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建设标准与法律法规互动关系分析
(一)法律法规影响工程建设标准
(二)工程建设标准影响法律法规
三、促进工程建设标准与法律法规共同发展的措施
(一)发挥工程建设标准重要作用,促进法律法规完善进步
工程建设标准的有效性能够为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有效依据,如果工程标准的适用性不够良好,必然导致法律法规在技术标准上出现问题,影响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合理性。从而保证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与合理性,促进工程建设标准法制体系的发展。
(二)发挥法律法规积极作用,保证工程建设标准顺利实施
在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过程中,积极发挥法律的有效监督和引导职能,以强制性手段保证工程建设标准能够贯穿于工程建设活动的始终,通过法律法规的权威性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使工程建设主体能够明确工程建设标准的重要意义,发挥主观能动性,更好的将工程建设标准作为工程建设活动的行为指南。确保工程建设标准在实施过程中的时效性。
四、结语
【关键词】建筑法;部门规章;问题;对策
一、建筑行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的问题
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分工不够明确
2、总包资质覆盖专业承包资质不明晰、专业承包资质范围不全
3、对施工人员的准入门槛设置较低
4、法律法规针对行业乱象的规定和处罚力度弱
建筑法规中对工程质量以及作业标准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但现实却存在不能被落实的现象。施工现场监理人员与团队成为一体,发现违规现象并不举报,而是从中获取更多的私人利益,对质量的控制也只是停留在表面工作中。工程涉及到转包与分包更是混乱,不能开展有效的控制,完全由团队自主决定。建筑施工中的违法现象屡见不鲜,虽然管理部门一再强调,还是存在不服从条款的团队。这些现象都是由于建筑法规落实程度不足导致的,对违规现象的处罚力度不足,并没有在市场中形成严谨规范的风气。处罚停留在表面并没有落实到个人,这对地区的建筑行业的管理并不具有威慑力,选用的方法也不够科学,缴纳罚款并不能解决建筑团队水平不足的问题。应实施动态管理的方案,对工程进展的各个阶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后立即停止修筑,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则应该吊销团队的资格证书,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5、现行建筑行业法律法规体系仍不完善
二、建筑行业法律法规建议措施
1、加强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
2、加速建筑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
3、引用信息化技术
三、现存问题的解决对策
1、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
2、规范、指导、保护建筑行为
3、建筑法律法规可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结束语:
建筑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建筑市场有很强的规范作用,但是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不完善、不一致同样会对建筑行业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引发行业内的各种乱象。研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适用性、规范性,加强法律层面的顶层设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仍然任重而道远。当然完善法律法规只是第一步,最终还是要将法律精神落实在实处,并不断在法律实践过程中将法律法规进行持续改进,让建筑业为国民经济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刘红娜.浅谈建筑法律法规及其在建筑工程中的作用[J].城市地理,2015(03).
[2]张丽.浅析建筑法律、法规在建筑领域的重要性[J].科技与企业,2013(12).
关键词:现代物流;法律;策略
21世纪是物流业发展的高速期,物流业逐渐成为企业的“第三利润源”,但是中国物流业的发展大多从传统的运输、仓储等转化而来,社会化、市场化、信息化、网络化程度都很低。尤其是在当前金融危机影响下,物流市场需求急剧萎缩,运输和仓储等收费价格及利润大幅下跌。从整体来看,正是在这种冲击下暴露出了中国物流业体制的不健全。因此,完善中国物流法律制度建设,加快物流业的发展非常必要。
一、对中国物流法律的现状分析
(一)中国物流业发展的现状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等的复合型服务业,随着各项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中国已经具备了发展现代物流业的条件。2008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达89.9万亿元,比2000增长4.2倍,年均增长23%;物流业实现增加值2万亿元,比2000年增长1.9倍,年均增长14%;物流业增加值占全部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6.5%,占GDP的比重为6.6%。目前,从全国来看,中国物流业正处在起步阶段,总体规模快速增长,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物流基础设施条件逐步完善,发展的环境和条件也不断改善,但总体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偏低,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二)中国物流立法的状况
(三)物流法律体系对物流业发展的作用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当前法治环境下,任何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法规的规范,物流要实现物尽其流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保证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能够有法可依、依法办事,整合物流各环节各功能有序运行,协调各产业之间依据法律法规规范经营形成行业优势,这样才能保障整个市场稳定运行。
二、当前中国现代物流法律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形势下总体上存在的问题
