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意见范文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刑事法律意见,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获得辩护权是公民的一项宪法性权利,同时也是一项程序性的权利。在被告人享有的权利中,获得辩护权是其最核心的内容,实现了辩护权即意味着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护得到了保障。我国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的正式实施,使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取得了量的巨大飞跃,在充分认识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现有状况的前提下,如何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来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律援助体系就成为了当下面临的最实际的问题。

一、重构刑事法律援助的启动程序

三、在简易程序中更多地赋予被告人获得刑事法律援助的权利

四、完善法律援助机构设置

参考文献:

[1]徐进.日本公派律师制度对我国的启示[D].江苏:徐州大学,2012:11-19.

关键词:刑事和解;刑事调解;辩诉交易;恢复性司法

刑事和解常常又被称为“加害人与被害人的和解”(victim-offenderreconciliation)。是指犯罪发生后,在特定机构的主持下,受害方与加害方进行商谈、协商,达成双方和解,从而有效地解决刑事纠纷的一种制度。

近些年来,我国也开始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引入刑事和解。刑事和解的引入,主要以北京市海淀区为代表。2002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开始对轻伤害案件和未成年人、大学生犯罪案件试行刑事和解。2003年7月,北京市委政法委出台《关于北京市政法机关办理轻伤害案件工作研讨会纪要》,以纪要的形式对司法机关办理轻伤害案件适用刑事和解进行规范。2004年5月,浙江省公检法机关共同制定《关于当前办理轻伤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5年安徽省公检法机关共同出台《办理故意伤害案(轻伤)若干问题的意见》,也都做出了类似的规定。就此,我国的刑事和解逐渐出现在公众面前。

需要说明的是,刑事和解与刑事调解、辨诉交易、恢复性司法以及民间通俗所称的“私了”等概念有着不同程度的相似性,我们要正确认识刑事和解制度,就必须将刑事和解与这些相似概念区分开。

1.刑事和解有别于刑事调解。

当前不少人将这刑事和解与刑事调解混为一谈,认为和解与调解的区别仅在于角度的不同,就事件而言,是同一回事。这种看法在一定的刑事和解模式中是正确的,但若就此将和解完全等同于调解则是错误的。刑事和解与刑事调解虽有着很大的关联并只有着一字之差,但他们之间区别是明显的:刑事和解有着比刑事调解更广泛的涵义,就目前我国的刑事和解实践来看,我国的刑事和解主要存在被害人与加害人和解模式、司法机关调解模式、人民调解模式、联合调解模式等四种模式。

2.刑事和解有别于辩诉交易。

辩诉交易是起源于美国的一项刑事司法制度,是指在法官开庭审理之前,处于控诉一方的检察官和代表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进行协商,以检察官撤销指控、降格指控或要求法官从轻判处刑罚为条件,换取被告人的认罪答辩。刑事和解与辨诉交易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如两者都是为了达成双方的合意,都是为了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但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刑事和解是施害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合意,而辩诉交易,顾名思义,便是刑事诉讼中辩方与诉方达成的合意。其次,合意双方的具体目的不一样,虽然在两者均有提高刑事诉讼效率的目的,但在刑事和解中,被害人侧重于有效弥补既有损害,施害人侧重于罪刑的减免,而在辩诉交易中,辩方侧重于罪多罪少,罪刑轻重,诉方则侧重于节约司法资源。

3.刑事和解有别于恢复性司法。

刑事和解有别于俗称的“私了”。民间俗称的“私了”,是指被害方与施害方双方不经过国家专门机关的有关程序,自行协商解决相互之间的矛盾纠纷的做法。俗称的“私了”对应于法律程序,它允许适用的范围较为广泛,包含了民事、行政及部分刑事案件(事实上,民间意义上的“私了”,涵盖的范围更为广泛)。由于群众对“私了”概念的了解,故往往在听到刑事和解的概念同时,脑海里就会产生“这不就是私了嘛”的想法。这并不奇怪,因两者的相似性,有媒体更是将“刑事和解”解说为“阳光下的私了”。但其实这两者的区别并不仅仅是“阳光下”和“非阳光下”这么简单。从合意双方的目的来看,“私了”往往是以摆脱刑事追究为主要目标,而“刑事和解”在当前的司法架构下,往往仅能将被害人取得有效补偿作为酌定情节加以考虑。此外,“私了”仅在于缓和、解决被害方与施害方的矛盾,对于已经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往往无能为力。刑事和解则需要多方考虑,既要考虑被害方的补偿,也要考虑如何安抚社会情绪及化解社会矛盾。

我们看到,刑事和解作为一项新的社会管理制度,它的实施,有效地体现了刑法的谦抑理念,在刑事诉讼的框架下,实现了“有害的正义”到“无害的正义”的转变,其在维护社会正义及保证被害人、施害人权利义务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社会的稳定,更好地实现了刑法对社会管理的作用,是刑事诉讼发展的必然趋势。

当前,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但我们同时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处于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刑事和解制度作为一个在刑事诉讼中,缓和有效的社会创新管理模式,它符合我国当前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有利于司法资源的节约,尤其是我国近年来各地对刑事和解制度的引入及尝试,已经为我国进一步全面引入刑事和解制度打下初步基础。刑事和解制度应当在我国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会形式下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芬]乔森·拉蒂著.王大伟等译.芬兰刑事司法制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绿色生活规则存在的典型特性

当前,生活方式绿色化与生产方式绿色化相比,无论是公众意识还是社会行动,都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距。关于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各种规则与要求,在社会与公众中推进缓慢,其原因在于三个方面:

一是逆向调节。比如绿色居住行动要求推行住房简约装修;绿色饮食行动要求不使用一次性筷子、用手帕替代餐巾纸;绿色衣着行动要求少买一些衣服并拒绝穿戴野生动物毛皮服饰;绿色购物行动要求不买家里不需要的奢侈品,不频繁更换手机、电脑、家电等。上述提法要求人们将住房、饮食、衣着等日常消费中已经形成的一些现代高级消费方式,回归到传统低级消费方式。试想,当人们身处日益提档升级的消费热潮中,有几人愿意坚守“简约”规则?

