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条例是否有法律效力

首先,我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凡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通过的法律都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比如,宪法、民法通则、刑法等。

其次,地方各级人大制订的统称为地方法规,其不能同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相悖。

第三,由国务院的制订的为行政法规。

第四,由国务院各个部门制定的为部门规章。

第五,由地方政府制定的为地方规定。

最后,无论上述哪一种,都是具有效力的,只是效力的大小范围的不同,有没有同上级法律相悖的地方,故只能结合实际情况,才能具体确定。

条例属于规章。法规指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我国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公布的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自治州(2015《立法法》最新修订),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后施行。法规也具有法律效力。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之所以是规章,是从其制定机关进行划分的。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设区市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因此,条例属于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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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政策法规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法律规定的机构(以下统称国务院部门)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依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制定的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http://www.xt.gov.cn/xtsfj/0500/202412/ff9e252512c149c590f5f5331fbaeffb.shtml
2.法律条例基础知识二、法律条例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法律条例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常见的分类包括:1.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规定行政管理的措施、程序和办法等。2. 地方性法规: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规定适用于本地区的相关事项。3.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门制定,规定适用于本部门的有关事项。4. 地方政府规章:由地方人民政府https://aiqicha.baidu.com/qifuknowledge/detail?id=1012649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