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蓝田县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应知应会150题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县于2022年6月启动了“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8月初,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初审,已上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审定。下一步将进入满意度测评及实地核查阶段。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县法治政府创建办收集整理了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供大家学习参考。

1.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是什么?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就主要方面来看,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

(1)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3)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4)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5)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7)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8)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9)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10)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11)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2.如何理解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者的关系?

3.如何理解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的关系?

三者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辅相成。其中,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的基础,三者共同构成全面依法治国的三根支柱,缺少任何一个方面,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就不完整,总目标就无法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三者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推动三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4.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具体目标是什么?

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5.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2)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3)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4)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5)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6)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7)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

(8)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9)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6.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3)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4)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5)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7.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的途径是什么?

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8.《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组织实施督察工作的主体是谁?

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和地方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组织开展。

9.《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规定督察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1)听取被督察单位以及有关负责人情况汇报;

(2)查阅、复制有关制度文件、会议纪要、执法案卷等;

(3)询问、约谈有关单位和个人;

(4)实地走访、暗访;

(5)对收到的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或者转交有关部门,必要时可请有关部门予以协助;

(6)其他必要的措施。

10.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1)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3)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4)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5)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

(6)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11.依法治国的含义是什么?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1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有哪些?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对依法治国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14.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对象是什么?

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开展,面向市、县(市、区)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

15.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周期和程序是什么?

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办法》,提出从2018年启动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评估认定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2022年启动第三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示范创建实行自愿申报、第三方评估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媒体公示(批准命名)程序。

16.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类别有哪些?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分为综合示范创建和单项示范创建两类。

(1)综合示范创建。综合示范创建要求在推进法治政建设上具有全面性、系统性、整体性,符合《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80%以上指标。被命名为“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或者“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符合法治政府建设省级部门示范创建指标的,命名为“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省级部门”。

(2)单项示范创建。单项示范创建要求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以及其他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在全省范围内居于领先地位,可复制、可推广。

17.《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指标体系共设有9项一级指标、32项二级指标、100项三级指标以及4项附加项,包括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等方面内容。

18.法治政府建设的战略定位是什么?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

19.如何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每年3月1日之前,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应当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本级督察单位;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向上一级党委和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上一级督察单位。

20.《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确定的督察对象有哪些?

地方各级党委、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以及政府部门的党组织;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21.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1)加强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5)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6)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22.《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立了新发展时期的新目标体系是什么?

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23.《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全面打造高质量现代化法治政府作的阶段性谋划是什么?

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

24.如何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行政违法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25.如何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能不能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履职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或者违法违纪的干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26.陕西省法治政府“六大工程”指的是什么?

陕西省“六大工程”是指法治政府建设“双驱”工程、市县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工程、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工程、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和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推动工程。

27.《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的法治政府特征是什么?

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

28.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包括哪些方面?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4)完善宏观调控;

(5)加强市场监;

(6)创新社会治理;

(7)优化公共服务;

(8)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29.什么是“放管服”改革?

“放管服”改革指的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管”即创新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30.什么是行政审批?

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年检”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

32.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落实到位,集体讨论率达到多少?

100%。

3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要推进什么法定化?

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34.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内容?

(1)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3)决策草案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

35.什么情况下的重大行政决策草案不得提交讨论?

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

36.什么是“双随机、一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就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37.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1)科学决策原则,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技术和方法,尊重客观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

(2)民主决策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

(3)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

38.什么是公共法律服务?

39.什么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40.如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严格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

(2)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3)坚持守信践诺,强化政府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

(4)对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进行补偿;

(5)不存在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的行为。

41.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42.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43.重大行政决策的集体讨论决定?

决策草案应当经决策机关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策机关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讨论决策草案,会议组成人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行政首长最后发表意见。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应当如实记录,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载明。

44.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哪些?

(1)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3)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5)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45.为什么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1)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有利于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3)有利于增强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4)有利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46.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的“两快两全”指示具体内容是什么?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

47.什么是行政规范性文件?

48.如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必须要严禁越权文、严控发文数量。为防止文件制发的随意性,出台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把握好“严格制发程序、认真评估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审核把关、坚持集体审议、及时公开发布”等6个环节。为了确保规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还需健全责任机制、强化备案监督、加强督查考核等。未经合法性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文件不得提交集体审议。

49.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哪些规定?