三是习惯依赖。要想把国人习惯与流行的合餐制改为绿色饮食倡导的分餐制(在宾馆饭店),实有困难。中国菜系已经成为一种文化,实行分餐制,即便保留了其中的色香味,但却失去了“精”“美”“情”,中餐饮食活动过程中饮食品质、审美体验、情感活动、社会功能等所包含的独特的文化韵味将不复存在。总之,上千年形成的文化习俗已经成为一种依赖,想改起来确有一定的难度。

实现生活方式绿色化的突出重点

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离不开推行生活方式绿色化。绿色发展不能走生产方式绿色化的单一路径,否则路会越走越窄,必须做到生产方式绿色化与生活方式绿色化双管齐下,协同提高国民经济绿色化程度。

推行生活方式绿色化,重在制度法规。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生活方式绿色化同样要以制度保障为指导、制度建设为抓手,破除当前存在的一些体制机制障碍与思想习惯阻力。要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制度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通过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措施,依法加强社会管理,规范和养成绿色生活方式的行为习惯。可以尝试对在餐馆酒楼浪费食物达到一定数量者进行严格处罚;对于炫耀性消费和过度性消费,征收惩罚性的高额税赋。制度化《绿色生活方式指南》,帮助消费者获取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信息;法制化公布《绿色生活方式行为准则》,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简约生活方式和低碳消费模式。

推行生活方式绿色化,强在宣传示范。广泛开展全民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新媒体手段,建立绿色生活宣传和展示平台,使城乡居民确立生态文明的价值理念和消费观念。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文化,树立生态道德,把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中。城乡居民要掌握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基本知识,培育绿色消费观念,自觉抵制炫耀性消费与过度性消费等不良消费行为。宣传推广生活方式绿色化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典型人物,树立并表彰节约消费的榜样,让公众有样板可学习、可模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利用新闻媒体,正面肯定理性消费的同时,反面曝光奢侈浪费现象,用正确的观念引导正确的行为。根据青少年行动能力强、容易接受新事物的特点,要特别引导青少年群体践行绿色生活。注重发挥学生群体的作用,通过创建绿色小学、中学和大学典型,让中小学生、大学生在生活方式绿色化行动中起到带动引领作用。

推行生活方式绿色化,贵在人人参与。只有每个人倡导并采用绿色生活方式,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生态文明社会的整体建成。人人参与,让绿色融入我们生活的各个领域。一个人的力量无法改变我们的环境,但是每个人的力量叠加起来,就足以实现“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的绿色愿景。个人自律是推行绿色生活的社会基础。通过日常生活中的自律,人人时刻秉持节约优先的习惯,自觉限制粗放、奢侈和不合理的需求,遏制攀比性、炫耀性、浪费性的行为。失去自律会引起整体性浪费。有调查显示,国人在餐桌上浪费的粮食一年高达2000亿元,被倒掉的食物相当于2亿人一年的口粮。这种“舌尖上的浪费”不仅与倡导社会文明的理念背道而驰,而且过度消耗当下的资源,必然会失去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希望与依托。因此,人人要自觉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养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好习惯,人人自觉规范和自觉约束自己的消费行为。从自我做起,逐步培育生活方式绿色化的习惯,从而减少或杜绝资源严重浪费与过度消费等现象,奠定生活方式绿色化的社会基础。

为切实维护期间治安稳定,深入推进平安和谐建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7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百日严打整治行动。为深入组织开展好这次行动,现就我市律师参与全市百日严打整治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二、切实加强律师刑事辩护和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维护稳定的特殊作用。广大律师要正确处理依法履行职责与维护稳定大局的关系,牢固树立“双重责任”的理念,坚持“两个基本”(即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原则,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密切协作,统一执法思想,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严打整治斗争顺利进行。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师协会要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刑事犯罪案件辩护的指导,严格落实好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汇报制度,强调办案纪律,不要说三道四,自觉在党委政府的统一协调指导下开展工作,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市县区法律援助机构要积极配合法院审判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指派律师参与刑事辩护,决不能在律师辩护环节上影响及时、公正判决。

三、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有效形成严打整治斗争的强大声威。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要乘势而上,结合5月开展的“律师法宣传月”,积极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与严打整治、社会稳定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重大意义、打击重点、典型案例和重大成果,营造全社会参与严打整治的强大声威。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栏、横幅、标语、明白纸等多种手段与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弘扬社会正气,增强广大群众与犯罪势力作斗争的意识和勇气。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严格责任。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严打整治专项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为实现平安建设目标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关键词艺术形式激活思维想象力

中图分类号:G424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现代化社会主义的建设,曾经被认为神圣而不可侵犯的艺术文化不再被以往的条条框框所束缚,它逐渐的走进了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在各个领域都有所利用,尤其是在教育事业当中起到了不可取代的作用,艺术在法律基础教学中显得尤为重要。

