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由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诸多环节组成的完整“链条”。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有法可依的问题总体上解决了,执法越来越成为整个法治建设链条中最关键的环节。如果在这个环节掉了链子,立法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同时也会对司法和守法带来严重影响。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由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诸多环节组成的完整“链条”。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有法可依的问题总体上解决了,执法越来越成为整个法治建设链条中最关键的环节。如果在这个环节掉了链子,立法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同时也会对司法和守法带来严重影响。
应倡导优秀法律文化。当今社会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更多的深层次社会矛盾和问题被触及,许多重要的利益关系被调整;人们的利益诉求多样,表达方式也呈现许多新特点;法律作为社会行为基本规范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法律实施的任务越来越繁重。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法律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需要承担起新的历史使命,更加迫切地需要优秀的法律文化。我们要积极发挥法律文化养心怡情、践行育人的作用,大力加强法律文化的研究、教育、传播。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社会公平正义观念,营造崇尚法治、尊崇法律的浓厚氛围。
要防止选择性的执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下,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以法治作为主导方向而推行,一是法治可以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价值支撑和制度依据。法治以社会正义作为基本的价值追求,法律既是社会管理的基本依据,也是政府开展社会管理的行动界限,不能随意超越。二是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不能够游离于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之外,不可能脱离建设法治国家的大背景而展开,更不能够与法治国家的建设总目标相背离,而必须与法治国家建设的大趋势相吻合。作为社会调控的一种手段,社会管理的具体举措应当在法律框架内创新。三是法治可以有效、合理地矫正社会管理中的偏差。无论是预防矛盾、化解纠纷、维护稳定,都必须以法治手段作为主要标准。
执法的成败至关重要。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司法提供了制度基础。任何良好的司法都以必要的制度以及由若干制度构成的法律体系作为前提条件。法律体系的形成必将使主要的社会方面有法可依。法律对于社会生活调整的范围日益广泛,直至其所应当调整的全部领域。法律调整范围的扩大和周延,必然使司法的范围大大扩展。司法是法律得以实施的实际保障。没有司法,法律无法得到全面的遵行。(作者: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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