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的上海法律精英在干什么?抗战时期的法律人

抗战时期,日军占据上海,这座远东著名的大都市犹如大海中孤零零的一座岛屿,风雨飘摇,整个城市的法制体系几乎崩溃,民众在铁骑的践踏下危如累卵。

在这个黑暗的年代里,这个城市里的法律精英们都在干什么呢

2015年8月15日,在虹口区昆山路146号原东吴大学法学院旧址上,举行了“东吴大学法学院百年与抗战胜利七十周年庆典”,这所曾经汇聚了解放前上海滩无数知名法律精英的高校,一度成为华东法学界的一面旗帜,如今再次进入世人的视野……

法学界至高殿堂走出一代代法律精英

2015年8月15日上午,东吴大学上海校友会在昆山路146号东吴大学法学院旧址,隆重纪念东吴大学法学院建院100周年和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

东吴大学上海校友会选择8月15日日本投降日作为纪念大会日期,与东吴大学法学院对抗战作出了特殊贡献有着很大的关系。1946年,盟国组成的远东战犯国际法庭,中国总共有17人参加,其中10人是来自该法学院的师生,包括首席检察官向哲浚、助理检察官裘劭恒和高文彬等。当天,参加东京审判唯一健在的94岁高龄高文彬作为嘉宾也来到了会议现场。

庆典现场设在看起来有一些岁月的教学楼里,一组巨大条幅挂在教学楼门边,上书:“东京审判惩戒战犯扬我国威,东吴学子报效国家百年不渝”,以爱国主义为主线,纪念东吴学子在报效国家和审判国际战犯中的作用,借此提醒国人不忘历史和奉献国家。

东吴大学,这个而今听起来有些陌生的学校,曾代表着当时中国法学界的至高殿堂。当时学界提起法学标杆,无不提及“南东吴、北朝阳(朝阳大学,今中国政法大学)”。1949年以前,它在近代法学界有着显赫的地位。在那个年代,东吴大学法学院培养了一代代法律精英,包括大量著名律师、七名国民政府立法委员会委员、东京审判的几乎所有中方法律顾问,以及数任国际法庭法官。

100年前,也就是1915年,东吴大学法科创办于上海,是美国基督教会在华创办的第一所法学院。1927年,国民政府要求东吴大学脱离教会管辖,以中国人为主管理。

出于“重质不重量”的教育宗旨,东吴法学院在招收新生、学业考核和毕业门槛上都极为严格。当时的学生考上东吴法学院本来就很难,再加上英美法课程全部是说英语,使用原版教材,使得这所知名高校有着很高的淘汰率。有的班级40多名学生,毕业时仅剩13人。东吴法学院培养出的高质量人才,奠定了“东吴法统”的地位。

因宣传抗日上了日本特务机关黑名单

1937年淞沪会战爆发,侵华日军占领上海市区,东吴大学法学院和上海其他高等院校一样,面临着办学的种种困境。在这场事关国家生死存亡的抗战中,东吴法学院克服重重困难,坚持“弦歌”不辍,以实际行动支援抗战。

当年日军的铁蹄横行上海滩,时任东吴法学院教务长的盛振为无奈之下,率领师生避入公共租界继续办学。据盛振为的女儿盛芸撰文回忆,盛振为一面主持院务维持正常教学秩序,一面参加抗日救亡运动,多次在租界里的抗日集会上发表演说。他的名字由此上了日本特务机关的黑名单,家庭住址遭到了日特的骚扰。

为此,盛振为留起了胡须,改变了面容,并且化名为“程伯平”,“程”是其祖母娘家的姓,代表路程和征途;“伯”代表他是家中的长子,于国、于家应当有所担当;而“平”则是他的志向,那就是“平东洋”,发誓要把日本侵略者赶出中国!

