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之所向,行则必至——律匠律师事务所周年记律匠学院

“时荏苒而不留”,九月的杭州再现柳永词中“三秋桂子,十里荷花”之景象,不觉间,律匠已有岁余。新生伊始,律匠即定下“卓越之道,为律为匠”的发展依归,并以“事思敬、执事敬”自勉自励。寒来暑往,谨此周年,历览律匠成长路径。

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乌尔比安)

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哈贝马斯)

律匠创立于互联网基因与生俱来的信息时代,客户思维、迭代思维、平台思维等互联网思维贯穿始终。同时,作为专业法律服务提供者,律匠处理事项的法律思维并不拘泥事实或者规范本身,而是心怀公正的自然法,目光不断地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使规范与事实交互作用,从而发现法律,做出最为适当的处理决定。“只有在规范与事实、应然与实然,彼此互相对应时,才产生实际的法律。”我们将逡巡往返的法律思维融入律匠运营之中,内化为律所习惯和文化,更好服务于客户委托和自身发展。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霍姆斯)

法律保障良好的举止,良好的举止维护法律

(马基雅弗利)

律匠始终明晰群己权界,在代表法治文明程度的律师行业发展过程中,承担与自身能力相匹配的社会责任,包括专业上的法律援助、公益诉讼和法律讲座,以及律所党建为依托的建言献策、捐资助学和社会矛盾化解。不仅在于实现世俗意义上能力与责任的对等,更在于律匠自我期许心怀抱朴,“所不虑而知者”。“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而社会责任则是良法孕育的支撑。

