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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可改姓吗”“欠款人署名比真名少了一个字,欠款还能追回吗”......“古寨说法吧”是叙永县江镇司法所建立的线上普法阵地,每天都会滚动更新各类型法律小知识,各村当家人再将这
向阳而生“法律明白人”播撒法治种子
在江镇有支队伍叫“法律明白人”,由镇上的机关干部、村社干部、调解员和部分群众组成,共203人,全覆盖该镇13个村社。主要是为该镇居提供普法、用法条法规调解邻里纠纷等法律服务。据徐琴介绍,成为一名“法律明白人”需通过培训、考试才能上岗。为此,专成立了“向阳花”法律培训班,由叙永县法学会、叙永县法律服务协会、法律顾问组成普法讲师团,对镇上的机关干部、村社干部、调解员等进行全方面的法律培训,如土地法、刑法、行政法等。江镇每季度都会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和考试,也就是说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明白人”,至少要经过一个季度培训,且要通过考试。连续两年考核低于60分的“法律明白人”将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考核在90分以上的“法律明白人”除了在全镇进行通报表扬,还会优先发展为党员,推荐为村社干部。
“向阳花”意味着把法治的种子播撒到每一个力所能及的落,因此法律的触不仅延伸到村社干部、调解员等外,还牵起了江镇未成年人的手。该镇有4个村小,存在着师资力量薄弱,一名老师教多课程,课程内容不丰富,信息较为闭塞,法治意识欠缺等问
习惯法与现行法融合干完酒摔碎碗就得兑现承诺
摩尼镇辖区内聚居着多个少数族。原来,矛盾纠纷多发易发,机械运用现行法来进行处理不能切实解决纠纷,不能达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的良好社会效果。
为了解决这一现实难题,叙永县多部联动探索实践,总结创新,找到了一条现行法与习惯法“两法”融合的解纷之路,“石榴籽”调解工作室应运而生。
据摩尼司法所副所刘建介绍,“石榴籽”调解工作室主要是针对少数族之间、汉族和少数族之间的矛盾纠纷调解。少数族的习惯法中有不成文的规定,这些不成文的规定又没有违背现行法,那么在调解矛盾纠纷时,在不违背现行法前提下,采用习惯法进行调解,如果习惯法违背了现行法,就会采用现行法来调解矛盾纠纷。
在水潦彝族乡就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例,魏某与杨某均是该乡的村,平日里乡里乡亲关系挺好。就在2016年的一天,杨某坐魏某儿子驾驶的三轮一起到邻村干活,途中路面湿滑三轮侧翻导致杨某受伤,杨某在医院治疗产生医疗费等3000余元。杨某家人得知此事,便到魏某家讨要说法,要求赔偿。但魏某实在拿不出钱来赔偿,杨某家人便牵走了一头魏某家的耕牛。
由于事实很清楚,法院明确作出了返还耕牛的判决,但法官深知这一判决结果并不能
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于是承办该案的工作人员到“石榴籽”调解工作室,邀请了“德古”(备注:在彝族中是指德高望重的者。)赵开华参与调解,经过几轮的谈话说理、交心解怨,终于双方达成一致意,魏某赔偿杨某3000元医疗费,杨某家人归还魏某耕牛。并拟好了书面协议,按彝族的习惯,双方达成一致意后打来了三碗酒,杨某、魏某、赵开华三人各端上一碗酒并将其喝干,然后将碗朝地上用力摔碎,才在书面协议上签字,兑现付款归还耕牛。
通过邀请“彝族德古”“苗族苗王”等参与调解,借乡土文化、用乡土语言、靠乡土办法,融乡土情感,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推动了族区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关口前移,形成了“槛低、效率高、范围广、成本低、约束强”的“石榴籽”调解体系。这一模式构建起多元共治格局,促使矛盾纠纷的当事人尽快形成共识,达成调解协议并诚信履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每家每户有积分矛盾纠纷渐少,文明新渐浓
在叙永镇东外社区有这样一个管理规则,每个家庭均有100分,通过生活、工作等方面,在这100分上进行加分和减分。比如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等为加分项;占用公共道路、楼道,违法搭建、乱贴乱画等则为减分项。每半年会将各个家庭的分值在规定或公示栏进行公示。
2020年,东外社区“摸石头过河”,探索出一套以户为单位的《居公约》“积分制”管理模式。也就是社区按照《居公约》,采取每日统计、月审核、季度评、半年公示、年排名模式,各环节专人专组管理。按“评优制”、“违约制”依排名进行奖惩,激发居争当好人、争做好事意识,促进居遵规守约。
“积极参与法治文明建设,按照社区安排,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义务巡逻等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区平安建设,自觉维护社区治安,与违法行为作斗争。”......东外社区制
定的《居公约》,把法治落实在了人头上。为了细化的管理方式,在《居公约》的基础上延伸出了《积分制管理细则》。此外,还邀请社区内德高望重的老人作为法治、文明的宣传者和教育者。
要说起这两年来东外社区变化最大之处,叙永镇司法所副所王珣表示,生活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变,曾经“脏乱差”的东外社区,现在的环境卫生期保持干净整洁。各类矛盾纠纷案件也在日渐减少,依法维权与和谐相处文明新渐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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