一、艺术手段在法律基础课中运用的可行性

(一)艺术因素的介入可以激发教育者的情感。

艺术一种特殊的反映事物的方式,从教育方面来说,学习艺术可以让人产生一种自觉感,学习艺术的同时需要内心深处思想的介入。很多时候,在艺术的感染下,某些教育科目尤其是法制科目会营造出一种艺术环境,进而能激发学习者的艺术情感,在这种情感下,促使他们变得感情化,不知不觉的在这种情景下,进行深思熟虑,他们会很容易接受教师所提出的各种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从而使受教育的人心灵纯净,在思想和品德上都能得到很大的提高。

(二)艺术的介入可以培养社会学想象力。

(三)艺术手段的合理运用是解决多媒体教学弊端的有效方法。

多媒体教学还可以说成多媒体组合教学或者电化教学,多媒体教学主要是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处理文字、图像、声音等信息。按照教学内容和要求将各个内容进行有机的结合,然后通过投影技术将组合后的影像显现在屏幕上。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在很多教学课堂上,教师只是把教学内容通过投影仪器显示在屏幕上,在某些方面,这种多媒体教学方式和以往的黑板教学没有什么区别。另一方面,有的教师将教学内容通过各类电脑软件制作成幻灯片,然后拿到课堂上进行投影教学,这根本谈不上是多媒体教学,更称不上是艺术的运用。

二、艺术在基础法律教学中的合理应用

(一)注重教学当中的语言艺术。

首先,在教学中,教师的语言需要有一定的准确性,并且要讲普通话,在讲解问题的时候要吐字清晰,不能含糊其辞,让学生不知所以然,一头雾水;其次,在讲解过程中,语言要生动、富有感染力,让学生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教师的语言需要能感染自己,只有先感染自己才能感染别人。法律基础课是一门枯燥乏味的课程,怎么把教学内容用生动形象的语言表达出来是需要深度钻研的一个问题。最后,教学语言要幽默、风趣。教学语言对于每个教师都是一种考核,它能展现教师的智慧、风格和品味。具有高水平的教学语言,能增大学生的学习兴趣,营造一个良好的课堂气氛,同时也能培养学生的创造力。

(二)绘声绘影,重视教学中影视资源的运用。

现代社会中图像是比较常见的表现事物的形式,同样也是现代化社会的重要特点。图像能触发人的感官,使课程更富有感染力,图像的丰富性、多样性、知识型、审美性、教育性、和思想性、都是教育当中的重点。放眼影视业的发展,目前有很多影视作品都和基础法律的学习有所联系。例如,在理想信念方面的影视作品有《士兵突击》、《潜伏》、《集结号》等;在人生价值观方面的影视有《奋斗》、《我的青春谁做主》、《北京青年》等;在爱过方面的影视作品有《东京审判》、《建国大业》、《1942》等;法律方面的影视节目有《今日说法》、《法律讲堂》、《庭审实录》等。总之,合理的运用影视资源对基础法律进行教学,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教学效果,但也要注意适当的运用,注意影视作品与课程内容要紧密相连。

(三)非语言因素的作用。

首先是教师的仪表。教师的仪表在某种程度上是学生学习中重要因素,如果教师在课堂上衣冠不整,穿戴不整洁,同时也会给学生留下懒惰、散慢的印象,为人师表,学生很可能会跟从教师学习到坏的习惯。其次,在课上教师也不能过分的注重外表,着装也不能过分新奇,那样会引起学生的注意,不能使学生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课堂上。同时教师也应该在学生面前显现出很好的风度,举止端庄、大方,既体现了教师的修养,也让学生享受到在美中学习的快乐性。最后,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眼神的交流,在讲解同时双眼注视前方,并且兼顾着两侧。教师的面部表情也是影响学生注意力的重要原因,面部表情要真诚、具有安全感、并且相对稳定,这样可以增加学生对教师的信任感。

三、总结

艺术形式下的法律基础教学虽然是可行的,对法律学习也是有利的,但是在法律学习中,艺术形式归根结底也只是一种辅助的教学手段,施教者需要有效的利用它,才能发挥出重要的作用。法律的教育是用心灵来领会的,只有在教学过程中不断的创新、发展,才真正地对法律基础教学有利。

(作者单位:河源市职业技术学校)

[1]高忠悦.浅谈艺术类高职院校法律教学的改革.辽宁高职学报,2007(4).

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是监狱等执行机关对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罪犯,依法提出减刑或假释的意见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的文书。

这是提请减刑意见书和提请假释意见书的合称。尽管两者适用的对象、适用的法定条件不完全相同,但两者提请的主体和写作格式相同,所以,我们将两种文书合在一起讲述。

对上述概念,可作如下理解: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

4.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已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期刑,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刑期的限制。”

第二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这些是在押劳改犯减刑、假释的法定条件。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这是监狱和劳改执行机关制作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的法律依据。

最后,按照上述法定条件和法律依据,我们可作如下理解:

1.只有监狱等执行机关依法向人法院提出对具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罪犯予以减刑或假释的书面建议,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之后,才能生效。人民法院也只能在监狱等执行机关提出书面建议的前提下,才能作出裁定。人民法院和监狱等执行机关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互相制约。监狱等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具有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假释的理由、事实和具体意见,要求依法对那些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罪犯予以减刑或假释的法律效力,也是法院作出裁定的事实与文字依据。

