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纂一部我们自己的民法典,是几代人的夙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法典以“民”命名,以反映人民的意愿、保障人民的权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充分体现出它的“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我国民法典是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民法典,它的出台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人格权独立成编
充分体现绿色发展理念
切实回应人民的法治需求
(作者:童志锋,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严城,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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