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调查)性无知和法盲导致的悲剧——聚焦打工妹中的“未婚妈妈”现象
新华网北京3月16日电浙江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凶手年仅19岁,她将自己刚出生的孩子亲手扔进河中溺死。在围绕此案展开的采访当中,打工妹当中“未婚妈妈”群体随之浮出水面。
法盲:19岁“未婚妈妈”杀死亲生儿成被告
此案凶手是一名19岁的打工妹,在一家足浴店打工。去年7月,她因为腹痛去医院,发现怀孕多月即将生产,可她连孩子的父亲是谁都不知道。她不想让人知道自己生了小孩,更无法抚养这个孩子,于是萌生了杀死孩子的念头。
孩子出生4天后,她将孩子用电线捆起来,挂上灌满水的瓶子,亲手扔到河里溺亡。次日一早,孩子的尸体被人发现,她被告上法庭。今年2月24日,此案在浙江嘉兴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
据办案人员介绍,这已经是该法院一年之内审理的第二起因未婚先育引起的故意杀人案件。此前,一名17岁的打工妹在宿舍产下婴儿后,剪断脐带,将婴儿从宿舍窗户直接抛下。
这两起案件共同的特点是:“未婚妈妈”都年龄较小,不超20岁;学历较低,只有小学、初中文化;她们一个在工厂打工,一个在足浴店打工,从事的都是社会底层的工作,工资水平低。
法官认为,在上述案件当中,打工妹法律常识空白、社会地位低下及生存状态恶劣是她们杀婴的根本原因。
性无知:打工妹“未婚先孕”现象屡见不鲜
记者采访时发现,在广东、福建、浙江等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区,不少年轻女工都有过未婚先孕、堕胎等经历。有的工厂虽然也开展过针对性的教育和宣传,但是效果并不明显。
记者在福州金山工业园区采访时看到,这个拥有600多家企业的工业园区聚集着大量纺织服装、电子设备、机械制造等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傍晚时分,常有男工骑着电动摩托车守候在女工宿舍楼下。
附近一家妇产科医院的医生告诉记者,很多打工妹到这里做人流,“一些打工妹避孕措施做得不好,一年打两三次的都有”。据医生介绍,很多来做人流手术的打工妹都只请了一天假,上午做完手术,下午休息,第二天继续上班。
深圳一家女工权益保护机构负责人陈燕娣告诉记者,不少女工在未婚先孕后选择结婚,但更多的人选择放弃。她认识一名来自广西玉林的女工,怀孕5个月了自己才发现,而且不清楚孩子的父亲是谁,孩子生下来后被送到外地由人收养。
在佛山,打工妹未婚先孕、堕胎的情况也并不鲜见。据佛山市妇幼保健院统计,该院从2011年10月到2012年10月间共实施人流手术9493起,超过一半的女性为外来工;顺德有两家医院每年所做人流手术超过1万例,其中五成以上是外来工。
打工妹性教育、法律教育和情感疏导一个不能少
不少女工告诉记者,她们的社交圈子很小,下班后精神生活比较空虚,一些人因此交上不良男友,导致身心遭受重创。
福建省总工会女工部部长张红璇说,近年来,80后、90后的外来女职工人数逐年增多,她们大多都是单身在外打工,工厂生活单调乏味,情绪容易出现波动,应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
目前,深圳市总工会已经依托深圳市职工继续教育学院建立女职工学校,希望学校的老师能深入到工厂、车间,把健康常识、法律知识带给女工们。
广州伊丽莎白妇产医院妇科医生徐文霞认为,医院等机构应加大宣传力度,让女工充分认识到人流的危害。(稿中所涉打工妹为化名)(记者吴俊、韦慧、刘姝君、冯璐、裘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