2.这体现了我国惩办与宽等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劳政策。对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适当减轻原判刑罚,或对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附有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重要刑罚制度。依法准确地制作提出减刑(假释)建议书,对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及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适时地得到减刑或假释,可以使他们看到前途光明,达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增强改造信心,调动劳动积极性,加速改造他们成为新人的进程。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包括标题、编号、罪犯基本情况和提请事项等。

1.标题

在文书首页顶端正中分两行写明制作意见书的执行机关名称和文书名称。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注明文书编号,一般由年度、机关代字、文书代字、序号组成,如“[19××]×监减字第××号”。

3.罪犯的基本情况

4.提请的事项

写“减刑”或者“假释”,然后用承上启下语“具体事项如下”领起下文。

(二)正文

包括两项内容:

1.悔改和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及证据材料:

包括表现的具体事实及证据材料。表现的具体事实及证据材料是制作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的重点,也是人民法院对罪犯准确作出减刑或假释裁定的前提和依据。根据《管教工作细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要求在叙述悔改表现时,重点写明罪犯怎样遵守监规纪律、认罪服法、加速思想改造、努力学习文化技术、积极参加生产劳动等情况;在叙述立功表现时,重点写明罪犯在劳动生产中的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及突出贡献,揭发了某个案件或检举了其他犯罪行为,抢救了国家财产或消除灾害事故,制止了监内的犯罪活动或其他破坏活动,及在其他方面作出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事情等。

叙述悔改和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时要实事求是,准确可靠,清楚明白,证据充分。不要用制作者的感情或主观愿望去代替客观事实,也不能用鉴定性语言代替具体事实的叙述。

在叙述假释罪犯的悔改或立功表现时,应全面叙述他在服刑改造期间的全部表现情况,使“不致再危害社会”这一构成假释的基本要件重点突出。还要说明假释罪犯已服刑的期限和所剩的减刑,为人民法院提供具备假释的法定条件提供根据。

2.减刑、假释的理由和根据

理由是对悔改和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进行高度概括后所作的结论,因此,叙述用语要精辟、明白,要能表明监狱和劳改场所对减刑(假释)罪犯改造表现的具体看法和结论。

根据就是法律依据,制作减刑(假释)建议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何条何款,供报人民法院裁定用的。报请减刑或假释的罪犯刑种不同,援引的条款也不同:对死缓犯提请减刑,依据是该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对有期徒刑犯、无期徒刑犯(包括死缓犯减为无期徒刑犯和原判死缓或无期徒刑已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或假释,依据是刑诉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款。

(三)尾部

1.主送机关

即意见书移送有权审核裁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第79条的规定,对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同样,提请假释意见书的主送机关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2.制作文书的执行机关名称,并加盖公章

4.附项

用条款式写明随意见书所移送的罪犯改造档案及其卷数、页数,有关证据材料及其份数、件数等。

三、注意事项

实事求是。可供减刑或假释的事实必须是经过认真查证核实的,不能偏听偏信,不能道听途说,不能凭空想像,更不能弄虚作假,贪赃枉法。做到事实清楚、准确、真实、具体,证据充分,并在罪犯档案中有据可查。

叙述集中。主要集中叙述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的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与此无关的内容,一概不写。

第二,我国建构公设辩护人制度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刑事司法改革的成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公设辩护人制度为我国解决司法积弊创造了一个契机。作为国家专设的辩护人,公设辩护人依其所拥有的外部条件(资源保障等)与内部条件(专业性等)强化了辩护功能,从而具备打破“流水线式”刑事司法运作方式的可能性,因此,公设辩护人制度有助于在整体上改善我国的刑事诉讼构造,推动我国刑事诉讼向“等腰三角结构”方向迈进,以维护司法公正。就当下司法实践而言,公设辩护人制度对于我国近些年来进行的一系列刑事司法改革的成功将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因为刑事司法领域中的大多数改革,若是没有辩护律师的有效参与,难以获得真正意义上的成功,诸如我国进行的“控辩式”的审判方式、“普通程序简化审”以及量刑程序等刑事司法改革,维护控辩平等是最基本的要求,否则,缺乏辩护律师的参与,刑事司法活动将背离“等腰三角结构”的基本构造,最终所谓的改革也只能是以牺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利益为代价了。所以,笔者以为,建构公设辩护人制度将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推动我国刑事诉讼现代化的发展。

【关键词】急性胰腺炎;复发率;健康教育

Theeffectofhealtheducationintotheracurrenceofacutepancreatitisoutofhospital

YINYi-xia,HUANGZan-song,ZHOUXi-han,etal.

DepartmentofDigestive,AffiliatedHospitalofYoujiangMedicalCollegeforNationalities,Guangxi533000,China

【Abstract】ObjectiveToanalyzetheeffectofhealtheducationtorecurrenceofacutepancreatitisoutofhospital.MethodsAllpatientswithacutepancreatitisacceptedhealtheducationduringthefirsthospitallizaion.92patientswererandomlydividedintoatrialgroupandacontrolgroup.Thetrialgroupwaskeptonbeingtreatedwithhealtheducation18monthsafterlefthospitalbutthecontrolgroupdidn’t.ResultsTherecurrenceoftrialgroupwas8.50%butthecontrolgroupwas24.44%(P

