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类案裁判规则(十二)债权和解协议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类案裁判规则(十二)

76、仅依据银行转账凭证主张民间借贷关系的认定

【观点解析】:

民间借贷合同在自然人之间属于实践性合同,一方为企业法人时则属于诺成性合同,两者虽然在合同类型上存在区别,但对于借贷合意和款项是否实际发生的审查均应当成为此类案件审查的重点内容。当事人能够提供债权凭证时,借贷关系一般较为清晰,但缺乏债权凭证或者当事人以其他法律关系掩盖借贷关系等情形发生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则成为实践中的难点问题。

原告仅能提供金融机构转账凭证的情况下,该证据可以作为推定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初步证据,应当结合被告不同的抗辩方式确定不同的举证责任内容和标准。如果被告主张其并未收到原告所付款项,因该主张属于对原告主张的简单否定,从而应当属于否认的范畴,对此被告无需进行举证,证明款项交付事实发生的责任仍属于原告;而当被告不否认收到原告款项,但是抗辩该款项属于其他性质的费用时,因为被告此时向法院陈述了与原告主张借贷关系成立的事实不能同时存在的其他事实,应当列入抗辩的范畴,对此应当承担证明责任,其证明的标准并非高度盖然性,而是《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08条所规定的反证应当达到使得原告主张的法律事实处于真伪不明即可。因此,《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6条的核心并非证明责任的倒置,而是在证明责任恒定于原告的情况下,根据双方不同的主张由人民法院具体分配举证责任,从而确定借贷合意事实是否存在的败诉风险由哪一方承担。

77、参考案例:投资人要求目标公司偿还按照投资协议注入目标公司的投资款的法律关系认定——深圳某合伙企业诉四川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Ⅰ、在履行投资义务后,投资人与目标公司就已投资款项订立以达成特定经营目标为条件的“投资转借款”协议,具有“对赌协议”实质特征,投资方主张实际履行的,经审查,目标公司未完成减资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

Ⅱ、投资款按照投资协议注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金后,即转化为目标公司财产。投资人要求目标公司偿还该部分款项的,属于变相取回投资,应当符合公司减资程序规定。

【案例文号】:(2021)川民再271号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民申7927号

79、已付利息超过司法保护上限但未超过年利率36%的,人民法院可否干预?——钟松和与温州达亿服装有限公司、温州庆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民间借贷债务人已付利息超过司法保护上限但未超过年利率36%的,人民法院不再干预,即诉讼中债务人主张返还已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规则解析】:

《规定》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同时废止,因此,其中第六条关于利率的限制也相应废止。《规定》第二十六条前段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同时,为了避免当事人约定利率过高、债务人承担利息过高的情况,司法解释规定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案例文号】:(2010)浙商外终字第7号

80、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个人名义借款,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如何认定还款责任人?——中核西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黄芝兰、刘志明、中核西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炎汝高速公路第3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民间借贷纠纠纷案

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个人名义借款,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企业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签订借款合同,企业同意还款或者有证据证明借款用于企业的,实际受益人为企业,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判决生效后企业可以证明该笔借款实际由个人使用,则可以就该部分款项向个人追偿。

【案例文号】:(2013)娄中民一初字第5号(2014)湘高法民三终字第37号

【案例文号】:(2021)最高法民申3017号

82、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利滚利”的约定能否获法院支持?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法律保护的利率标准,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以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法律保护的利率标准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法律对“利滚利”情形进行了双重限制。该案中,张某最初分四笔向袁某借款后又经过两次结算重新出具借条,在借条中计算了复利,故应受上述规定的约束。另,袁某与张某签订的借款合同均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按照当时法律保护的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利息。

按照前期利率不应超过合同成立时法律保护的年利率24%标准,对超出部分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予以计息,计算本息和为479255元。

按照借款期间届满时应支付的本息和不能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当时法律保护的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本息和439803.1元。故针对最初的四笔借款本金,张某应支付给袁某的本息和应为低值439803.1元。由于最后一次结算签订506000元的欠条时,张某又向袁某借款10000元,并计入了该欠条金额,张某应当偿还该借款本金。最终,法院判决张某应偿还袁某借款本息449803.1元。

【法官说法】:

民间借贷中的复利,又叫“利滚利”,民间俗称“驴打滚”,是指在借贷关系中,出借人将借款人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利息计入本金再计算利息。即除最初的本金要计算利息外,在每一个计息期,上一个计息期的利息都将成为生息的本金,再生利息,由此产生的利息称为复利。但并非所有的复利都是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而是有限度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对于民间借贷复利的保护限度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该规定,复利的保护应受到双重利率标准的限制。

一是前期利率不应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如果没有超出这个上限,那么前期利息可以直接计入后期本金,即债权凭证载明的本金金额可以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金额;如果前期利息超过了这个上限,超出部分应不予保护,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予以计息。

二是借款期间届满时应支付的本息和的上限为以最初的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整个借款期间的本息和。超过这个数额的部分,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

THE END
1.浅议民间借贷案件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及对策近年来,民间借贷案件越来越多,常常听见人们抱怨借钱容易、还钱难,也常常看见当事人因相关法律知识缺乏、维权意识不够导致债权难以实现。笔者结合自身审判经历,总结民间借贷案件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并提出建议: 1、关于借款支付方式。对于超过5万元的借款,建议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借款人交付款项,并保留好转账凭证。因高利贷越来http://fmx.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283182.shtml
2.连续3天,山西晚报记者跟随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走进社区“像民间借贷,除了借条,还需要有欠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但很多人只知道对方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崔继梅律师说,居民可以在借款前先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以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 在建工一社区,几名年轻女子一起过来,咨询自己签的劳动合同是否合理,“我们公司扣钱特别厉害,请一天假扣http://epaper.sxrb.com/shtml/sxwb/20220818/788397.shtml
3.民间借贷法律规定汇总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整理了民间借贷法律规定汇总的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民间借贷法律规定汇总 《民法典》(起施行) 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第六百七十九条?https://mip.64365.com/zs/648096.aspx
4.民间借贷法律规制12篇(全文)由于缺乏统一的《民间金融法》, 现行的民间借贷等方面参照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散见于众多法律规范之中, 造成不同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现象, 通常表现为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规定不一致, 导致无所适用。主要表现在《合同法》与《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贷款通则》间的冲突。 https://www.99xueshu.com/w/ikeyaus5qbja.html
5.关于民间借贷,你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法律生活关于民间借贷,你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听讼网以生活真实案例为参考,做最真实的法律讲解。https://www.tingsonglaw.com/article/m-4324edb8364ad27953eb7eb859a56939
6.民间借贷的有关法律知识guang 干货多多 超甜词 这个被诱导了 那不是吃大亏了 尘世爱情 好多人不知道啊 guang 王大状 微信登录后发表评论 简介 主播简介 湖州市南浔区司法局 湖州市南浔区司法局 直播时间: 2022-10-28 14:30 ~ 16:00 活动嘉宾 马小红 南浔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讲人 王宗伟 http://m.inmuu.com/v1/live/news/2270835/intro
7.民间借贷法律常识,法律知识大全律总管民间借贷频道为您提供网上免费律师咨询服务,民间借贷法律知识等信息,在这里你可以了解民间借贷相关法律知识及民间借贷相关律师的私人电话和律所地址!http://www.cdjsgcls.com/laws/mjj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