1941年冬,太平洋战争爆发,租界再也挡不住侵略军的铁蹄。日伪教育机关召集在沪的各教会大学主持人开会,强令各校根据他们的指令办学,开展奴化教育。面对无理要求,东吴大学的师生们断然拒绝。

拒绝日伪的“示好”,就无法继续公开办学。不能登报招生,他们就凭着人们相互转告将招生消息传递出去。让东吴老师们欣慰的是,就是在这样的艰难环境下,报考的青年竟然还是非常多。这是在战火纷飞、家国不保的年代里,最让他们高兴的事了。

但没过多久,日军冲进租界勒令各公立、私立大学一律停课解散,上海之大已经容不下一张平静的书桌了。盛振为在校董会的支持下决定内迁。他带领部分师生从上海出发长途跋涉,他们头顶敌机轰炸,步行穿越敌军封锁线,冒着严寒,风餐露宿,一路颠沛流离,终于辗转来到了重庆。他们在重庆白手起家重建东吴,盛振为就此担任东吴法学院院长,开始组织师资力量继续办学。

1934年毕业于东吴法学院的卢绳祖在烽火年代里同样也无法独善其身,在民族存亡之际,他和东吴学子们责无旁贷地积极投身到抗日救亡运动之中。

从学校毕业后,卢绳祖考入交通银行担任法律顾问,他牢记着东吴的校训“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相信可以用法律梳理乱世的中国。

抗战时,卢绳祖和妻子姚慧坤相识。姚慧坤是同盟会上海地区负责人,两人志趣相同,1937年结婚。

婚礼时,正值上海守军艰苦抗击日寇,夫妻二人决定把婚宴费用和礼金全部捐给坚守上海的十九路军。婚宴缩减成了茶话会,不少到场亲友不知内情,纷纷咋舌,经济条件优越的卢绳祖怎会抠门至此,而知道内情的人无不被他爱国之心所感动。

致力于“战时立法”同样非常出彩

战争是典型的暴力行为,一向被视为法律应该走开的非常状态。在这个非常状态下,当时的法律精英们如何作为呢

抗战期间,从东吴法学院毕业的学子和上海滩其他法律精英一起,凭借专业优势,提交了抗战建国、战时立法以及社会立法等方面的研究成果。虽然,他们的手里没有枪和炮,但在民族救亡运动上,他们同样非常出彩,引人注目。

据记载,抗日战争中期,旅渝的法学者发起组织“中华法学会”,到会会员近200人,大部分系法学家和司法官,宣读论文20多篇,提出创建民族主义的新法学理论,并组成民刑各法、国际法、国际条约等委员会,进行研究工作。后来担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的梅汝璈就担任了国际条约研究委员。

淞沪会战爆发后,对于日寇“违反国际公法,破坏世界和平之种种荒谬行为”,法学界加以揭露和批判。1940年1月出版的《中华法学》杂志第二卷第三期“战时法规专号”,邀集法学家们对战时立法的各个方面进行研究,发表有《战时法律研究之重要》、《战时犯罪的原因及其对策之研究》、《战时不可抗力之研究》、《汉奸之罪刑的检讨》等重要论文。

身为东吴法学院院长的盛振为即使在战乱年代也致力于法学研究,他依据抗日战争的背景,在救亡图存的思想里融入了启蒙思想、权利观念与公民理论。他参与主持的《中华法学》杂志相继推出了《中国司法制度专号》、《中国法治问题专号》,致使这本杂志成为在法学界具有话语权的精品杂志。

当年有一句话:“法官出朝阳,律师出东吴,”由此可见当年东吴法学院走出了许多知名律师,他们在抗战期间怀抱着法治救国的梦想,责无旁贷地积极投身到抗日救亡运动之中。

淞沪会战爆发后,上海律师公会深感亡国之危,将工作中心转为抗日救亡运动,不但电请政府援助前敌将士,还提议召集上海市各界抗日救国联合会。

当时的上海律师努力服务民众、社会和国家,充分体现了中国律师的民族主义精神以及誓死御敌的勇气和血性。

参与东京审判的东吴师生豪华阵容

在2015年8月15日举行的“东吴大学法学院百年与抗战胜利七十周年庆典”上,主持人风趣地说这次庆典邀请了一位“国宝级”人物,他就是当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检察处翻译官高文彬。时年94岁的高文彬在主席台上依然保持着海派男人的做派,他谦虚地笑着说:“不要说我是‘国宝’,我只是东吴法学院一名普通的毕业生而已。”