【Keywords】Acutepancreatitis;Recurrence;Healtheducation

在我国,虽然急性胰腺炎的研究有大量报道,但有关复发性胰腺炎的资料却很少[1],由于胰腺炎反复发作,患者需多次住院治疗,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严重影响生存质量。为减少急性胰腺炎的复发,本研究对急性胰腺炎患者出院后施行健康教育,探讨出院后健康教育对急性胰腺炎复发率的影响。现报道如下。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选择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初次发作在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消化科住院的急性胰腺炎(AP)的患者共103例,全部病例均符合所有患者均符合2003年中国急性胰腺炎诊治指南(草案)诊断标准[2]。按病因分类:胆源性36例,酒精性31例,高脂血症性18例,饮食因素14例,其他原因4例,因其他原因引起急性胰腺炎的病例数偏少,故未给与观察。参加病例数为99例,将四类病因不同的病例随机分成对照组(49例)和观察组(50例)。1年后失随访患者7例,其中对照组4例,观察组3例。实际完成本试验患者共92例。其中对照组45例,男32例,女13例,年龄(39.2±17.8)岁,胆源性15例,酒精性15例,高脂血症性8例,饮食因素7例,轻型急性胰腺炎(MAP)42例,重型急性胰腺炎(SAP)3例;观察组47例,男35例,女12例,年龄(40.2±18.5)岁,胆源性18例,酒精性13例,高脂血症性10例,饮食因素6例,轻型急性胰腺炎45例,重型急性胰腺炎2例。两组患者在年龄、性别、病因构成及疾病严重程度等方面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资料具有可比性,详见表1。

1.3统计学方法所有数据均经SPSS13.0软件处理,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计量资料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χ2检验。

2结果

观察组患者的急性胰腺炎的总复发率为8.50%,明显低于对照组的24.44%,两组患者急性胰腺炎复发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2。

3讨论

急性胰腺炎的临床复发率在过去一般认为可高达30%~60%[3],最近Gullo等[4]总结5个欧洲国家急性胰腺炎的病因学资料,1990~1996年住院的1068例急性胰腺炎患者中,约27%为复发性急性胰腺炎,发病率有明显下降的趋势,可能与对急性胰腺炎的认识和治疗进步有关系。

3.1急性胰腺炎复发的原因急性胰腺炎的病理改变是复发性急性胰腺炎的病理基础[5]。我国先前的资料表明,胆道结石是急性胰腺炎最常见的病因,酒精是第2位[6],而目前国内最新资料表明[7],随着生活习惯的改变,酒精和胆道结石所致的复发性胰腺炎的发病率相等,均为20.4%,酒精已成为男性急性胰腺炎的最常见复发诱因(30.3%)。暴饮暴食,即饮食因素,高脂血症也是引起急性胰腺炎复发的重要原因。国外资料表明[4]在20世纪70~80年代,胆道结石是复发性胰腺炎的主要病因,而目前在欧洲酒精已上升为最常见的病因。本组资料表明,92例患者中胆源性、酒精性、高脂血症及饮食因素所致急性胰腺炎的复发率分别为5.43%、6.52%、1.09%、2.16%,酒精已成为急性胰腺炎复发的最常见的病因。由此可见不良的饮食习惯是诱发急性胰腺炎复发的重要因素。降低急性胰腺炎复发率的最主要的方法之一就是减少饮酒或戒酒,纠正不良饮食习惯。

3.4出院后的健康教育需要注意的问题及健康教育的效果评估出院后的健康教育需要注意的问题应包括:①采取因人而异的科学方法,如对于文化水平比较低且高年龄的患者,就用通俗的语言反复详细讲解,对于经济条件较差失去治疗信心的患者积极做好心理护理;②不能忽视对患者家属的知识宣教;③定期对责任护士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④注重对责任护士所实施健康教育进行效果评价。通过出院后施行系统的健康教育,观察组患者的依从性明显提高,急性胰腺炎的总复发率为8.50%,明显低于观察组的24.44%,其总复发率与对照组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综上所述,本研究通过对急性胰腺炎患者出院后施行健康教育,对比分析急性胰腺炎的复发率,发现出院后施行健康教育可帮助患者改掉不良生活习惯,明显降低急性胰腺炎的复发率,是值得提倡的。建议健康教育工作应由有经验的医生和专门的责任护士负责,提高健康教育的质量,保证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从而达到预防复发,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的目的,并不断完善健康教育的模式,逐渐形成一个完整工作体系,让它走向社会,进入每一个家庭,减少胰腺炎患者的复发率。

参考文献

[1]李延青,高艳景,黄柳业,等.急性胰腺炎临床特征分析.中华内科杂志,2004,9(43):672-674.

[2]中华医学分会消化病学分会胰腺病学组.中国急性胰腺炎诊治指南(草案).中华消化杂志,2004,24(3):190-192.

[3]ImrieCW.Obesrvationsonacutepanceatitis.BrJSurg,1974,61:539.

[4]GulloL,MilioriM,PezzilliR,etal.Anupdateonrecurrentacutepancreatitis;datefromfiveEuropeancountries.AmJGastroenterol,2002,97:1959-1962.

[5]冯立民,王建立,陈海龙,等.急性胰腺炎肠粘膜屏障功能改变的临床研究.中国现代普通外科进展,2004,7(5):297.

