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影响中国法律形成 − 政治 − 理论大视野 − 文库 − 宣讲家网

晚清以降的中国,因为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形成了以欧陆法为基本模板的移植法体系,自此现代中国法不仅与传统的中华法系日渐疏离,在一百多年间与英美法擦肩而过。然而,英美两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对中国依然产生了深远影响。

洋务运动和维新变法期间,许多知识分子,例如冯桂芳、王韬、郑观应、康有为、梁启超、严复等,撰写了许多介绍包括英美在内的西方法律政治制度和法律观念的作品,这种知识分子学习与介绍西方法律的浪潮一直贯穿着辛亥革命、五四运动以及整个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逐渐建立起近代的法学研究体系,出现了许多系统介绍英美法律的译著(文)、专著与论文。

19世纪60年代开始,中国开始派人出国游历、出使欧美各国,回来写出日记、札记来介绍包括英美国家在内的各国状况,其中就有很多法律政治方面的介绍,例如郭嵩焘《使西纪程》、曾纪泽《出使英法俄国日记》、刘锡鸿《英私记》等,以及清末变法时期两次派大臣考察宪治,写出《考察政治日记》(载泽)等书,都记载有英美法的内容。

19世纪后期中国开始向外公费派出留学生,还有大量的自费留学生,其中有一些学生选择修读英美的法律与政治专业。例如留学英国的伍廷芳、何启、马建忠、郑天锡、赵冰,留学美国的张康仁、严锦、顾维钧、王宠惠、严鹤龄、燕树棠、吴经熊、孙晓楼、丘汉平、杨兆龙等。

中国近代法律教育的起步,具有强烈的英美法印记。现代法律教育的起步是在1895年成立的天津中西学堂(1903年改为北洋大学堂),后来上海南洋公学(1896)、京师大学堂(1898)、山西大学堂(1898)等国立、公立大学,京师法律学堂和各地法政学堂等专业性学校以及私立大学(包括教会大学)蜂起。到1949年,这些学校中很大一部分都讲授包括英美法在内的现代法学课程,为英美法在中国的传播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尤其东吴大学法学院在师资、课程、教材和语言方面全方位推行英美法教育,被美国著名大学例如密歇根大学和印第安纳大学承认学制。

然而,面对令人眼花缭乱的英美法著作,大家又生出无所适从的尴尬和难于选择的困惑,正如面对后宫粉黛三千而难择一美,消费者面对超市琳琅满目而难选一物。而且在中国学术“市场”流行的英美法“商品”,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法律“消费者”选择起来,则更会一头雾水。

有鉴于此,整理和提炼英美法的成果,从总体上把握其精神,理解其义理,分析其制度,阐释运作机制,就显得尤为必要。2006年,我们学界同仁联手申请了“英美法系与西方法制文明研究”的课题。经过多年酝酿,课题的“产儿”——《英美法原论》终于在2013年出世。该书从不同学科的视角对英美法进行了系统和深入研究,考察它的历史与现实,提炼它的义理和精神,阐释它的理念与制度,分析它的程序与运作。

作为中国学者的跨文化研究,与英美研究者相比,我们研究英美法有诸多不利之处。但是,我们也存有某些有利之处。其一,跨文化比较的“冷眼”可以发现“当局者”熟视无睹的特色,这种“旁观者清”的效应,有助于我们在某些方面超越英美法本土学者局限。其二,我们在对英美法义理和制度的阐释中,在对其利弊得失的分析中,潜含着对中国法律、法学和法治发展当下情境与未来方向的观照。这种比较研究字里行间的“中国问题”意识和情思,也许会赋予我们笔下的英美法以独特的意蕴。其三,撰稿人多学科的背景,可集众人之长,实现知识、理论和方法的互补,从而完成一部英美法的整体“大合唱”。完成这项众人合力的成果,对于任何一位终生研究英美法的学者来说,都可能是不可承受之重。

