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所张勇:在务实奋进中,回归诉讼律师的本质

从初出茅庐被扔到市场的洪流里慌乱求生,到成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一路走来张勇稳扎稳打。时至今日,他依然相信,律师是世界上最有魅力的职业之一,而行政法征迁律师更是无限接近诉讼律师的本质,即不断的抛出问题,在实战中打磨专业功底、练就全面能力,通过努力建立与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切身参与到司法体系运行和公平正义的实现过程中去。

△征迁律师张勇

从事征迁律师近10年,张勇在形形色色的案件里穿梭,这个职业让他和世界建立起很多个沟通的桥梁,“律师推开了我了解世界的大门,这份职业不单调,很多时候是要参与到别人的生活中去,对我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成长的机遇。”张勇如是说。

△张勇(左1)、在明律所创始人/主任杨在明(右2)、创始合伙人杨念平(左2)与当事人合影

“每一个案件都像是一座错综复杂的迷宫,而律师的任务就是通过逻辑推理,找到通往真相的唯一路径。”缜密而强大的逻辑思维是张勇的先天优势,在他看来,案件的推进犹如一场精心设计的逻辑游戏,每一个细节、每一条证据都需要用心去挖掘,去分析,这不仅是寻求突破点的关键,更是维护正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坚实盾牌。

在法律这个充满理性和逻辑的世界,共情似乎是一个不那么显眼的词汇。事实上,良好的共情能力能使律师更好地理解客户需求、快速建立信任,并提供更高效的法律服务。对此,张勇感同身受并有着自己的独到理解:“律师的工作不仅仅是提供法律建议,更在于理解客户的真实需求,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可以更好的把握他们的情绪状态,从而找到更合理的解决方案。”

△张勇在办案现场

很多跟张勇接触过的客户对他的评价是专业、真诚、务实、有耐心,事实也的确如此。在前期与当事人沟通的过程中,基于长期的实践经验,张勇尤其擅长将庞杂的征拆专业知识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转述出来,同时快速抓住“痛点”,厘清办案思路;至于后期的案件办理,他会耐心解答每一个疑问,根据案件推进的节点设立工作台账,将每一个流程步骤、每一项进展都及时反馈给当事人,真正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张勇获得的客户锦旗与荣誉证书(部分展示)

执业至今,张勇承办了近千起案件,客户类型涵盖个人、群体、企业等,其中不乏复杂而又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无论是在激烈的法庭辩论中,还是在繁琐的法律文书撰写中,他始终保持着高度的专业素养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以深厚的法律知识为根基,以敏锐的洞察力为武器,精准地把握案件的关键节点,制定出最有效的诉讼策略。“判断力对一名征迁律师来说至关重要,我们要根据自己积累的经验在关键节点,准确判断案件的整体走向,比如什么时候补偿金额还有提高的空间、大概能提高多少,什么时候已经是合法利益最大化了,并针对实际情况给出具体建议。”凭借着无畏的努力和付出,张勇收获了一众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和赞誉。

现在流行一个词语叫“职业规划”,但张勇觉得一生的事业是没法真正“规划”的,而是要靠脚踏实地一步步走出来。对于当下的状态,张勇给自己打60分,他笑称有反思才有进步,未来他希望自己能更好的平衡工作与生活,能有更多的精力深耕专业领域,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通过不断提高的服务意识,为更多人争取合法权益,也希望在法治曲折蜿蜒的前进路途上,能看到自己有力的脚印,贡献应有的力量。

