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制订一部立足我国实践、面向21世纪的民法典是我国民商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多年来的夙愿。2002年1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被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标志着我国民法典的立法进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因此,我们特邀了部分参与民法典起草的学者和立法部门的官员就民法典起草中的一些重大、疑难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以期进一步推动立法的科学化和法学研究的繁荣。
一、民法典的体例
我国民法典的体例怎么定,是去年争论最多的一个问题。焦点集中在四个方面,一人格权是否独立成编;二是否单搞一编债法总则;三知识产权的内容是否进民法典;四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是否留在民法。
(一)人格权是否独立成编
人格权是否独立成编,众所周知有二种意见。一种意见单设一编,一种意见不单设,放在总则编有关主体的章节。二种意见都有道理。我希望争论能继续下去,研究再深入一些。譬如主张单设一编的同志应当回答,为什么其他国家的民法典没有把人格权独立成编,最近修改民法典的几个国家也未听说把人格权独立成编,原因是什么。左邻右舍都不独立,人格权问题在我国就那么特殊非得独立吗另外,有同志主张人格权与人格不可分离,人格权不是存在于人与人之间关系上的权利,人格权只有受侵害时才涉及他人关系,这种主张对不对对在什么地方,不对又表现在哪里。譬如主张不单设的同志应当回答,人格权和主体资格是否是二个问题,如果是二个问题,为什么不能分别规定;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为什么其他权利都可以在分则中规定,唯独人格权只能在总则中规定。
(二)是否单搞一编债法总则
一、内在特征
民法典的内生性优势,包括三个层面:法律容易为普通人所知晓、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灵活性,这三个因素被某些大陆法学者称为“民法法系的新格言”。
(一)法律容易为人所知晓
拥有众多的成文法典是大陆法系的重要特征。法典化,就是根据某些标准对于某一部门的法律规范进行理性化、有序化和等级化的整合,使之能为所有普通人所知晓。比较法学家指出,法典本身就是作为对抗法律产生的任意性、神秘性和秘密特征[4]。曾热烈主张在普通法系统中引入法典化立法技术的英国法学家边沁指出了正义和法律为所有人知晓之间的关系:后者是前者的必须条件之一;而为了使得法律为所有人所知晓,采纳法典化手段就是绝对必需的[5]。
法律易于为人所知晓,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法典本身内在的体系性。这种体系性也影响到普通法。英国比较法委员会主席、肯特大学教授GeoffreySamuel指出:英国学者关于合同法的著作也呈现出系统化的特点,习惯于以一般性命题的方式去阐述合同法原理。但是,这是19世纪自大陆法系“进口”的产物[6]。
摘要摘要:21世纪依然是法典化的时代,中国社会的全面发展孕育了对民法典的强烈需求,民法文化的生成也为民法典创造了必要的主观条件。我们应当在分析法学方法论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坚持社会本位,向大陆法系奉献一部由总则、物权、债权总则、合同法、侵权法、亲属法、继续法七编结构构成的“世纪法典”。
摘要:民法典;方法论;体例
一、21世纪,法典化时代还是非法典化时代
(一)我们正处于什么样的世纪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并非凡强调在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人士在记者招待会上透露,我国将制定民法典。据悉,我国这次制定民法典是瞄准21世纪目标,欲使我国民法典成为既反映20世纪民法成就,又影响21世纪的“世纪法典”。民法学者也为这一目标欢心鼓舞,热情澎湃。然而,民法典不是简单的口号,其需要的不仅仅是洋溢的激情,在举国上下对民法典的千呼万唤中,我们似乎应当首先思索一个新问题摘要:21世纪,究竟是法典化的时代,还是非法典化的时代?
