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其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法治传播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在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培育社会法治精神、塑造公民法治信仰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做好新时代法治传播工作,核心是要宣传好阐释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凝心聚力。
作为党的新闻工作者尤其是法治舆论传播者,理应发挥好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坚守法治传播的权威性、专业性底线,创新法治传播叙事,以高质量的法治传播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人们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笔者试图从叙事视角、叙事立场和叙事方式等方面探讨新时代法治传播叙事创新的基本原则,并提出几点建议。
叙事视角上融合宏大叙事与微观表述,把握好“事”与“理”的关系,体现政治高度和思想深度
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法治传播指引了方向,也为法治传播工作提供了最丰富、最深刻的思想内核。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是一场极具深度和广度的治理革命,必然催生出法治传播叙事创新的广阔空间。这要求法治传播在叙事视角上要以宏大叙事与微观表述相融合的方式打造立体化传播,把握好“事”与“理”的关系,体现法治传播的政治高度和思想深度。
宏大叙事并非空中楼阁不接地气,而是要求法治传播在议题设置中吃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紧紧把握“十一个坚持”的精辟论述及其深刻内涵,高屋建瓴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探索这一主线展开。也就是说,法治传播工作要始终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宣传好阐释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传播全链条中,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同样,微观表述也不是只看局部不谋全局,而是要求法治传播在着力点上要聚焦当前法治中国建设的痛点、难点和热点,从群众身边事、关切事中挖掘法治传播的案例和故事,让人民群众从熟悉的场景中不断增强法治中国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宏大叙事和微观表述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而不是割裂的。主题、意义这些背后的“理”要讲究宏大、高远,案例、故事这些作为传播载体的“事”则要追求具体、细微,“事”要能说明“理”、反映“理”、阐释“理”,“理”能够提升、彰显“事”的价值和意义。
叙事立场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握好“官方”与“民意”的关系,促进司法与民意良性互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立场问题实质上就是回答为什么人的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鲜明地强调这一立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法治传播叙事必须将这一立场贯穿始终,不管是对重大法治理论问题的阐释,还是对法治实践中热点问题的回应,都应该坚守人民性的立场站位。坚守法治传播的人民性立场,意味着法治传播的叙事应该以人民为中心,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关切,把握好“官方”与“民意”的关系,实现司法与民意的良性互动。
在法治传播中把握好“官方”与“民意”的关系,媒体还承担着一种特殊的功能,即在“民意”和“官方”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通过报道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反映民意,推动问题的解决,甚至推动某些法律条文的制定、修订或者废止,推动解决现行法律制度中存在的与现实不相适应的问题,进而推动我国法治进程。
叙事方式上遵循传播规律,把握好“法”与“情”的关系,彰显法治精神与人文关怀
二是要善于用群众语言讲群众关心的法治故事。法治舆论信息因为大量涉及法律术语,专业性极强,在叙事上追求严谨和准确;舆论传播规律要求表达力求通俗生动,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和充满“八股味”的空话套话往往把读者拒之门外。优秀的法治舆论传播者,善于把“法言法语”翻译成“百姓话语”,把专业理论转换成适合大众传播的生动语言,以增强法治传播的亲和力、感染力、吸引力,让法治舆论信息更可读、更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