THE END
1.《审判》中的法律之门奥匈帝国下出生在布拉格,用德语写作的犹太作家弗兰兹·卡夫卡的小说《审判》,开启了“笼子找鸟”——因审判而有罪的“卡夫卡式审判”模式。小说波谲云诡、晦涩难懂,法律之门更是雾失楼台、月迷津渡,溢出众多法律隐喻,以至英国哲学家怀特海说:“所有西方哲学只不过是柏拉图的注脚。同样可以说,所有西方法律都不过是卡夫http://hahy.jsjc.gov.cn/wenhua/202411/t20241127_1679307.shtml
2.“薪火”读书会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举办“品读法律格言2024年12月8日晚,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在长安校区正心楼经济法学院资料室举办“品读法律格言,体悟程序正义”主题读书会,分享北京大学陈瑞华教授的经典著作《看得见的正义》。 本次活动由“薪火”读书会指导老师李冬冬主持,《青年法苑》编辑部编辑董晓杰做主题报告,经济法学院本科生第二党支部成员共计30余人参加。https://jjfxy.nwupl.edu.cn/hsfz/qhgd/129602.htm
3.书籍推荐于细节处见温度——《法治的细节》华声在线郴州频道二、法律的内涵是尊重生命 本书提到了伦理学著名的思想实验——“电车难题”,面对疯子绑在电车轨道上的5个人和另一条轨道上的1个人,你是否选择拉动电车拉杆牺牲这1个人而挽救另外5个人的生命?如果不考虑伦理,仅仅从价值量化上来看,牺牲1个人或许并没有问题,但人的生命是无价的,对于生命的尊重和敬畏是现代社会的基http://cz.voc.com.cn/view.php?tid=33289&cid=33
4.法律谚语: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于经验合肥律师动态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于经验 【出处】美国法学家霍姆斯在《普通法》一书中提出的著名论断 【释义】 严格的逻辑推理的确使法律或者判决具有了理性和科学的色彩,但是较之更甚的危害性在于,由于过于关注逻辑的严密性和完整性,往往容易导致法律严重脱离经验世界而日渐封闭,其活力日渐枯萎,最后蜕化成社会发展的桎梏,而背离https://www.055110.com/a/cycx/18836.html
5.生命的意义在于享受15篇(全文)基于此, 霍姆斯“反逻辑”, 主张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 本质上是一种与时俱进的法律发展观。很明显, 他的观点是对形式主义思想的抨击, 反对的是形式主义者的只追求逻辑忽视经验的法律观, 而绝不是反对逻辑的作用。相反, 正是在深刻认识到逻辑的局限性才提出“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https://www.99xueshu.com/w/filekj0qz10p.html
6.出现在中国法院裁判文书中的法律谚语之五: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按照霍姆斯的理解,如果仅仅从形式方面来看,法律发展的过程是逻辑的。因为法院作出的每一个新的判决,往往都是根据已有的先例,按照严格的逻辑规则推理获致的。霍姆斯反对逻辑,主张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本质上是一种与时俱进的法律发展观。很明显,他反对的只是认为法律中唯一起作用的是逻辑的观点,而绝不是反对逻辑http://baijiahao.baidu.com/s?id=1738995303959231411&wfr=spider&for=pc
7.中国判例之路中的经验与逻辑——霍姆斯论断的启示中国判例之路中的经验与逻辑——霍姆斯论断的启示,经验,逻辑,霍姆斯,中国案例制度,霍姆斯"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意在说明决定法律之为法律的因素。习惯、信仰、意见、直觉、一个民族的历史、社会利益、https://wap.cnki.net/qikan-QHFX202006001.html
8.哲读书笔记(十二):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是逻辑——美国的“法律的生命始终不是逻辑,而是经验。可感知的时代的必要性、盛行的道德理论和政治理论、公共政策的直觉知识,甚至法官及其同胞所共有的偏见等等,所有这一切在确定支配人们所应依据的规则时,比演绎推理具有更大的作用。法律所体现的乃是一个民族经历的诸多世纪的发展历史,因此不能认为它只包含数学教科书中的规则和定理https://www.jianshu.com/p/55aedb88089e
9.“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这是罗尔斯的名言。正确C. 电机转速。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参考解析: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这是罗尔斯的名言。 AI解析 重新生成最新题目 【单选题】如果将人眼比作照相机的话,则相当于暗盒的是( )。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单选题】道德是人类社会生活中依据社会舆论、( )和内心信念,以善恶评价为标准的意识、规https://www.shuashuati.com/ti/a6f21e4e43e243c0aed2addd239d5313.html?fm=bdbc2a874f8df62a58ad2e165e1136d486
10.法律逻辑(精选十篇)在汉语表达法律规则时, 根据汉语语言发展的特点来进行法律逻辑学教学的举例要得当, 避免导致学生不易理解的语言形式。 事实上, 由于逻辑学的形式特征, 在法律判断的逻辑转换过程中, 西方语言也存在着自身的使用习惯, 因此, 在其他语言的语法转换过程中也会遇到此类问题。所以, 经由语法转换而形成的逻辑表达应当符合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9hc319e.html
11.张文喜重新发现唯物史观中的法与正义马恩原典其实,资本主义批判是马克思首要研究的主题,法律批判只是资本主义批判主线的派生性论题,目标也就在于瓦解法的形而上学的形式正义/实质不正义之间的对称或非对称性逻辑构造。但唯物史观在这里究竟沿着怎样独特的路线给法学批判提供方法论支撑?人们会认为,将唯物史观理解为只从经济着眼来理解法律,其结果是不仅“再也找不到http://www.marxistjuris.com/show.asp?id=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