在法律发展史上,先后发生过三次民法典编纂热潮。第一次是发生在6世纪的罗马法编纂,产生了闻名的《民法大全》〔2〕;第二次是发生在19世纪的欧洲民法典编纂运动,产生了以《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等为代表的一大批闻名的民法典;第三次是从20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产生了1994年的俄罗斯民法典等大约20几部民法典。据统计,现在世界上有113个国家有民法典。其中,欧洲32国,南北美洲24国,非洲34国,亚洲23国〔3〕。可见,19世纪是法典化的世纪,而20世纪作为19世纪的继续,依然是法典化的世纪。然而,进入20世纪以后,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全面干预,立法活动日益频繁,使法律变得异常复杂和庞大,这是以前不曾有过的〔4〕。表现为摘要:
摘要:随着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法律制度在不断的完善,其中知识产权和民法典之间的关系一起处于争议之中。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的知识产权法已长成参天大树,民法典已经无法囊括知识产权法所规范的对象和范围,而且物权法、债权继承法等传统民法与知识产权的交集越来越少。因此我们将知识产权法纳入民法典中很难反映现实社会的具体情况,将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相对的独立看待,就会为社会的发展起到更好的规范和约束效果。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民法典;单行法;自由发展
一、知识产权法不宜作为民法典的一编
二、知识产权法制与民法总则
摘要:《民法典》的实施标志着法治社会建设进入民法典时代,民法典时代的法治社会是以人民为主体、公众积极参与法治建设的社会。《民法典》的实施与法治社会建设的系统耦合具体体现在公民个人权利保障加强趋势的契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共同致力于法治中国建设。民法典时代法治社会建设的方向主要是加强社会法治信仰培育,构建法治社会建设评估体系,拓宽公众参与渠道。
关键词:民法典;法治社会;社会治理;公众参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对几十年民事法律发展及法治建设成果的确认,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标志性成果。《民法典》作为一部“社会生活规范的百科全书”,涵盖了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1]。2020年12月7日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从国家层面确定了《民法典》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民法典时代的法治社会建设提供了指引。
一、法治社会的概念及语义分析
二、《民法典》的实施与法治社会建设的系统耦合
摘要:商法是基本法律部门和民法联系的最密切者。商法的立法体例主要受民法前置。2020年,《民法典》颁布,这对于商法体例的选择也给了一个指向和限定。从立法体例和篇幅出发,我国民法典中商法规范的总数不多,基本上定位于总纲性商法规范,如何确定商事法律关系的判断标志是民法典时代商法立法的一个核心问题。我国商法立法应当根据历史经验和我国国情制定,但其中也有一些问题要去研究。
关键词:民法典时代;商法立法;立法体例选择
在法学界,民法典时代商法立法体例的选择一直备受困扰。大多学者支持民商合一较多,而支持民商分立者较少。但无论是在民法典外设商法典还是将商法完全并入到民法典中,这两种模式在实践中都有不少缺陷。在我国的实践中,实施民商不分的混合立法模式一定程度上适应了立法体系的变革。
1民法典时代我国的商法立法体例
2民法典时代我国选择民商不分混合立法体例的依据
【内容提要】在九编制的民法典草案里,没有作为编名的债权或债法总则。至此,债法总则的存废已不仅仅是一个理论之争,而是上升到立法实践上了。就债法总则的历史起源、债法总则的内容及效用、合同总则与债法总则的关系而言,我国民法典不宜设立债法总则,应对债法内容进行重新整合。
一、对设立债法总则观点的反思
1.主张保留债法总则的理由
2.对上述理由之检讨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债法总则与债权的概念确实有联系,但二者并非唇亡齿寒,而是具有各自独立含义的范畴。况且,能对整个债法起到统率作用的实际上是债权概念而不是债法总则。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局全体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的学习,推动《民法典》在司法行政系统入耳入脑入心,特制定本学习方案。
从7月7日开始,每周星期二下午2:30-6:00。
二、学习对象
全体干部职工
三、学习内容
内容提要
在原有债法缺陷的诱导以及欧共体指导条例、国际条约的推动下,德国民法典完成了自1900年实施以来的最大一次变革。以强调消费者保护思想与吸收对电子商务的规定为标志,于2002年1月1日生效的新民法典重新走在了21世纪的法典化运动的前沿。这次改革对于同样在酝酿制定民法典的中国而言,其启示就是必须要有国家的领导与组织、娴熟的立法技术、充分的法典编撰以及恰当的时机。
Abstracts(英文摘要)
Basedonthedefectsoftheformerlylawofobligations(Schuldrecht)undpushedforwardbydirectivesoftheEUandinternationalconventions,theGermanCivilCode(BürgerlichesGesetzbuch)hasfulfilleditslargestReformsinceitsenforcementin1900.IneffectfromJanuary1,2002,thenewlypromulgatedCivilCodeplaysaleadingroleinthecodificationmovementofthe21stcenturythankstoitsemphasizingonconsumerprotectionandabsorbingtheregulationofE-commerce.TheEnlightenmentoftheGermanReformforChina,whichisconsideringtodraftitsowncivilcode,shouldbeastrongpoliticalwillandorganization,skilledlegislativetechnique,adaquatepreparationfordraftingthecodeaswellasapropertime.
关键词
民法典法典化债法德国中国
按照区委宣传部、组织部等9个区级部门关于印发《市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区局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多形式做好民法典宣传,在我区人社系统营造浓厚氛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集中学习。
将民法典作为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和理论学习的必修课,一是将民法典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会会前学习法内容,推动我区人社局领导干部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本领,不断提高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利用人社干部大讲堂、职工大会,开展民法典普法宣讲,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民法典网上知识竞答活动,进一步树牢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守法意识,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理念,纷纷表示将以实际行动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切实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