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地监察委员会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
2、广西某高校发文清查师生电脑
3、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化
4、党政联合文件不适用信息公开条例案
5、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高考政审政策
6、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浙江高院制定的“非法行医”解释文件
7、基因编辑婴儿事件
8、杨某改编国歌案
9、上海大学生落户新政
10、江苏省高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八项举措出台
广西某高校发文清查师生电脑
2018年11月,一份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下发的涉及“全面清查在校师生手机、电脑、移动硬盘”等内容的通知文件引发热议,不少网友认为清查行为涉嫌侵犯隐私。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高考政审政策
“重庆招考”称,所谓政审就是对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及现实表现进行审核。这项工作主要由考生所在的学校或单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以及学习、工作等表现作出全面鉴定。
而报考军警、公安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在备注中单独列举,该文称公安部门和院校会对考生进行再政审。
根据百度百科,政审指政治审查,政审工作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进行。政审的内容和范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要求不同。一般来说,在参军、入党、竞聘公务员等情况下需要政治审查。
据悉,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政审反映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以《重庆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呈现,作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录取的必备材料,是高考录取时的参考依据。《重庆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由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生成和打印,分为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电子档案将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纸质档案装入学生档案,交给录取高校存档。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工作人员称,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是教育部要求的。
对此,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振宇律师对新京报记者分析,参加高考必须要政审合格的规定涉及两个层面的问题。首先从宪法的、程序性层面来说,受教育权是不能随便被剥夺的,受教育权公民的是基本的宪法性的权利。只有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限制。程序上来讲,地方性的政府、部门是没有权对宪法性的权利进行限制的。
另外,从实体上来讲,该实体规定内容也不合适。青年人即便犯了错误,还是应该以教育为主,不允许接受教育会增加社会负担。
2018年11月9日凌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关于普通高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有关信息的说明,全文如下:
2019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对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及方式均无变化。欢迎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继续监督支持我院工作。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
2018年11月26日,南方科技大学副教授贺建奎宣布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于11月在中国健康诞生,由于这对双胞胎的一个基因(CCR5)经过修改,她们出生后即能天然抵抗艾滋病病毒HIV。这一消息迅速激起轩然大波,震动了世界。
2019年1月21日,从广东省“基因编辑婴儿事件”调查组获悉,现已初步查明,该事件系南方科技大学副教授贺建奎为追逐个人名利,自筹资金,蓄意逃避监管,私自组织有关人员,实施国家明令禁止的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活动。12月30日,“基因编辑婴儿”案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贺建奎、张仁礼、覃金洲等3名被告人因共同非法实施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和生殖医疗活动,构成非法行医罪,分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件经过
2018年11月26日,贺建奎团队对外宣布,一对基因编辑婴儿诞生。随即,广东省对“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展开调查。
案件宣判
2019年12月30日,“基因编辑婴儿”案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以来,南方科技大学原副教授贺建奎得知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可获得商业利益,即与广东省某医疗机构张仁礼、深圳市某医疗机构覃金洲共谋,在明知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医学伦理的情况下,仍以通过编辑人类胚胎CCR5基因可以生育免疫艾滋病的婴儿为名,将安全性、有效性未经严格验证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用于辅助生殖医疗。贺建奎等人伪造伦理审查材料,招募男方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多对夫妇实施基因编辑及辅助生殖,以冒名顶替、隐瞒真相的方式,由不知情的医生将基因编辑过的胚胎通过辅助生殖技术移植入人体内,致使2人怀孕,先后生下3名基因编辑婴儿。
法院认为,3名被告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追名逐利,故意违反国家有关科研和医疗管理规定,逾越科研和医学伦理道德底线,贸然将基因编辑技术应用于人类辅助生殖医疗,扰乱医疗管理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根据3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被告人贺建奎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判处张仁礼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判处覃金洲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因涉及有关人员个人隐私,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据法院负责人介绍,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3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辩护律师到庭为3名被告人进行了辩护。
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代表旁听了宣判。
“非法基因编辑”入刑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基因编辑的胚胎、克隆的胚胎植入人类或者动物体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通过。在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三十六条之一:“将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人体或者动物体内,或者将基因编辑、克隆的动物胚胎植入人体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