对于我们这些中国法律人来说,在全球化的时代研究英美法并不仅仅是兴趣使然,更不仅仅是想着如何把英美法的各种制度引入中国,使中国法美国化,更主要的是面对复杂的全球化时代,我们是否对以下这个问题准备好答案:如果说英美法已经为世界法律文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那么,中国这个具有几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传承大国,在当代如何能够创造出一种既具有现代性特征又体现独特文明因素的法律体系,来为“世界法律文明”增添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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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则之门揭秘法律基本知识的奥秘二、法律基础:理解法律的起源与发展 在探索法律基本知识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其起源和发展。法律作为社会治理的一种重要手段,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文化的演变而不断完善。从古代律法到现代法典,每个时代都有其独特的特色和内涵。 三、立法原理:构建合理的规则体系 https://www.qmso18vkw.cn/jun-lei-zi-xun/248885.html
2.法律是怎么产生的律师普法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产生,阶级出现,于是作为统治阶级的国家就逐渐形成了,作为国家实现其职能的手段和工具的法律也就相伴而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https://www.110ask.com/tuwen/6693235485102284336.html
3.法律的主要形成传统除罗马法外,日耳曼法也对瑞士法律体系的形成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日耳曼法起源于日耳曼部落,强调当地的习俗和惯例,尤其是在财产和家庭关系方面。日耳曼法以社区为中心,强调当地习俗,与罗马法的形式主义形成了鲜明对比。从基督教传统中发展而来的教会法也对瑞士立法产生了影响。尽管教会法的作用主要是宗教性的,但它https://baripedia.org/index.php?title=%E6%B3%95%E5%BE%8B%E7%9A%84%E4%B8%BB%E8%A6%81%E5%BD%A2%E6%88%90%E4%BC%A0%E7%BB%9F&oldid=63606
4.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本书简介这是哈佛大学教授哈罗德·J·伯尔曼集40年心血写成的一部力作,着重研究“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因素。该书分为两部,第一部论教皇革命与教会法,第二部论西方世俗法律制度的形成,包括封建法、庄园法、商法、城市法和皇家法。作者在一幅巨大画布上描绘了西方法律传统形成与演变的全景图。细节刻画精细,整体气象https://www.dushu.com/book/10035239/
5.《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读书笔记(法律与革命)书评三、《法律与革命》的核心论点:教皇革命对西方法律传统形成的贡献(一)教皇革命对西方法律传统的制度贡献1.大学:西方法律传统发生与完善的重要理论场域2.教会:社团法下的神职人员体系3.在教权与王权之间:管辖权之争为法治提供的政治空间(二)教皇革命对西方法律传统的理论贡献1.西方法律传统的神学渊源2.西方法律传统的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4240887/
6.05年10月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总结(一)法律规范的分类:①按照法律规范的强弱程度分: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②按照法律规范的确定性程度分:确定性规范、委托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 2、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所谓国家制定和认可是指法律产生的两种方式.国家制定形成的是成文法,国家认可形成的通常是习惯法.3、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http://www.dadeedu.com/html/dade_855.html
7.马克思主义法律的形成特征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马克思主义法律的形成特征,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马克思主义法学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深刻分析了社会各方面的现象,揭穿了剥削阶级的偏见,科学阐述了法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使法学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 一、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https://www.baywatch.cn/a/lunwenziliao/shehuikexue/falvxue/2012/0621/6912.html
8.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16世纪,西方各国都以罗马帝国后期的法律制度为基础进行律师制度革新:在各大学中设立法律专业,培养代诉人、辩护律师。于是,西方稳定的律师职业集团形成,资本主义社会的律师职业道德也随之产生,这种职业道德是资本主义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也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有序、健康地发展。https://www.360wenmi.com/f/filey7gr1076.html
9.人民日报署名文章: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第三,同一社会关系和同一社会主体,因不同法律调整时,由于立法目的和调整方式等的不同,加之立法中的技术性因素,难免使法律与法律,法律与法规,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之间产生矛盾与冲突,但法制的本质特征是要求内在统一。因此,消除法律中的矛盾与冲突就成为完善法律体系的题中之意。最后,法律的意义和特征有三个共同https://news.cctv.com/china/20090312/1002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