[6]江华,李兆申.急性胆源性胰腺炎内镜治疗进展.中华肝胆外科杂志,2003,9(2):127-128.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实践道德与法律思想导航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4.05.064

随着信息时代的迅速发展,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大学生作为新时代的中坚力量,部分大学生身上却常常表现出道德缺失和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道德和法律不仅是维护社会秩序的规章条例,而且影响着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正处于求知成长状态的大学生尤其重要。如何通过“思修”课教学实践加强大学生道德教育和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作为一名思想政治教育老师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

1“思修”课教学实践的重要性

《思修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05”方案中重要而基础的一门课程,同时也是大学生进入高校后研修的第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帮助高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道德观、价值观和法制观,打下坚实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提高自身素质,自我修养的课程,对于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思修”课具有鲜明的理论性和知识性。从事教学过程中要切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联系现实社会的实际问题,用理论知识来指导社会问题,以社会现象来印证理论知识。教师注意引导学生将书本知识的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全面结合起来,在实际日常生活中加深对思想道德理论和法律基础知识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修养。

目前,大多数高校在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过程中,沿袭传统的“注入式”教学方法,教学模式过于单一,缺乏创新。教材内容与不断发展的社会实践及学生的生活实际联系太少,学生无法直观地理解课程中所阐释的理论,进而留给学生思考并进行探索性求知的东西也就少之又少。如今一些老师自身水平有限,导致教学内容缺乏逻辑性,课程内容与中学时的思想教育课程衔接性差、重复多。因此,学生希望教师的教学内容能够有趣一些,深刻一些,能够贴近学生生活一些;希望教师能够将教学内容向社会扩展,能够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内容与政治动态、时尚前沿、社会制度、大学生的思想热点相吻合,能够有力地对社会和大学生提出的各种尖锐的矛盾和敏感问题做出系统而全面的回答。

“思修”课教学实践的重点是要以转变“教学观念”为先导,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思修课的教师经常参与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有利于营造知行转化的教学氛围和教育环境,做到寓教于乐、寓教于情、寓教于境、寓教于行,做好知行转化和统一。

2道德与法律意识的相互关系及其重要性

法律意识与道德意识可以说是一对连体婴儿,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促益,相互推动,密不可分的。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道德可以作为法律评价的标准和推动力量。道德与法律共同合作,是调节人们思想行为,协调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两种基本社会规范。道德与法律虽然在不同的领域,以不同的方式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但共同服务于经济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社会主义思想道德集中体现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法律是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思想道德为法律提供了思想基础和价值目标;法律为思想道德提供了制度保障。

无论是法律规则意识的培养,还是道德素养的提升,对于大学生思想教育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而“思修”课教育则处在首要位置,每位身处“思修”教学岗位上的教师都应有一种使命感,努力地提高每位受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教学实践中,笔者通过案例教学能够较为具像、生动地把原理及规则为学生解析明白,进而去影响其精神的塑造,从而为大学生道德修养的提高与法律意识的加强做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3“思修”课作为大学生道德与法律意识形成的思想导航

如今大学生存在知行背离道德现象早已引起了德育工作者与研究者的重视。德育研究工作者认为形成这一现象的成因主要有三种:一是道德要求过高论,二是社会环境影响论,三是思想道德课堂教育问题论。在这三种成因中,第一种,是没有一个正确的道德意识,以至于过高地加大道德的要求造成心理上的畏惧感;第二种,是没有形成自己的道德观的表现;这两种情况归根结底可以说是,大学生在形成道德观或道德意识时缺乏一种正确的引导,而“思修”课教育正是给大学生提供一个正确而系统思想引导,以助于大学生能够形成一个正确的道德观或道德意识。

[1]王永坚.“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案例教学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2,(6中).

[2]文军.关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探讨[J].中国水运,2007,(5).

【关键词】构建主义原真性白裤瑶旅游开发文化保护

一、理论背景

最初,“原真性”用于对博物馆藏品的艺术衡量,随着旅游者对旅游者对真实旅游体验重视的增加,“原真性”被引入到旅游研究中来。

在有关“原真性”的旅游学研究中,学者们主要从客观主义、构建主义、后现代主义以及存在主义4种理论流派对旅游客体的原真性进行研究。构建主义原真性是对客观主义原真性的修正。科恩认为“原真性”并不等于原始本身,基于原始的转变、创造和变化都可能成为旅游客体的“原真性”。美国学者伍兹更是将“原真”划分为“客观原真”和“象征原真”,“客观原真”表示原始真是的文化或传统,而“象征原真”是基于原生文化创造的真实。王宁认为,对于建构主义者而言,现实不过是人类解释和构建的结果而已,因此是多元的、弹性的。

二、建构主义原真性原理在民族文化遗产开发与保护中的启示

(一)真实,是建构的真实

建构主义原真性理论认为:不存在一个独立于人的思想行为和符号语言之外的先验的、“真实的”世界。绝对客观的、静态的起源是不存在的[1]。对旅游目的地文化遗产的研究中,建构主义原真性中的真实,是游客对于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的一种先前感知,这种感知也许基于游客对旅游目的地产品的某种期望或印象。在旅游过程中,游客所寻找的并不是客观存在的原始真实,而是社会建构出来的原真性。于是,在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开发过程中,不需要一味的保持文化遗产的原始风貌,适当的抽象、凝练、创造性文化表达在文化遗产的开发中是可取的。

(二)建构的原真性

真实与否是一种人们看待、解释事物的主观结果,是“一种被认知的真实性”。在旅程当中,认知,依赖于人的知识结构、理解能力、旅游经历等个人因素。真实性的社会建构在于整体的感官体验,对于局部真实性的感官体验较为薄弱,容易受到外部非真实体验的冲击。在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开发的过程中,强调整体原真性体验的提供、全方位原真体验的建构。这对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的丰度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少数民族文化体验取决于旅游者个人的心理标准,完善的旅游产品谱系以及全面的原真性社会建构在少数民族文化的旅游开发中是不可或缺的。

