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试题及答案

《法理学》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法学的研究对象是()A.社会对象B.法律书籍C.法律条文D.法律现象2.下列不属于封建制法的有()A.萨利克法典B.唐律C.教会法大全D.法国民法典3.法形成的最终标志是()A.商品的交换B.国家的形成C.阶级的出现D.阶级矛盾不可调和4.划分部门法的主要标准是()A.法律的调整对象B.法律调整的方法C.法律的制定主体D.法律的效力5.大陆法系是以古代()为基础和以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

A.罗马法B.日耳曼法C.印度法D.中国法6.原始社会的行为规范主要表现形式是()。

A.法律B.政策C.习惯D.命令7.法律规范属于()。

A.技术规范B.社会规范C.道德规范D.团体规范8.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各部委有权制定()A.行政法规B.地方性法规C.单行条例D.行政规章9.任意性规范和强制性规范是依据()来对法律规范进行的分类。

A.法律调整方式的不同B.是否允许依法自主调整进行C.同个别调整的不同联系D.法律规则内容是否确定10.下列哪项不属于法的正式解释。

()。

A.任意解释B.立法解释C.司法解释D.行政解释二、不定项选择题1.法律事实分为()。

A.法律后果B.法律动机C.法律行为D.法律事件2.法的实施的直接目的是()。

A.法的实现B.法的创制C.法学研究D.法律现实3.法的适用的法律文件包括()。

A.契约B.判决书C.裁定书D.决定书4.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是()A法律规范的制定B法律继承C法律移植D法律规范的认可5.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

A.假定B.处理C.制定D.制裁一、单项选择题。

我国宪法对具有特定情况的公民设置专条给予特别保护,其内容包括保障妇女的权利、照顾残疾公民外,还有下列选项中的哪些ABCA保障退休人员和烈军属的权利B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C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D保护外国人在华合法权益40.马某为某大学法律系教授、兼职律师,其在某知识产权案件中作为被告代理人,运用法学理论中的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理论为其被代理人辩护,其意见被法院采纳。

其意见属于下列何种性质BCA.司法解释B.学理解释C.非正式解释D.正式解释41.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论述,正确的是哪些ABCA.权利和义务相对立相区别B.权利和义务相依存C.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体系和法律关系体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D.法律制度均以权利为本42.法律解释的方法包括以下哪几种BCDA.正式解释B.限制解释C.字面解释D.扩充解释43.下列选项中的表述,哪些不属于对狭义的法的适用的理解ABCA.法的适用是国家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在具体案件中应用法律的活动B.法的适用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在具体案件中应用法律的活动C.法的适用是国家审判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活动D.法的适用是国家司法机关根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44.下列哪些选项内容不属于按照法的效力范围不同所作的分类ABCA.根本法与普通法B.母法与子法C.国内法与国际法D.一般法与特别法45.下列选项中,哪些不属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ABDA.加强立法B.严格执法C.有法必依D.党的领导。

THE END
1.单选题:法的强制作用,针对的对象是()公务员考试【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的价值和作用知识。 第二步,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这种规范作用的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法的强制行为不仅在于制裁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还在于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增进社会成员的安全感。 https://m.huatu.com/szyf/20211213/2444309.html
2.法硕知识备考:法的强制作用考研法硕的积累练习中,我们需要掌握一定的知识点内容,这些是考试经常考察的考点内容。小编为考生整理了详细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用来制裁、强制、约束违法犯罪行为。这种作用的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法的强制作用是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证。 https://kaoyan.koolearn.com/20201222/1418527.html
3.法律的强制作用(精选5篇)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律能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违法和犯罪,保障自己得以实施的作用。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障。房屋承租权质权创设后将得到了法律强制力的支持使质权人的权利得到保护,对维护市场秩序指引人们遵守法律有很大的意义。 五、 房屋承租权质权的立法构想。 https://www.1mishu.com/haowen/174193.html
4.强制性标准的法律地位鉴于目前有关强制性标准法律适用的案例不断涌现,本文试图对此进行分析,第一部分讨论其法律地位,第二部分讨论其在司法裁判中的作用,并于结语谈其走向。 一、强制性标准的法律地位 (一)强制性标准不属于正式的法律渊源 法理学对于“法律渊源”有着多种多样的认识和界定,并通常将法律渊源划分为实质意义上的渊源与形式https://china.findlaw.cn/xfwq/xiaofeiweiquanlunwen/65879.html
5.法理学:法的本体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 法律。这里,强制作用的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制定法律的目的是让人们遵守,是希望法律的规定能够转化为社会现实。在此,法律必须具有一定的权威性。离开了 强制性,法律就失去了权威;而加强法律的强制性,则有助于提高法律的权威。 https://www.liuxue86.com/a/2922634.html
6.2法的精神法律5、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强制作用只能针对违法犯罪人的行为,如果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那么法的强制作用就不能显现。 6、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的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教育作用https://baike.sogou.com/v57328.htm
7.工程经济学第12章第4节学习课程③两两比较,两个功能同等重要各得2分;①功能自比,不得分。和0-1强制确定法一样,应先由专家或其他专业人士独立给各功能相对重要性程度评分,然后计算各功能的功能重要度系数,见表12-5所列。 (2)确定功能成本系数 当某产品由n个部件组成,且每个部件具有一个独立的功能,那么,部件的成本就是该功能的成本,即某功http://www.crgkxl.com/bxzxinfo/5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