1.物流法律体系不健全。尽管从数量上中国的物流法律法规不少,但缺乏专门的物流法律法规,物流立法大多是根据各个行业中的物流活动来制定的,只能起到维护基本秩序的作用,实施的效果并不明显,从而使物流法律规范缺乏指导性、规范性,不利于整合物流各环节之间的关系,阻碍了中国物流业的发展。
2.物流法律体系与当前的发展状况不匹配。中国加入WTO以后,物流业作为一个服务行业在面临巨大威胁的同时也带来了良好的机遇,伴随着国际化进程的加快,物流业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日益国际化,出现了有别于传统物流的新特点,而中国目前大多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相对滞后,是继承计划经济体制或是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过渡期的体制,从而造成法律体系不能适应当前物流业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尤其是随着物流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地被应用到物流中去,改变了商品流通方式,现代物流逐步取代了传统的物流,电子商务高速发展凸显物流产业立法缺失。如网站商店销售商品的所有权问题的处理目前在中国的法律中尚属空白,无法可依,这就造成网站商店与商品配送企业双方在责任承担时的互相推诿情形,造成了物流法律法规与相应的物流活动脱节。另一方面,在物流标准化建设方面,物流设施、设备的标准化与国际物流标准之间衔接与配套不够,造成了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增加了物流成本。
3.当前中国的物流法律政策杂乱无序,缺乏政府的宏观调控。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对物流业的认识比较晚,理论上也不够成熟。目前中国政府只是在政策法规方面提供保障,而调整不适应物流发展的政策,为各类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为物流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提供宽松的宏观环境,特别是为物流业的跨行业、跨区域、跨部门发展创造条件,缺乏从宏观的层面对物流法律政策的指导。
(二)第三方物流经营人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物流法律法规落后严重影响第三方物流业的发展
三、完善中国物流法律体系的策略
(一)基于中国当前的物流法律状况,应尽快建立完善的物流法
发展现代物流业,需要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规范物流行业中的无序现象。在市场经济过程中要不断加强和完善物流法制建设,打破地区部门和行业的局限,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首先,作为政府部门要从宏观层面入手,要认真清理、修改当前法律体系中因为时空差异造成的适用范围有误、规制过时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地填补物流法律法规体系中的空白地带,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和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要求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以保证中国的物流产业在不断完善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中健康发展。同时根据当前的形式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从物流主体法、物流行为法、宏观调控法、国家保障法等方面完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保证各物流主体之间关系协调,在时机成熟的情况下制定《物流法》。其次,作为地方政府部门要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的状况、物流发展的规模和水平之间存在的较大差异,在建立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同时建立适应当地物流产业发展要求的物流法规。各地的物流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立业素质和融资能力不同,为当地的物流法规建设添砖加瓦,不断地为全国性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提供经验和依据,促进各地区的物流企业快速发展。
(二)加快标准规则的制定,填补法律中的“空白地带”
任何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法规体系标准,目前中国在物流标准建设方面相当薄弱,只有中国物资流通协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国家标准――《物流术语》,其确定了当前物流领域己基本成熟的145条术语的定义并在物流业的规范化过程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物流业本身是一个环节众多、内容复杂的大系统,一项物流活动的完成,需要众多物流要素共同作用。中国加入WTO以后,伴随着国际化的进程的加快这些问题日益突出。因此要加快对现有仓储、转运设施和运输工具的标准化改造,鼓励企业采用标准化的物流设施和设备,实现物流设施、设备的标准化。推广实施托盘系列国家标准,鼓励企业采用标准化托盘。另一方面要加强完善快递业立法,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四)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改善第三方物流的法制环境
四、结束语
现代物流起源于美国,发展于日本,成熟于欧洲。伴随着国际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尽管中国的物流业发展的非常迅速,但是还存在许多的问题,这种美好的现象将是短暂的,在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只有科学完善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才能使中国的物流业始终保持着快速、稳定、健康发展的态势,在当前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下,国家出台了“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中国的物流业应该借此东风完善物流立法,保证物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黄志.我国现代物流法律现状与对策[J].商场现代化,2007,(22).
[2]陈金涛.完善我国物流法律制度的理论思考[J].当代法学,2007,(2):119-123.
[3]陈代芬.我国物流法规建中的问题及建议[J].中国物流与采购,2002,(12):31-32.
