守罪:

(1)行为方式:一是不履行职责,即不作为方式;二是不正确履行职责(2)主观必须是过失

3、徇私枉法罪:

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其行为类型是“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包括不立案、不侦查、不起诉、不审判、裁定无罪。主观是故意。要求有动机”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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