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五大原则法律立法司法权民商事案件

很多我们自以为十分熟悉的概念,也许是误解最多的。民主、自由、资本无不如是。

然而在诸多现代文明价值之中,“法治”恐怕是被人们误解最深的一个。即便是一些法律工作者,也很难说清楚,真正的“法治”究竟是什么。

古代的亚里士多德、近现代的戴雪、拉兹等思想家,都曾深入思考过法治的基本原则。总结起来,大概有五个。缺少其中任何一个,都不能称为健全的法治。

-原则1-

法治的第一要义,是人人守法

一谈到法治,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民众守法”;稍高一点的,能想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但是,不受限制的权力,从来都是文明的最大障碍。

所以亚里士多德说:与其让公民中的一员来统治,不如让法律来统治;即便是法律的捍卫者,也必须遵守法律。

因此,法治的第一要义,是人人守法,国王也不例外。

1215年,英国国王约翰被迫签署《大宪章》,承认“法律高于王权,国王不得越过法律任意征税”。

《大宪章》的历史,奠定了法治的内涵和前提:法律至高无上,人人都要守法;权力有边界,受法律约束。

正如林来梵在《宪法学讲义》中的总结:在一个典型的法治国家,法律是至高无上的神圣规则,凌驾于一切个人或组织之上;一切公权行为,都必须受到公开的、清晰的、事前规定的规则约束。

-原则2-

法治的目的,是保护权利

很多人还认为,法律是“维护治安”乃至“民富国强”的必要手段。

这其实是将法律视为工具,是RulebyLaw——法制。

而真正的法治其实是RuleofLaw——法治。法律只能以自身为目的,法律不是实现其他目的的工具,法律的唯一使命就是维护正义。

所以衡量一个国家的法治含量,从来不是看法律条款的完善程度,也不是看司法实践产生的“现实效益”。

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准,是要看该国的法律,是否切实地保护了个体公民的生命、财产和人身自由。

正如梁慧星在《民法总则讲义》一书中所说,一部遵循法治原则的民法,能够保护的自由权利包括:

公民的生活、住宅、通信的安宁权;民营企业家的私有财产、自由经营和公平竞争的权利;公民在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宗教之后的自由权利……

进一步说,只要一个国家的法律,保护好了这些公民权利,民富国强就会自然而然地发生。

-原则3-

法治的手段,是程序正义

在很多人看来,法律就是实现“恶有恶报”的审判;为了实现正义,可以采取任何手段。

比如对待一些“显而易见”、罪大恶极的罪犯,有人主张绕开或简化司法程序,直接对其定罪判刑;

有人辱骂法官和律师“偏袒坏人”,要求修改法律“特案特办”;有人甚至主张严刑逼供,或是“XX犯一律枪毙”。

但这常往往忽略了,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人不是上帝,不能看穿一切。只有经过正当、逻辑、理性的审判程序,我们才能断定一个人是否真的犯法。

所以,法治的第三原则就是——程序正义。

对于能够裁判公民生命、财产和自由的刑法而言,程序正义更是正义的“生命线”。

正如《张明楷刑法学讲义》一书中所说:

刑事审判必须遵循疑罪从无、罪刑法定、不溯及过往等程序正义的原则,否则必然会导致公理、人伦的大崩溃。

倘若一次犯罪只是污染了水流,那么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就是污染了整个水源;

倘若律师没有“为坏人辩护”的自由,那么他们也必然会失去“为好人辩护”的自由;

倘若法律可以溯及过往、任意裁量,那么每个人都不再有安全,也不再有停止犯罪的理由……

无独有偶,法理学名著《洞穴奇案》也强调:

手段就是正在进行的目的。不正义的程序,即便带来正义的结果,也会鼓励更大的不正义。

-原则4-

法治的保障,是权力分散

古今中外的司法实践都表明:要实现程序正义,强大的公权力往往是最大障碍。

面对公权力,特别是拥有暴力能力的行政权力,个体永远是渺小的。

因此,法治的第四个原则就是——负责审判的司法权,要与其他公权力区分独立出来,不受其他权力的干扰。

该原则的内涵包括“裁判上的独立”和“制度上的独立”:

前者要求司法机关依照法律和证据,独立地完成司法程序,不受任何外在的干预或影响。

比如,英国的法官在实施审判时,享有持续、广泛的保障,不会因完成本职工作,而负上民事责任。

后者是指,司法权与行政权、立法权平起平坐,并且司法机构在实践司法事务时,可以不受行政、立法机构的不当控管。

比如美国联邦法院,可以和政府首脑、立法机构平起平坐;