50.什么是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51.什么是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52.行政处罚的时效?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53.赋予“乡、镇、街道办”一定程度上的行政处罚权?

行政处罚原则上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决定应当公布。

54.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5.行政处罚的听证范围?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1)较大数额罚款;

(2)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3)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56.全面依法治国“十六字方针”是什么?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57.国家宪法日是哪一天?

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宪法日当天国家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国家宪法日”是在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并在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中确定。

58.“八五”普法指的什么

59.“八五”普法重点内容是什么?

(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2)突出宣传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3)突出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6)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60.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哪些措施?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3)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

(4)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5)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61.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期限?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2.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目标之一是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什么权利?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63.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措施是什么?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64.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措施是什么?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纠错问责和行政赔偿机制;加快建设廉洁政府。

65.如何处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

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应当100%按规定回复。

66.什么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67.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

68.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69.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6)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

(7)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8)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70.行政处罚中法制审核的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1)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2)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3)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71.哪些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要进行宪法宣誓?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72.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什么?

“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简称,是普法工作的重大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该责任制强调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

73.什么是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74.什么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75.什么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76.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

77.什么是包容免罚?

按照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我们在法律框架内,制定了“包容免罚清单”,包容免罚是一种监管机制,主要是指对行政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主体或群众,首次违法、无主观故意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行政违法行为,予以免除处罚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通过运行包容免罚机制,既有利于执法部门把握执法尺度,做到精准执法,也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78.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79.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80.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措施?

81.什么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82.什么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政务诚信、个人诚信体系和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建立诚信记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作为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以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为突破口,推动建立各地区各行业个人诚信记录,强化应用,奖惩联动,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加大对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惩处力度,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发挥政务诚信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的重要表率和导向作用。

83.什么是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84.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有哪些?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85.2021年行政处罚法新修订内容?

一是明确了行政处罚的概念,将行政处罚定义为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二是新增了行政处罚种类;

三是赋予“乡、镇、街道办”一定程度上的行政处罚权;

四是对特殊行政处罚案件延长了行政执法期间;

七是新增了首违不罚制度,推动“柔性执法”;

八是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期限;

九是建立了电子送达文书、电子支付缴纳罚款等制度;

十是确定了重大行政处罚公示制度,建立了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86.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是信息公开主体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8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8.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情形包括哪些?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89.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情形包括哪些?

(1)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

(2)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3)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90.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会被追究什么责任?

行政机关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由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1.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措施?

92.行政调解的范围?

二是民事纠纷。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裁决或者调处的民事纠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与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民事纠纷。

93.行政调解的条件?

一是争议纠纷具有可调解性;二是争议纠纷的事项属于本机关行政调解范围;三是各方当事人均同意接受行政调解;四是当事人未选择其他法定途径。

94.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制度。

95.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96.行政复议的申请时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97.行政复议的申请方式?

98.行政复议的办理时限?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99.突发事件?

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100.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01.行政处罚的对象包括哪些?

除第四条规定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外,在第八十四条中明确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违法行为也适用行政处罚法。

102.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否可以集中行使?

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明确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地位和范围。

103.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权是否只能由公安机关来行使?

关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增加了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使法律更严谨且符合实际。

104.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吗?

根据新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十二条规定,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没有做出处罚规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

105.行政处罚的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6.行政处罚管辖区重叠或者发生争议时应如何处理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107.行政机关是否可以请求其他行政机关协助?

行政机关因实施行政处罚的需要,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协助请求。

108.对于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助请求是否有协助的义务?

协助事项属于被请求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109.司法机关对于行政机关移送的涉刑案件,如不能追刑但应处罚的是否需要退回?

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110.行政处罚中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是否需要没收?

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

111.行政处罚中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是如何计算的?

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之外,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即实施违法行为的全部收入,并不需要扣除成本等。

112.对于同一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罚款时如何适用?

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即同一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的,罚款择重处罚的原则。

113.哪些违法处罚对象不予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114.哪些违法处罚对象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15.哪些违法处罚对象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16.哪些违法行为应当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117.哪些违法行为应从重处罚?

