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才叫有法律管了。实际上,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开展,更主要的法律调整手段是民法手段,民法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了。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和研究民法。接下来,我们就来共同学习什么是民法、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根本原则.什么是民法.民法的含义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以及自然人之间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什么是自然人.什么是法人.什么是平等主体.民法在调节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又有哪些具体的法律规.自然人naturalperson是在自然状态下出生的人。公民: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当义务的人。法人:法人不是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
3、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当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平等主体:1.当事人之间具有平等地位。当事人之间互不隶属,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没有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没有上下贵贱之分。2.当事人的意志是平等的,各自可以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愿,自愿结成各种关系。3.当事人相互间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承当义务。例:儿女平等地承当赡养父母的义务,也平等地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接下来,我们从民法的调整对象分析起。民法调整对象作为社会规的一种,民法不外乎也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而社会关系概括起来有两大类,一是财产关系,二是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所谓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生产、占有、支配、
4、交换和分配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容的社会关系。比方:占有、支配反映的是动态的财产关系。在民法中就是债权、继承权。债包括合同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行为之债等等。所谓人身关系,是指基于一定的人格和身份所产生的不具有直接经济容的社会关系。在民法上表现为人身权。人身权又分为:人格权、身份权。人格权又分为:生命安康权、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身份权有:监护权、知识产权。了解了什么是民法,请问同学们,你知道的民事法律规有哪些呢.提问学生:就你所知道的民事法律规有哪些.民事根本法:民法通则民事单行法:合同法、担保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继承法、婚姻法、收养法、著作实施条例等。民事特别法
5、:公司法。则,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和其他部门法有什么不同呢.案例一:*是*省1995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当年的高考笔试成绩为591分,英语口试成绩为5。*第一志愿报了*外交学院。当年,此外交学院在该省方案招生9名。*外交学院按1:1.2的比例,提取了包括*在的前12名考生的档案。经过审查,外交学院以英语口试成绩未到达5分为由,将*等4名考生退档。后又择优录取了*,他的笔试成绩为533分,英语成绩为5分。*得悉后,十分震惊。后向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诉状,要外交学院录取*。而法院经过审理,裁定驳回起诉。分析:人民法院为什么驳回*的起诉呢.这涉及到民法的调整对象问题。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于平
6、等主体之间,即横向的关系。如果*一社会关系不符合这个特征,则不应该有民法来调整,当然不可能作为民事案件来审判。而高等学校在招生中享有自主权,其他任何机关无权干预。这就是说,在此案中,原告和被告之间并不是一种平等的关系,被告有权单方面依据国家的有关规章法律决定是否录取原告,而不必征得原告的同意,法院对此不能干预。这种不平等性决定了本案中的社会在关系不应该由民法来调整,所以法院驳回了*的起诉。此案说明了民法与行政法、刑法等法律部门的不同。民法在调整对象上和行政法、刑法不同,和经济法也不同。行政法、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而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既有横向的,也有纵向的。结
7、论:1.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2.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人间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二、民法的根本原则民法的根本原则是民法立法、民事司法和当事人进展民事活动的根本准则,掌握了根本原则,有利于我们同学们在民事活动中把握尺度。主要有五项原则:1.平等原则这一原则指的是: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平等。含义一:自然人、法人在民事活动中主体地位平等含义二:自然人、法人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当的民事义务平等。含义三:民事权利平等地受法律保护。案例:*单位向*木器厂订购一批办公用品,货到后,*单位以质量不好为由,要求降价。*
8、单位无权这么做,因为这违背了平等原则。因为两单位在买卖办公品这一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案例:出嫁后的女儿享受同儿子平等地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2.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活动时,表达自己的意志,作真实意思表示,通过自己的心真实意愿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如果意思表示不真实、不自由,则违背了自愿原则。如:被胁迫而为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为的意思表示。例如:甲不慎失足掉到河里,大喊救命,乙刚好从河边路过,就说:你给我一万元,我就救你。甲为了活命,只好容许。随后,乙把甲救上了岸,并要求甲给付一万元。甲能不能反悔.为什么.分析:甲可以反悔。因为甲同意给一万元是被迫的,在当时那种危急的情况下,他容
9、许了乙的苛刻要求才能活命,实际非自己心真实意愿的表示,即非自愿的,所以,他可以反悔,不给乙一万元。3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均衡来衡量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公平原则是一条法律适用原则,即当民法规缺乏规定时,可以根据公平原则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这一原则还是一条司法原则,当法律缺乏规定时,法官应要根据公平原则作出合理的叛决。案例二、王*有一家传古碗,摔了一个小口子,王*觉得安置这只碗颇不方便,便有意出售。他的同事*对文物略有研究,看了这个碗后,估计有一定的文物价值,便问王*要价多少.王*随口说:你喜欢就给十元吧。*喜出望外试探地对王*说,这样,为公平起见,我给你二十元,以后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