联邦法官的薪资待遇终生不变,法官与政府、法官与法官之间,都没有上下级的隶属关系。

-原则5-

法律是一项门槛极高的技艺,需要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司法从业者从事的,是一项崇高的、永恒的事业。

孟德斯鸠、托克维尔等大思想家,也把法律工作者视为社会稳定、国家变革的中坚力量。

于是很多人认为,立法、修法都是政治精英的事,普通百姓也“默契”地配合,对立法、修法保持沉默。

但其实,司法工作固然需要专门的技能。但如果没有公民大众的参与,制定出来的法律,既不能服众,也不能持久。

从司法实践来说,出于专断的法律一定是不公正、不完善的;专横权力甚至以法律的名义,侵犯基本人全。

这就是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所说的“恶法非法”。

政府不能随便制订法律来维持秩序;制订法律就是人民的事,是人民在宪法下行使的天然权利,也是人民和政府构建的契约。

建成法治社会,是每个现代公民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一个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必经之路。

法治不仅是法学家研究的课题,背后更是我们真实的生活。无数仁人志士在追求法治的路上,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只有读懂法治,才能超越固有的狭隘思维,用法律人的头脑思考社会问题,大到理解治国安邦之道,小到理顺生活琐事,化解社会冲突,并在秩序缺位时,懂得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做清醒的现代公民。

THE END
1.我国立法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提高立法质量方面,不断探索和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立法法总结我国立法的基本经验,把它作为立法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立法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代表审议法律案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主要是:http://www.npc.gov.cn/zgrdw/pc/XWZX_1/6/200702/t20070225_3180.htm
2.法理知识问答14、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为了保证法的适用符合正确、合法、及时、合理、公正的基本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适用法律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法的适用时,必须弄清案件的事实真相,掌握全部有关材料,把案件的审理和判https://www.hnjs.edu.cn/pfxx/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11&wbnewsid=1019
3.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指的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等五项内容。这五项基本原则是一个有机整体,其主体内容与精神实质紧密相关,知识立场与功能预期密切相连,行动指向与制度需求相辅相成。厘清并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五项基https://www.fx361.com/page/2015/0121/15323544.shtml
4.警察执法规范化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8篇(全文)警察执法规范化,不仅在执法过程中解决了警察为何执法,以及缘何执法的问题,同时对于执法的实践也有着非凡的意义。执法规范化依托着法律为基础,因此,每一位警察在执法的过程中,则须严格的依照法律行事,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四项基本原则。虽然我国已有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但法治的力量最终能https://www.99xueshu.com/w/file7swfk5tj.html
5.精品收藏2019考研政治:思修法基道德法律高频汇总①道德的性质和基本原则、规范反映了与之相应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和内容。 ②道德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③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在阶级社会里总是反映着一定阶级的利益,因而不可避免地具有阶级性;同时,不同阶级之间的道德或多或少有一些共同之处,反映着道德的普遍性。 https://www.wangxiao.cn/ky/2693651.html
6.论中国海外利益保护法律体系的构建三、构建中国海外利益保护法律体系的基本原则 在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基础上构建我国海外利益保护法律体系,需要以法治原则践行国际权力观,从而对抗西方霸权强权的利益发展模式;以互利共赢原则践行共同利益观,从而打破西方零和博弈、利益互掐的发展观念;以可持续发展原则践行可持续发展观,从而维护人类代际利益平衡和人与https://www.icc.org.cn/strategicresearch/laboratory/security/xgwz/1920.html
7.民法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General Principles of The Civil Code)是指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一般原则,也包括即使在法律文本中没有写明亦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法的一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与普通法律条文同样可直接适用。民法的基本原则有:(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https://baike.sogou.com/v318660.htm
8.民法总则五项基本原则是指哪些?民法总则五项基本原则是指哪些? 导读:针对我国社会环境已经发生变化的现象,国家立法机关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后,颁发了民法总则。从民法总则的条文来看,在该法规之中,规定了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贯穿于整个法律规范之中,是否知道民法总则五项基本原则是指哪些?https://www.64365.com/zs/822243.aspx
9.什么是证券法,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法律法规北京金融证券律师什么是证券法,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证券法的概念 证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证券法是指与证券有关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现行的证券立法包括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关于发行外资股的法规、有关信息披露的规章、有关证券交易所的法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法规和处罚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法规。狭义的证券法https://www.fabao365.com/jinrongzhengquan/15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