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相对人的行为,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以建立和维护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实现行政管理任务的法的秩序。行政法律关系主要是命令一服从关系,从而行政法的手段主要是强制和命令性的。控权论的基本观点控权论流行于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界,并影响到包括近年来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行政法理论。代表学者有科克,戴雪,施瓦茨等。1关于行政法的目的。控权论主张,行政法的基本目的在于保障私人的权利和自由。2关于行政法的内容。控权论认为,行政法的基本内容是控制和限制政府的权力;行政法就是规定权力的限度和如何限制的问题。3关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控权论特别强调严格的依法行政原则(源于规则主义或形式主义的法治观念),主张严格限制行政
3、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无法律即无行政”,政府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事,不能有有自由斟酌、自由选择选择的余地。4关于行政法的手段。控权论认为,行政法的主要手段有两个:一是司法审查,一是行政程序。认为行政法更多是程序法和救济法,而非实体法。在当代,控权论又有所修正,即控制权力不能妨害行政机关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和必要的行政效率。平衡论的观点平衡论作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是由我国的罗豪才教授为代表的部分行政法学者提出的。该学说在我国已有和管理说相抗衡之势。持该论的学者认为:古代行政法本质上是管理法,近代行政法总体上是控权法,现代行政法实质上是平衡法。基本观点:行政法调整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关系,应尽可能在总
4、体上平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兼顾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以建立和维护民主与效率有机统一和协调发展的法的秩序。1.关于行政法的目的:既要保障行政管理的有效实施,又要防止公民权利的滥用或违法行使,2.关于行政法的内容:调整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3.关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依法行政原则,对消极行政来说是“没有法律规范就没有行政”;对积极行政来说“法无禁止即可行为”;4.关于行政法的手段: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服务论的观点主要在我国流行,主张该观点的学者有应松年等基本观点:现代行政法实际是服务行政法,政府不再以管理者的身份自居,而应当以服务者的身份去为国家的主人即人民提供各种服务。服务论认为现代行政法实质上是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