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行政机关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依法快速、从重处罚。

118.行政处罚的追溯期限是多久?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19.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原则是什么?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120.哪些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121.行政处罚非现场执法有哪些规定?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

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事实应当真实、清晰、完整、准确。行政机关应当审核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并采取信息化手段或者其他措施,为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提供便利。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

122.行政处罚中执法人员回避的规定有哪些?

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审查,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决定作出之前,不停止调查。

123.行政处罚证据种类有哪些?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124.行政处罚事实认定证据的要求是什么?

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125.行政处罚对于办案过程记录的要求是什么?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

126.已经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状态有变化的应如何处理?

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127.哪些情况下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8.当事人拒收当场处罚决定书如何处理?

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129.行政处罚案件是否需要立案程序?

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

130.应立案不立案会产生什么后果?

行政机关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不及时立案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31.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执法人员是否需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132.执法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人员是否可以拒绝?

执法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查。

133.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哪些义务?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134.行政机关能否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

135.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难以按照规定时限缴纳罚款的怎么办?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136.当事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缴纳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137.哪些情况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38.加处罚款是否有上限?

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139.行政处罚法中的“日”是指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二日”“三日”“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2021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141.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的要求?

应当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全部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等事项上脱钩。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142.什么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143.如何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

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政府规章草案及其说明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天。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期限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行政立法的建议、提案,回复率达到100%,无遗漏、不延迟。

144.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应当履行职责?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4)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5)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6)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45.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14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哪些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147.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148.行政复议法适用于?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行政复议,适用本法。

149.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什么规定分别处理?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50.行政复议法中的“日”是指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THE END
1.第71讲行政法律关系哔哩哔哩第8讲 行政法律责任 13:26 第9讲 行政立法 11:34 第10讲 行政许可的作用 07:29 第11讲 行政复议 13:01 第12讲 城乡规划法规体系 12:00 第13讲 城乡规划的依据 11:16 第14讲 近期建设规划 11:55 第15讲 城乡规划的修改 10:55 第16讲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11:32 第17讲 行政法规 15: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arqWYXEKb/
2.从政府法律顾问角度谈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要点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应着重审查以下内容: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权限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执法对象是否认定准确;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确凿;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 https://www.acla.org.cn/article/page/detailById/36871
3.行政法制(精选八篇)三、完善行政法制监督的思路 (一) 充分发挥权力机关的监督作用 国家权力机关应当从事前、事中和事后几个层面, 运用其立法权以及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其他权力对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进行全方位和多渠道的监督和制约:一是事前监督。权力机关通过制定法律, 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提供法律依据, 确定行政权的权限和范围, 保证行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53o06a0.html
4.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可以由法律顾问承担吗?第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二是法制审核的法律地位。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32742871/answer/3374010604
5.我国行政法制建设发展趋势浅析行政法制观念与行政法律制度之间具有较强的互动性。尽管一个社会的行政法制观点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它不可能一成不变,当行政法制观念改变了,具体的行政法律制度也将由于失却社会正当性而迟早被新制度所取代。我国行政法制观念的进一步更新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4/12/id/142022.shtml
6.新《行政处罚法》解读(二):对行政机关法制审核的影响海报管理除了上述法律外,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中,也陆续提到法制审核内容。 二 新《行政处罚法》法制审核条款的实务要点 https://www.sphere-logic.com/newsinfo.aspx?Newscateid=38&Newsid=300&News_Id=300
7.试论新时代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方法与路径/徐凤林特别是近年来,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水平有了显著提高,行政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现有的330余部法律,700余部行政法规及数以千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中,80%是由政府及各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大量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和社会事务管理要通过行政执法行为来完成。可见,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政府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32800
8.2023年河南省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单选题.pdf2023年河南省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单选题 .pdf,1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B )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A. 3 日 B. 5 日 C. 10 日 D. 15 日 2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规定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A),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 议申请的,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3/1005/5230104121010340.shtm
9.关于收容审查行政程序及法治原则的思考2.亟待建立健全我国行政程序法律制度 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执行职务、实施行政行为的步骤、方式、方法、顺序的总和,是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办事、公平行政的重要方面。我国长期以来忽视程序法,特别是行政程序法制建设,使得很多方面无法可依。 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论的一个焦点是,被告作出收审决定如何送达?如何履行告知诉权诉期的义https://www.fwsir.com/fl/html/fl_20061124200136_65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