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程正常修业期限为2年,最长修业期限为3年(2018/2019学年及之前入学的学生,请参阅入学当年的学习计划)。
二、授课形式
面授
三、授课语言
中文
四、招生对象
具有非法学学士学位者
五、课程设置
表(一):必修科目(33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LJZ01
法理学
3
MLJZ02
法制史
MLJZ03
宪法与基本法
MLJZ04
民法学
MLJZ05
刑法学
MLJZ06
刑事诉讼法学
MLJZ07
民事诉讼法学
MLJZ08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MLJZ09
经济法
MLJZ10
商法
MLJZ11
国际法原理
表(二):专业范畴选修科目(10学分)
MLJE01
比较法
MLJE02
欧盟法
MLJE03
法理学与法哲学
MLJE04
宪法行政法专题
2
MLJE05
民商法专题
MLJE06
法律英语
MLJE07
法律文书
表(三):其他必修科目(2学分)
MLJZ12
法律实务
表(四):学位论文
MLJZ00
论文
0
六、学习要求
八、毕业资格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发硕士学位:
1.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内完成及通过学习计划的要求,各科目成绩(不含学位论文成绩)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2.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3.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
*2017/2018学年前入学之学生,毕业资格请参照入学当年之规定。
备注:法律硕士课程学习计划现正做修订,如获批准,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报所载为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