三、旅游开发与文化保护互动研究――以南丹白裤瑶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例

白裤瑶是瑶族的一个支系,自称“布诺”,因男子穿齐膝白裤,故他称为“白裤瑶”,主要聚居在广西北的南丹县八圩、里湖瑶族乡和贵州省荔波县朝阳区瑶山乡一带。白裤瑶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认定为民族文化保留最完整的一个民族,被称为“人类文明的活化石”。白裤瑶是一个由原始社会生活形态直接跨入现代社会生活形态的民族,至今仍遗留着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阶段的社会文化信息。

(一)白裤瑶文化特征

作为中国最古老的少数民族,白裤瑶有着极富特色的民族风俗。独具特色的婚恋习俗、丰富多彩的民族舞蹈、风格别样的民族服饰等都展现着白裤瑶民族绚丽多姿的民族文化。

1.白裤瑶的婚恋习俗。白裤瑶的婚恋习俗保存着母系氏族社会的一些特征。恋爱阶段,他们采用氏族群婚的方式,在恋爱中,女子往往占据着主导地位,主动选择,大胆追求,女子挑选男子,支配男子,男子处于从属地位;结婚则采用娘舅婚制,娘舅在婚礼中的地位最重,有“娘舅大于爹”的说法;结婚后,组建夫权家庭,女子从夫居住,绝对服从男子的领导。

2.白裤瑶的民间演艺风采。白裤瑶族民能歌善舞,蚂拐舞、铜鼓舞、跳猴鼓舞等都是白裤瑶们喜爱的舞蹈,吹牛角、竹筒鼓表演以及赛陀螺也都受到白裤瑶族民中也深受喜爱。丰富多彩的民间演艺充分展示了白裤瑶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热爱。

3.白裤瑶的服饰。白裤瑶男子的衣服用妇女纺织并染黑的布做成,裤子则用白布,长度仅过膝盖。白裤瑶男子的白裤膝部绣有五条红色花纹,相传这是瑶王与外族战争时留下的血手印。白裤瑶女子上衣布为黑色,胸前无图,后背绣有方块形直线图案,下身则四季穿齐膝百褶裙。

(二)南丹白裤瑶旅游发展现状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的开展以及红水河流域大旅游圈旅游规划,南丹县旅游以白裤瑶民族风情文化为特色,以争创“广西优秀旅游县”为突破口,以研究开发旅游产品、培育旅游商品消费市场为抓手,努力打造白裤瑶文化旅游品牌,紧紧围绕“打造12345旅游产品体系”即创建“一优”(即一个优秀旅游县)、“二A”(即两个A级景区)、“三星”(即三个星级宾馆)、“四园”(即四个主题公园)、“五村”(即五个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的工作思路,着力实施“旅游热县”发展战略,努力实现“建设具有传统文化特色的生态园林城”的目标,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南丹已建成温泉公园、恩村洞、激情漂流、甘河白裤瑶寨、王尚白裤瑶新村、生态博物馆景区等较为成型的景区(点)。

(三)南丹白裤瑶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四、南丹白裤瑶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发展思路探析

南丹白裤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发展应走“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旅游开发为文化保护提供动力支持,文化保护为旅游开发提供丰富素材。

2.旅游经营者。在南丹旅游开发的过程中,旅游经营者应努力寻求旅游开发与文化保护的平衡点,使得以白裤瑶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的南丹旅游事业能够可持续的发展。南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要求旅游经营者在旅游产品的设计中通过合适的载体展现白裤瑶民族的原真性,目前商品化以及舞台化的具体化方式是不错的选择;在南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要求旅游经营者注重对白裤瑶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以及赖以生存繁衍的环境进行相应的保护。在南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过程中,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构建将成为旅游经营者保持开发与保护平衡的关键。

3.东道主居民。南丹白裤瑶居民应充分认白裤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的基础上增强白裤瑶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和自信心,充当好白裤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及维护者的角色。游客对于旅游目的地文化原真性的感受,绝大部分都来自于东道主居民的文化原真性自然流露。在白裤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过程中,白裤瑶居民的参与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为游客成功地塑造白裤瑶非物质文化的真实感知氛围和空间,这将极大的提升南丹白裤瑶非物质文化旅游的形象和吸引力。

(二)丰富南丹白裤瑶旅游产品谱系

整合旅游六要素,形成独有的魅力和特色的南丹白裤瑶旅游文化,为游客打造全方位的原真性感知环境。

在“吃”方面,要充分发挥南丹白裤瑶饮食文化的优势。在深入挖掘南丹白裤瑶饮食文化的基础上,推出白裤瑶特色地方食品,大力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的生态食品系列。

在“住”的方面,适当融入白裤瑶居住文化。除发展一定档次的饭店外,要根据市场的需求,发展部分“农家乐”旅舍、自驾车营地以及度假营地等,让游客有机会充分体验白裤瑶居住环境及起居习俗。

在“行”的方面,在加快改善大的运输服务条件的同时,可根据条件发展环保型交通服务以及白裤瑶特色交通服务等形式。

在“游”的方面,在继续加快发展重点景区、项目的同时,大力发展民俗旅游、工业观光游、生态休闲游、文化修学游、科考游等旅游方式。在旅游开发中,注重白裤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构建。依托白裤瑶民族村寨和白裤瑶居民的有利条件,重点打造白裤瑶文化参观性旅游产品、白裤瑶民族文化体验性旅游产品以及白裤瑶经典文化演艺旅游产品。

在“娱”的方面,可以针对主客源地游客的层次需求,结合当地的有利条件,在景区开发建设中适当增加趣味性强,游客参与度高的白裤瑶特色项目,在增强游客对白裤瑶文化感知的同时,保持白裤瑶传统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在“购”的方面,应大力提升旅游商品的原真性内涵。首先,应提高白裤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挖掘力度,从源头上增强旅游商品的原真性内涵;其次,在旅游商品的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应组织相应的商品设计生产力量,在商品设计上展现新意,展示白裤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张力;最后,在旅游商品的销售过程中,注重特色销售环境的打造。

[1]BrunerE.MTourism,Creativity,andAuthenticity[J].StudiesinSymbolicInteraction,1989(10).

