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
首先,谈一下我对习总书记关于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理解,强调法治,强调先立后破,是这个时期、这个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显著特点。对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要三个方面来认识和理解:
第一,法制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搞法治靠得住。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在改革中的推动和引领作用,确保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革。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在总体上已经实现有法可依,现行有效的法律是242件,这些绝大部分都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制定的,它们是改革的重要成果。当前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首先就是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一、各有关的工作部门、工作单位在制定和研究他们改革方案的时候,就要一并考虑涉及的立法工作。二、承担法律案起草的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快有关法律案的起草步伐和进度。三、立法工作部门要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要求,督促有关方面加快立法步伐,推动改革急需的、重大的、条件成熟的法律及时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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