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自考法律事务(专科)专业计划(2023年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专业以社会对法律事务专业人才的需求为依据,坚持“两个能力和一个素质”的育人目标和“立足行业,面向政法,服务社会”的基本指导思想,以培养岗位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宗旨,以法律职业技术工作领域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培养为主线,培养政治上合格、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敬业精神,适应工作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性人才。

西北政法大学是西北地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本专业以法律职业需求为导向,为社会培养运用法律的各种专业人才即应用型法律人才,将学生专业技能的训练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应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故总体要求与一般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专科水平要求一致。

凡本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职业素养,掌握基本法律理论知识和法律辅助专业知识;具备分析和解决基层常见法律事务问题的能力,能够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基层法务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初步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以法律思维与手段处理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具备从事基层法律事务的实践技能。主要包括:

1.初步掌握法理、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法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备对于常见法律问题的分析与解答能力;

3.具备从事基层法律工作必要的沟通及组织协调能力;

4.具备企业法务、法律援助以及常用法律文书规范写作的基本能力;

5.掌握有关民事或刑事案件处理的能力;

6.具备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各种社会活动的团队协作能力。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580401

五、主要课程说明

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课程说明略,见全国统考大纲)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宪法学

本课程是法律事务专业的必设课,是法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特点,介绍了我国现行宪法对保障宪法实施所作的具体规定;宪法理论和历史部分,介绍了宪法基本理论,重点是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是本课程的主体部分,大体上以现行宪法条文顺序为依据,结合问题的性质分章作了介绍,包括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等教学内容。本课程以宪法学基础理论入手,分析宪法所秉持的核心理念与制度框架。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帮助考生领会和掌握宪法的基本原理和中国宪法的基本精神,认识宪法与宪政发展的一般规律,学会运用宪法的精神和基本规范分析、把握、评价各种社会现象与法律现象。

指定教材:《宪法学》,胡锦光,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4.法理学

5.中国法制史

6.民法学

7.刑法学

8.民事诉讼法学

9.刑事诉讼法学

10.法律职业伦理

本课程是法律事务专业的必设课,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现行的法律职业伦理规范包括审判伦理、检察伦理、代理伦理、公证伦理和仲裁伦理的基本内容;法律职业伦理的基本范畴、基本规范以及与法律职业伦理有关的法律职业责任、法律职业伦理的养成和教育等教学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考生了解和掌握:法官、律师、检察官,以及立法者和执法者等各个群体独特的法律职业伦理要求和规范及这些要求和规范的法域差异及其根源;了解法律职业的职业特性,必须遵守的伦理要求与规范,训练和培养考生法律职业伦理方面的识别能力和推理能力。

指定教材:《法律职业伦理》,马长山,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

11.法律文书写作

12.婚姻家庭法

13.外国法制史

14.律师与公证制度

本课程是法律事务专业的选设课,主要阐述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法律行为和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的法律制度,研究律师的资格、律师的性质、任务、业务范围和管理制度、律师的权利、义务和工作原则、律师如何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等教学内容。通过学习该课程,使考生能够对律师与公证的职业属性、执业规范与技能有清晰的认识,在掌握各部门法知识的基础上,增强考生对法律理论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为将来从事律师与公证事务奠定基本的实务基础。

指定教材:《律师与公证制度》,刘金华,俞兆平,厦门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15.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本课程是法律事务专业的选设课,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一般原理;行政组织法律制度和行政法主体的一般理论及权利义务;行政行为的一般理论和行政行为的性质、分类、特征、合法要件、效力与各种类别行政行为的程序和特点;行政程序的一般原理和制度;行政监督的一般理论及类型;行政复议的一般原理和复议制度;国家赔偿与补偿制度;行政诉讼的基本原理、受案范围与管辖、诉讼参加人、证据、程序、法律适用及裁判执行等教学内容。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考生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了解我国行政法治的发展历程,培养“四个自信”;使考生总体掌握行政法和行政诉讼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培养考生具体运用法律知识解决行政管理和行政诉讼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使之树立行政法治观念,从思想上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具备准确把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基本程序实际操作的能力。

指定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张正钊、胡锦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第7版。

