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的主要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以及我国签订和加入的国际条约。
主要形式的制定机关与效力等级
形式
制定机关
效力等级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仅次于宪法
行政法规
国务院
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地方性法规
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1)地位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与它们相抵触
(2)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
地方政府规章
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
【提示】
(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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