DiscussiononPerfectingModernLogisticsLegislationinChina
PengXin
(kainuoEconomicDevelopmentCo.Ltd.Guangzhou450000,China)
一、行业法律法规的定义及特点
所谓行业法律法规,即指为保护企业与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结合行业的特性,通过法律或国家机关制定规范性的文件形式,为规范该行业的生产或服务而制定的标准。根据其定义,我们可以看到行业法律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多元性
任何一个成熟的行业法,都由不同层次的法律渊源构成。除部分行业法涉及宪法、国际法之外,很多的行业法律法规都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业自治规范、行业标准和行业习惯等几个层次。
2.政策性
3.交叉性
二、强化中等职业学校的行业法律教学
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和严峻的就业形势下,每一名职校生除了在教师的指导下苦练技能,还应强化行业法律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地遵守行业的法律法规。这样走上工作岗位之后,才能胜任本职岗位,并善于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1.立足行业的基础工作,培养职业道德
各行各业对从业人员都提出了相应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把培养学生的产品质量意识作为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在现代企业中,质量是生命,没有质量就没有效益。职校大多数学生将成为生产第一线的操作人员,他们要为企业创造效益,必须在生产中注重产品的质量。因此,在技能训练过程中,培养学生的产品质量意识尤为重要。质量保证和道德养成是相辅相成的。通过职业道德教育,学生不仅强化了质量意识,提高了专业技能水平,而且体验了工作的艰辛以及劳动成果的来之不易,劳有所成,劳有所得,这为今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适应行业法律法规的约束
3.拓宽学生对行业法律法规的视野
4.注意职业习惯的养成
习惯不可能是一天练就的,它是日久天长、水滴石穿的积累结果,因此教师有责任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帮助学生养成正确的习惯,督促学生按规程办事,在进行各项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的同时,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因为职场有其通用的规则和要求,每个职场中人必须根据职业的规范,对自己以往的日常生活习惯做出适当的调整或强化,并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三、行业法律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行业法律法规教学有别于一般的法律、政治课,它具有很强的行业特点,而且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常见,有些仅局限于行业内部。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注意使用适当的教学方法,以强化教学效果。
1.避免枯燥的纯知识灌输
法律法规教学一向是比较枯燥的。特别对于没有工作经验的中职学生来说,常规的教学方法,甚至是法律教学上常使用的“案例教学法”,都很难引起他们的兴趣。因为学生往往无法理解案例的内容。
2.注意正面教育,减少负面影响
由于中职学生年龄还比较小,对于事物的判断有时会出现偏差。因此,教师在教学上应以正面教育为主,帮助他们形成一个正确的思维模式。例如,在对车工专业学生进行行业安全教育时,教师可运用多媒体开展教学,用生产事故图片等向学生讲解大部分生产事故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主要是生产指挥者或操作人员精神不集中、不遵守安全规程或缺乏安全意识。教师通过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使他们完成从学生到工人的角色转变,在安全意识上有所提高。教师应要求学生在车工技能训练过程中,严格遵守设备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还可以总结历届学生在技能训练时出现的典型问题,结合操作过程中所出现的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和讲解,帮助学生有效解决问题。行业法律课程的教师还可主动与专业技能课程的教师加强沟通,让专业教师在训练前讲解安全文明生产知识,在训练中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微杜渐,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职业道德素养。
3.采取多种教学形式,增强教学效果
法律法规课对于尚未有工作经验并且仍处在青春期的学生来说是比较枯燥无味的,因为他们还没有体会到这些知识对将来有什么重要作用。因此,教师应该了解这个年龄段的学生的认知能力和知识基础,寻求更适合他们的教学方法,运用更多的现代化教学手段和设备开展教学,比如说运用投影、漫画、表格、电子板书、录像资料、寓言故事等多种教学方式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课堂变得生动活泼、趣味盎然,才能收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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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日
为及时获取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查找、消除违法违规现象,进一步规范公司生产经营行为,2021年3月综合管理办公室组织各单位对企业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了识别与符合性评价。
本次识别出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447项,其中综合法规15项、安全法规198项、环保法规21项、工艺能源法规25项,质监法规33项、设备法规22项、电气仪表法规41项、销售法规85项,内容比较全面,适用于公司生产运营的管理,是各项制度的编制依据,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如下:
二、安全法规本次辨识评价新增10项。
3、特种作业人员管控:根据规定要求开展了特种工种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按规定进行取资格证并复审和换证,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并分解到月,分专业进行培训,建立健全了安全培训各项台账,建立了一人一挡制,符合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规要求。