16.经济法学

本课程是法律事务专业的选设课,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经济法的概念、本质和地位;经济法律关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私营企业法律制度;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计划法和固定资产投资法;财政法;税法;金融法;价格法律制度;会计法和审计法;自然资源与能源法律制度;环境保护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房地产法律制度等教学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考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我国的基本经济法律制度,能够熟练地运用所学经济法律知识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为学生以后进一步学习、研究经济法理论和从事实际工作,奠定坚实的学科知识基础。

THE END
1.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体系中两种不同的法律类别,它们在制定机关、调整范围和内容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 基本法律: 制定机关: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调整范围和内容:基本法律调整的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例如《刑法》、《民法》、《诉讼法》以及有关国家机构的组织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9c593a20b414c8000503
2.什么是我国的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分别有那些(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法律,属于基本法律。包括《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二)基本法律以外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的法律,属于普通法律。包括《劳动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https://law.iask.sina.com.cn/jx/sh/1klaamB7mrxW.html
3.第一章1.1建筑工程法律体系1.2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3建筑工程代理制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法律。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指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刑法、民法、诉讼法等。一般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定的调整某种具体社会关系的规范文件的统称。 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https://blog.csdn.net/feeltoyou/article/details/134622093
4.国际法渊源中的“一般法律原则”指的是()A国际法的基本原则B国际国际法渊源中的“一般法律原则”指的是() A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B 国际强行法 C 各国法律体系所共有的原则 D 各国之间“一般法律意识”所产生的原则 --- 正确答案 C --- 暂无解析https://m.meizhou.huatu.com/tiku/3903857.html
5.基本户和一般户的区别是什么沈辉律师律师问答一般户和基本户区别如下:(1)资金方式不同,基本户可以支取现金,一般户只能存钱不能取现只能转帐;(2)时间不同,银行基本户在先和开一般户在后,只有基本户的开户许可证才能开一般帐户;(3)数量不同,银行基本户只能开一个,在基本户所在银行之外的其他银行开户,只能开立一般户。一般户可以开多个。【温馨提示】遇到法律https://v.66law.cn/jx/jbh.html
6.《民法总则》与法律行为成立之一般形式拘束力即此,我国《继承法》第20条第1款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19]据此可见,此类法律行为在成立后、生效前,亦具有一般之形式拘束力,系我国法之基本立场,否则对于遗嘱之不具形式拘束力即无须特作规定。 (3)在双方行为或共同行为情形,因行为之成立,意思表示(要约与承诺)均告消灭,[20]第141http://journal.pkulaw.cn/OldIssue/Detail/159762
7.国家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形考作业国开实用法律基础第一次形成性考核作业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各部、委、局可依法制定 A.基本法律 B.行政法规 C.行政规章 D.自治条例 答案 :C 2.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是 A.部门法 B.法律渊源 C.法律体系 D.https://www.bilibili.com/read/cv35831935/
8.法律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的总称。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和国家的统治工具,可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从属于宪法。截至2019年11月,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有275部。法https://baike.sogou.com/v57328.htm
9.什么是基本法什么是一般法第一,内容不同于一般法律。一般法律的内容只涉及社会生活的某一个方面、某一个领域。基本法的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第二,基本法是制定一般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都要以基本法为依据。 第三,基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https://wenda.hqwx.com/q-160889.html
10.第2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第2单元现场实录第二单元 社会发展与法律变迁 主持人:朱景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教授): 今天下午第二单元一共有四位发言者,分别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韩春晖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王建学,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讲师范雪飞、还有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魏磊杰博士生;评论教授分别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https://www.chinalaw.org.cn/portal/article/index/id/21724.html
11.证券一般从业证券一般从业--重要知识点整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完整详细版).pdf,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一、处罚方面 5%~15% ①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资料等取得公司登记的,对该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的5%~15%的罚款; ②公司的发起人、https://m.book118.com/html/2024/0425/7163152056006101.shtm
12.1999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试卷一B.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 C."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新原则" D.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不知法者得免其罪" 8.依据宪法,下列哪个领导人或机关或组织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http://www.law-lib.com/sk/sikao_view.asp?id=26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