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区别是什么:
(一)、关于调解:
1、民事诉讼中:
2、刑事诉讼中:
(2)对《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前两项规定的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三)地域管辖的确定原则
(1)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例外规定;
(2)民事诉讼中有大量的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1)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
(2)最初受理地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法院审判为辅;
(3)刑事诉讼中也有一些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2、刑事诉讼中: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五)审判组织的人数
(六)回避申请的决定权
2、刑事诉讼中:对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等非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
(2)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以及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2)当事人提出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3)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1、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
2、刑事诉讼中: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5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前完成的诉讼活动。
2、刑事诉讼中: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1)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1)公诉案件:在宣判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也可以裁定不予准许;
(2)自诉案件:在宣判前,自诉人出于自愿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十二)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能否再次起诉
(2)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1)公诉案件: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公诉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1、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宣判后10日内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
(十五)上诉的期限和对上诉的限制
(2)对第一审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0日;
(2)对第一审裁定不服提起上诉、抗诉的期限为5日;
(十六)二审的审理范围
(1)第二审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
2、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十七)二审的审理期限及批准延长
(1)对判决上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1)审理对判决上诉、抗诉和对裁定上诉、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都应当在1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
(2)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其延期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十八)二审维持原判的形式
(二十)决定再审的案件是否停止原裁判的执行
(2)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符合应当再审的情形的,应当在立案后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2、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决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2、刑事诉讼中;
(2)公检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在必要时决定适用拘传,不以经过传唤为条件;
(1)民事诉讼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内涵与外延的区别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3条规定了“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即“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根据该条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举出相反证据且都无法否定对方证据情况下,一方当事人的证明力较大的证据支持的事实具有高度盖然性,人民法院应当依据这一证据作出判决。相比较而言,刑事案件有着比民事案件更为严格的证据证明标准。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