跬步不休,累土不辍。经年之间,“卓越之道,为律为匠”的价值观再添新注脚,律匠也将踏上下段新征程。

THE END
1.探索正义的边界法律学术之旅我想学法律,这个决定如同一座桥梁,连接着知识的海洋与未来的无限可能。法律,不仅是规则和规范的集合,更是一种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平正义的手段。我希望通过学习法律,能够深入理解这个世界如何运作,以及我们每个人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 二、解锁法律之门 要想学好法律,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它的基础知识。这包括宪法、民法典https://www.cjan6a6c.cn/ke-yan-cheng-guo/455247.html
2.法律知识大师从小民之手到权威之口的奇妙变身传统教学方法可能会导致学生对于复杂而枯燥的事务感到厌烦。但如果我们能以游戏化或者互动式教学方式来教授这些概念,那么学习过程就会变得既有趣又具有挑战性。这种创新方法能够激发学生们探索未知世界的心态,使其对法律产生浓厚兴趣。 实践经验积累:最好的老师是时间自己教你 https://www.1lhyh3ij.cn/ke-yan-jin-zhan/461249.html
3.法则之门揭秘法律基本知识的奥秘随着全球化进程加快,跨国公司合作日益频繁,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国际争议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了解国际私 法即解决不同国家之间冲突中的适用法律问题,以及国际商事律师如何协助企业处理这些复杂的情况,对于任何参与全球经济活动的人来说都是非常必要且宝贵的技能之一。 https://www.qmso18vkw.cn/jun-lei-zi-xun/248885.html
4.2024年7月国家开放大学法律事务专科《法律咨询与调解》期末纸质2024年7月,每题4分,5题,共201.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以下哪一项违反了律师从事法律咨询应遵守的诚信原则?(红色字体为本A.法律推理是从已知的前提推导出法律结论的思维过程,其目的在于从既定的法律规范中推断出最终的判决定C.演绎推理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在法律适用过程中运用演绎推理的典型是判例法A.人民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368530792.html
5.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从个案办理中践行“三个善于”为答好这道必答题,最高检党组鲜明提出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并进一步提出“三个善于”的理念。其中,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作为“三个善于”的第一层要求,是高质效办好案件的基础和前提。http://es.es.hbjc.gov.cn/ejdt/esjx/202412/t20241210_1841188.shtml
6.本周推荐钟震东律师: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东方欲晓处,法律守卫人。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5MzgyMDg5MQ==&mid=2247492140&idx=1&sn=385377a099a7185a60d2208826344ee6&chksm=905aa098a72d298ea47b60a0d01fdf5186993c1d76dd456c60abc75f845ca698355ee5fc8133&scene=27
7.书籍推荐于细节处见温度——《法治的细节》华声在线郴州频道“法治”二字,经常出现在法律条文、党的政策文件以及重要会议中。可能有人认为,法治是“冰冷无情”的文字法条,与人间烟火气似乎存在些许疏离感,但实际如此吗?罗翔《法治的细节》告诉我们:法治是充满温度、温情和智慧的。 作者罗翔是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刑法哲学、经济刑法等,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http://cz.voc.com.cn/view.php?tid=33289&cid=33
8.法律的生命在于逻辑,也在于经验法律生命的躯体在于逻辑,生命之灵魂则在于经验。法律与伦理、道德、宗教等一样扮演着社会规范的角色,这就决定它必须扎根于社会生活。一旦脱离于社会,偏离社会生活的常规和经验,而势必导致自身定位的高远而难以与社会生活相融。因此,法律的生命在于逻辑,也在于经验。 https://www.ilawpress.com/article/detail?id=384310534024987137
9.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①美国著名大法官霍姆斯曾指出:“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该名言体现了英美法系国家强调法律的务实性,法律是以经验主义为基础的。 ②首先在经验主义的影响下,英美法系认为法律知识不是从事先的理性设计出发,而是从以往的习惯和经验习得的。在遵循先例的影响下,英美法系格外重视判例法,判例法是法官经验的总https://zhuanlan.zhihu.com/p/518125933
10.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哔哩哔哩1191 -- 7:12 罗翔: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 1160 -- 4:22 【罗翔】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是逻辑。 6630 3 1:25 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 1731 6 4:06 法律的模糊性是避免我们成为机器人的重要因素。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 5135 4 13:31 法律逻辑10min迅速复习,提高你的期末https://m.bilibili.com/video/BV1w54y1Y7oh/
11.法律谚语: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于经验合肥律师动态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于经验【出处】美国法学家霍姆斯在《普通法》一书中提出的著名论断【释义】 严格的逻辑推理的确使法律或者判决具有∵∵∵https://www.055110.com/a/cycx/18836.html
12.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于经验。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于经验。 罗翔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在网络这个案例的背景中,人内心深处的种种幽暗的情绪都会被释放,人们会特别的习惯与好辩,会放纵自己好辩的,也会放纵自己无知的热情,我们都知道,无知者无畏,一个知识越贫乏的人说是拥有一种莫名奇怪的勇气和一种莫名奇怪的自豪感,因为知识越贫乏http://meiriwenzhai.com/quote/34017
13.霍姆斯“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的理解“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这一观点的提出最早出现在1880年霍姆斯的对兰德尔论合同法的书的评论之中,反对使用纯粹逻辑的方法来构建法律学说。而后,在为世人所熟知的《普通法》之中,霍姆斯不断重申这一观点。《普通法》开篇便道“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对时代需求的感知,流行的道德和政治理论对公共https://www.jianshu.com/p/f18be8811d11
14.“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这是罗尔斯的名言。正确C. 电机转速。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参考解析: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这是罗尔斯的名言。 AI解析 重新生成最新题目 【单选题】如果将人眼比作照相机的话,则相当于暗盒的是( )。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单选题】道德是人类社会生活中依据社会舆论、( )和内心信念,以善恶评价为标准的意识、规https://www.shuashuati.com/ti/a6f21e4e43e243c0aed2addd239d5313.html?fm=bdbc2a874f8df62a58ad2e165e1136d486
15.中国判例之路中的经验与逻辑——霍姆斯论断的启示中国判例之路中的经验与逻辑——霍姆斯论断的启示,经验,逻辑,霍姆斯,中国案例制度,霍姆斯"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意在说明决定法律之为法律的因素。习惯、信仰、意见、直觉、一个民族的历史、社会利益、https://wap.cnki.net/qikan-QHFX202006001.html
16.雷磊:什么是法律逻辑“法律的生命从来也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一个多世纪之前,已故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灵光一现,在其代表作《普通法》一书中写下了这句名言。[1]恐怕连霍姆斯本人也想象不到,一个多世纪之后,这句话会漂洋过海,对大洋彼岸的中国法学界产生了何等广泛的影响。它在http://fzzfyjy.cupl.edu.cn/info/1038/55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