7、安全控制技术保障:根据法规标准要求辨识确定了高危作业管控规范,对非常规的风险进行控制,制定了动火、登高、受限空间、盲板抽堵、吊装、断路、挖掘、检维修等管理规范,同时制定了临时用电、管线打开、作业许可管理规范等,并严格落实执行,对高危作业管控进行了监督管理,开展多种多样的监督手段加以控制,制定了安全考核标准进行监督绩效考核;符合《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厂区盲板柚堵作业安全规程、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厂区设备检修作业规程》等标准要求。
8、生产设备安全技术:根据法规标准要求制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对安全设施进行了相应规定并开展了监督检查,对机械设备防护工作进行了重点要求,严格落实DNT禁止触摸部位的管控,所有防护罩齐全完好有效,平台、爬梯、护栏、直梯等防护到位,设计安装符合要求,能够起到安全防护的作用,在高点罐顶为防止人员滑落,在现有护栏的基础上增加了不锈钢防护网,更有效的进行安全防护,对直梯进行了上锁封堵,防止了人员随意攀爬;对各装置界区进行了围栏防护,防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出装置的行为,规避风险,生产设备防护符合《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固定式工业钢平台、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等法规标准要求。
9、不可接受风险评价的合规性情况:通过对办公区、生产运行活动、产品及服务中产生的危险源进行有效识别,确定其危害性和管理方式,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符合具体要求。
10、不可接受风险控制的效果:通过辨识和建立不可接受风险清单,对清单中有害因素实行分类控制,重点监控,使得办公区、运行活动、产品及服务中存在的不可接受风险均控制在萌芽状态,安全事故隐患已得到有效遏制。
11、员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公司每年适时组织员工进行了健康体检,并及时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有效的维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其他职能法规
1、综合法规新增法规8项,包括新颁布的《民法典》及《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等7项标准,适用法规及其他要求共计15项。及时与到期或新进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按规定为职工交纳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转岗及新进厂员工均进行了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公司销售、采购合同的签订、人员用工的管理、管理体系的运行均符合要求。
2、设备职能本次识别出22项适用的综合性法律法规,新增法规1项,内容比较全面,适用于公司设备管理、设备维修、人员培训等过程,是设备管理制度的编制依据。公司各种设备的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环保职能本次辨识出21项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新增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4项。公司环保目标、指标、制度的制定、环保设施的建设及投用、环保监测信息的公开符合法规要求。
4、电仪职能在去年29项适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新增12项,共计41项,涉及内容比较全面,涵盖了电器仪表的所有工作过程,电气仪表的安装、检测方法及频次符合法规的要求。
5、工艺职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严控生产过程指标与产品指标,组织进行工艺流程HAZOP分析,不断提升工艺安全管理和能源管理水平,结合部门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宣传、教育并贯彻实施,对体系的运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次辨识适用法规25项。
6、质检职能结合公司实际运行状况,对33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逐项进行了对照、评价,完善了质量管理办法及程序,每季度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了出厂及中控产品的质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不足
关键词:建筑法律法规;建筑工程质量;作用;措施
引言
1现阶段建筑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
2建筑法律法规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的作用
2.1能够提供法律方面的保障
2.2对施工质量提出明确要求
2.3有利于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
3发挥建筑法律法规作用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
3.1明确建筑行为主体质量责任义务
建筑法律法规的建立可以对建筑行为主体质量责任义务进行明确。自建筑法律法规颁布以来,其所确定的建筑行为主体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设计单位等。建筑法律法规对各个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对各主体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进行了明确,避免后期发生质量问题时出现互相推卸责任的问题,以提高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分配的客观性与公平性。此外,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具体的规定了各个行为主体应承担的质量责任,这一法规条例对于约束主体行为具有重要作用,为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提供重要保障。
3.2大力推行质量认证体系制度
3.3采用法律方式规范监理市场
3.3.1确定衡量监理人工作水平标准
从我国工程监理制度来看,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应满足如下三个条件:第一,监理人员需要在建设岗位之上工作;第二,监理人员要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第三,经过注册并获得监理工程师岗位制度。另外,监理单位还会根据人员素质、管理水平、专业技能以及资金数量等方面,将监理人员划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且由高级建筑师、高级经济师以及在职高级师负责。需要注意的是,监理单位需要在规定监理范围之内开展活动,切不可以擅自越级承接建设监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