正是这名“普通”的东吴毕业生,在1946年和他的老师、同学一起,成为东京审判的参与者和见证者。

由于东京审判采用的是英美法程序,当时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国民政府急了,最后蒋介石点名从东吴大学要人。其结果是,法官、检查官、顾问几乎全部来自该校。

这些来自东吴法学院的师生是:检察官向哲浚,检察官首席顾问倪征燠,首任检察官秘书裘劭恒,检察官顾问鄂森、桂裕,法官秘书方福枢、杨寿林,检察官翻译高文彬、刘继盛、郑鲁达。

1946年初,因国际法庭官方用语是英语,既懂英文又懂法律且熟知英美法系的高文彬被推荐录用,成为专业翻译官。

高文彬在东京审判中第一次全面了解了日军的滔天罪行。为了将那些逍遥法外的刽子手绳之以法,他在国际检察处卷帙浩繁的资料和档案中废寝忘食地搜寻。他从1937年日本一张报纸上获得线索,发现两名日本少尉军官曾以军刀砍掉中国人的头颅数量开展“百人斩杀人竞赛”,致使211名中国人被杀。

悲愤之极的高文彬,立即将这份报纸复印之后寄给南京军事法庭。中方立即向盟军总部提出抓捕罪犯,这两名少尉军官最终在自己的老家落网。虽然两人在法庭上百般抵赖,拒不认罪,但确凿的证据不容他们狡辩,最终被判处死刑。

在参与东京审判的中国法律专家中,向哲浚最早到东京,承担了压力最重、最艰难的取证工作。在法庭上,向哲浚多次举证发言。审理“南京大屠杀”案时,战犯松井石根在辩护中把自己的罪责推得一干二净。向哲浚当庭展示了一沓资料,包括1937年12月10日有松井石根亲笔签名的进攻南京的命令,最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以无以辩驳的事实宣告松井石根率日本军队在南京犯下了滔天罪行。

附:东吴大学法学院的前世今生

东吴大学法学院,1915年9月成立于上海,是中国在教授中国法之外惟一系统地讲授英美法的学院,解放前中国最著名的法学院之一,为亚洲第一所比较法学院,培育比较法学及国际法人才贡献至钜,在世界上也享有盛誉。东吴大学法学院早先称东吴法科,是在东吴大学校长(美籍)葛赉恩和薛伯赉、蓝金等人筹措下成立的,是美国教会在中国开办的第一所法律学校。当时的东吴法科规定,学生需在其他大学文理科学习两年后才能投考东吴法科,再学三年法律,先后五年方可取得法学学士学位。经学校介绍到美国大学读一年可获法学硕士学位,二年后可获法学博士学位。当时东吴大学法科前三届教务长都是美国人,1927年东吴法科正式改名为东吴法学院,后接三届中国院长是: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博士吴经熊,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盛振为,美国哈佛大学法学博士杨兆龙。东吴法学院秉承了东吴大学的校训“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寓意学校教育与报效国家之间的逻辑关系。

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东吴大学与其他院校合并成立江苏师范学院(今为苏州大学),东吴大学在上海的法学院中的法律系并入华东政法学院(今华东政法大学),会计系并入上海财经学院(今上海财经大学),1958年华东政法学院整体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79年重建华东政法学院。1982年,苏州大学重建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1980年设置国际贸易与经济法教研室,1998年设立法学院。

东吴法学院建院30周年,远东国际法庭上东吴学子初现风采;东吴法学院建院70周年,香港基本法起草组中东吴学子又展英姿;东吴法学院建院80周年,《元照英美法词典》正式签约,东吴法学精英再次出征。30年、70年、80年三个重要历史时点一再证明,不论人生多么曲折,东吴人对学术追求和国家情怀,始终未曾改变。

责任编辑:石庆慧最后更新:2022-11-0917: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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