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徐建国际学术报告厅
嘉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胡锦光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杨建顺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莫于川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元起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甘超英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来梵
中央党校法学部教授傅思明
中央党校政法部副教授刘素华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任进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范进学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焦洪昌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树忠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谢立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茂林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董和平
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章志远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侯猛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杜强强
北京航天航空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锴
中央财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高秦伟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王建学
说明:本《实录》由“中国宪政网”编辑人员根据现场速记整理而成,未经发言人审阅,如有疏漏敬请谅解,仅供学习和研究参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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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
莫于川:谢谢韩院长。下面有请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教授致辞。胡锦光:我代表主办单位讲三句话:第一,感谢各位学者、各位专家在年终、百忙之中,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天气里来参加我们一年一度的中国十大宪法事例的发布会和研讨会。第二,感谢各位媒体的朋友,这一年来报道我们中心的一些学术会议,特别是来参加这一次十大宪法事例的发布会。第三,感谢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周勇律师个人赞助我们去年与今年的研讨会。谢谢大家!
第十大事件,四川乐山村民投票剥夺轮换工农民身份事件。
第九大事件,“政审门”。
第八大事件,先育后婚考公务员遭录事件。
第七大事件,广电总局大规模关闭视听网站事件。
第五大事件,上海“钓鱼”执法案件。
第四大事件,山西煤矿整合事件。
第三大事件,重庆高考状元因民族加分造假未被大学录取事件。
第二大事件,“躲猫猫”事件。这创造了一个新名词。
第一大事件,引起了非常大的轰动,成都自焚抗拆事件。
第一单元:十大宪法事例第1-5场
甘超英:刚才莫纪宏老师说应该做自己财产的主人,我觉得这种说法当然都是对个人有好处的,但是他就回到了我们过去的,或者说我们现在还没有真正变成公民社会。但如果都这样做的话我们什么时候能到公民社会,做自己私有财产的主人?莫老师说出来这种话说明了一个什么问题?就是我们国家的法律安全没有,我们没有法律安全,法律对任何人都不起作用,对老百姓不能保护,公权力机关不去遵守,这是我们最大的一个问题。我就补充这一点。
甘超英:其实钓鱼执法大家可能也知道,在很多情况下是允许的,对于恐怖分子、贩毒集团是允许使用的,这是合法手段。当然对于像这种、一般的、其他的应用普通的调查一般不适用。刚才沈岿也说到出租车的问题,现在出租车的管理还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而计划经济产物在向市场经济转化的时候,又和掌权者个人的利益结合起来,或者是单位的利益结合起来,所以才有出租公司。我们看,实际上在香港,或者是在其他国家也是不允许黑出租的,如果他们的公民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允许干出租的,就比较自由,所以我们的黑出租就是这个的问题。因为我也坐过黑车,因为我们家附近根本就没有正式出租车,其实黑出租司机也都是熟人了,很熟悉,都是附近的,他们当然也愿意合法经营,但是没有这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