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上做好“带头人”,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牢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学法是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的基础。遵纪守法就是要求领导干部无论在平时的生活还是工作中,都要带头做好榜样,带头遵守党纪法规,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始终牢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生活中,有一部分领导干部在谋划工作时,不能正确运用法治思维,在处理问题上不正确运用法治方式,说话不考虑后果,对党纪党规不知敬畏,触碰法律底线、逾越法律红线,最终导致其违纪违规而受到处罚。所以领导干部不能重蹈覆辙,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意见》精神,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和行为方式,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服从和遵守宪法,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领导干部的自身信念、决心和行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在这过程中,方向要正确,政治保证要坚强,要服从和遵守宪法,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捍卫法治,用好手中的权力,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折不扣贯彻着以宪法为核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方针,始终秉持“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的信念,把厉行法治作为干事创业的“基准线”。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广大领导干部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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