[2]高科.文化遗产旅游原真性的多维度思考[J].旅游学刊,2010(02).

[3]衣玮,蒋招凤.在保护中开发广西南丹县白裤瑶风情旅游[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09.

THE END
1.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从原则到实践的探究四、如何有效实施法律法规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媒体渠道提高公众意识,让每个人都能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在学校教育中融入法律知识,使新一代更早接触并理解这些概念。 强化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监察体系,对执行力度不足或者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https://www.cjan6a6c.cn/ke-yan-xiang-mu/454920.html
2.法律法规体系概览从源流到现实应用的全方位探究五、执行力与实施难题 虽然有了完善的地方法律,但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许多挑战,比如执法人员素质不足导致效率低下,或是资源分配不均引发公平正义疑虑。此外,一些地区由于缺乏清晰明确的地方法律实施方案,使得地方自主管理能力受到限制。 六、高度关注人文精神与道德价值观念 https://www.erdqcvtxm.cn/jun-lei-wen-xian/407962.html
3.法律基础知识概述理解法理法规与法律实践法律的来源与体系 法律的来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和地方性基本政策。这三者构成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层次关系,共同构成了中国现行立法体系。同时,由于中国实行以人民代表大会为领导核心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这些立法都必须经过相应的立law机关审议并通过后实施。 法律效力的类型及其特点 https://www.6vjxuc8a1.cn/jun-lei-zi-xun/452036.html
4.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怎样开展立法工作的?2、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相结合。强调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也是立法的重点。对实践证明是正确的经验及时用法律肯定下来。对应兴应革的重大事项,尽可能作出法律规范,力求用法律引导、保障和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http://www.sipac.gov.cn/yqrdzx/zskrdzs/202412/547d1c4ac66641418a4c67f77411d9b6.shtml
5.法律法规全书的编纂与应用实践法律法规全书起源于古代,最初是指皇家或政府机关整理和汇编的一系列法律文件。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文献逐渐成为了国家立法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现代社会,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信息化进程,传统纸质版的法律法规全书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因此电子化、网络化成为趋势。 https://www.1lhyh3ij.cn/mei-ti-bao-dao/373344.html
6.玲珑轮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股票频道45,000,000 股及 5,000,000 股每股面值港币 1 元的普通股。 根据金杜香港分所就新能源化工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新能源化工登记的历 任董事包括徐党生、丰晓霞及范志成三人。新能源化工在持有公司股权期间未 和公司发生过交易。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新能源化工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与 发行人、发行人股东https://stock.stockstar.com/notice/JC2016062100001897_123.shtml
7.行政法律手段(精选十篇)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 新法颁布的目的在于保护老年人在经济和亲情两个方面得到充足赡养, 法律强制性规定自然有一定的效果, 但难以完全保障老年人得到家庭的精神慰藉和情感关怀。“你可以把牛牵到河边, 但不一定能让牛喝水”, 要实现两个方面的赡养目的, 除了法律手段外, 还得依靠经济手段, 两者相互补充。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al7up5w.html
8.2022年内江师范学院规范性文件汇编内江师范学院不得在本校从事食堂、超市运营管理及物资供应;消防、安保、物业管理及物资供应;园林绿化管理及物资供应;水电供应运营管理及水电工程项目;学生饮用水运营管理及物资供应;公务用车日常维护及租赁业务等活动;不得在本校从事培训和培养、联合办学、出国留学、管理服务、技术服务、广告制作、打印印刷、快递、中介、法律援助等https://xxgk.njtc.edu.cn/info/1631/2501.htm
9.档案管理对标方案七、加强法律事务管理 公司目前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事务管理模式,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法律保障体系,变事后处理为超前预防,充分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理顺法律事务管理的各种工作关系和流程,修订、完善和补充相关制度,使法律事务管理标准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同时,在公司范围内深入开展法律风险https://www.danganj.com/news/16538.html
10.中外法学新刊应当指出的是,无论是技术手段还是法律手段都应当在法律的框架下运行,即技术手段的实施应当符合法律,而法律手段自身则应当在内容上具备充分的科学、合理性。 2.道德风险的控制应符合比例原则 比例原则内含适度、均衡的理念和思想,是一项理性的准则,能够作用于包括私法在内的整个法律秩序。私法中的比例原则权衡民事主体http://journal.pkulaw.cn/NewIssue/Detail/160224
11.社会法学大全11篇效率目标对立法的表现在制定法律时就充分考虑法律的效率后果,亦即法律实施的成本和收益;而对执法的影响只宜限于执法者有自由裁量权的场合,公正执法和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执法的最高原则,执法者追求效率目标时不得超越此原则,这也是近些年来执法过程中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等借口考虑效率目标而执法不严不公的https://jyyxylc.fabiao.com.cn/haowen/107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