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毕业论文范文10篇

“理念”是柏拉图哲学思想的核心概念,是指事物的原型或者说是永恒形态。今天,人们普遍认为“理念”主要是指一种完美的或指导性的观念形态。作为一名法官,对证据的审查、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直至最后的裁判都会受理念的支配。它是法官对法律的认识,但比一般的认识和观念沉淀更深,更具有稳定性、原则性和基础性。裁判的理念是每一位法官在自己世界观、价值观的基础上对刑事诉讼制度和刑事实体制度的一个综合性、原则性的理性感知。

一、树立“打击”与“保护”并重的理念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

经济法在我国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产生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它是同我国的市场经济同步发展起来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经济法在法学中的独立地位已经得到大家的认可,随之关于经济法理论和实践的各种探索和研究也逐渐繁荣起来。作为一个法学分支,同其它部门法一样,必然具有一定的价值,而且由于其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的特殊性,其价值目标也和其它法律部门有一定的差异存在。在这里探讨经济法的价值本质,笔者认为可以遵从这样一种逻辑谈起:价值――利益――法的价值及价值本质――经济法的价值及价值本质。

一“价值”的阐述

“价值”一词被广泛应用于哲学、经济学等各个学术领域,对价值的概念,有多种认识,我国学术界普遍认为有如下两层涵义:1、是指凝聚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2、是指客观事物的有用性或具体的积极作用,在这里,笔者认为作第二种解释较好。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商品房市场逐步确立和完善,居民自己购买房屋已成为普遍现象。与之相适应,传统的行政福利型房屋和单位自行管理已逐渐为现今的专业化物业管理所取代。物业管理作为房地产经营管理的一种专业化、社会化、企业化的模式已渐渐走入千家万户,为人们所接受。在物业管理中,调整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关系的重要依据是物业服务合同。正确认识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明确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是正确解决物业纠纷,保障业主利益的关键。

一、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和特征

1、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

在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的是福利分房,由政府房屋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这些公有房屋,也有各单位自己投资建设,由单位安排专人管理房屋的情况,都带有极为厚重的行政管理色彩。用户与房屋管理者之间一般是所属关系,处于被管理和被领导的地位。

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房屋所有权转归个人所有,享有了自主选择管理人的权利。物业管理企业通过合同获得物业管理的权利,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根据合同,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而业主要支付对应的物业服务费用。从这一方面来说,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是民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主体,享有相当的权利和义务。「1」两者之间成立的是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所以,物业服务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成立的民事合同,适用合同法的一般原则。

一、正确把握民事诉讼调解的法律尺度,减少调解案件的再审概率

(一)正确把握调解案件的适用对象

诉讼调解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和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重要方式,具有广泛适用性。从案件的性质上说,凡属于民事权利义务争议而引起的民商事案件,都可以用调解的方式解决;从诉讼程序上来说,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都可以适用调解的方式。但是依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由于不属于民事权利义务争议,不适用诉讼调解。

2004年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上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对哪些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哪些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得进行调解做了较为详细的列举式规定。规定应当进行调解的案件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民事案件进行调解,但下列民事案件应当进行调解:1.婚姻纠纷案件;2.收养纠纷案件;3.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纠纷案件;4.相邻关系案件;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规定不得进行调解的案件有:“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得进行调解:1.合同代位权诉讼;2.股东代表诉讼;3.民事行为无效确认诉讼;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5.适用特别、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6.身份关系确认诉讼;7.其他依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2004年1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述内容作了一些调整和简化。本人认为,法官在审理民商事案件时,对上述列举的各类案件仍可作为确定是否适用调解方式审理案件的重要参考依据。

中国的涉外仲裁是国际商事仲裁的一部分,由于其中含有撝泄蛩財而将其单列出来。涉外仲裁主要包括涉外经济贸易仲裁和海事仲裁。在当今国际社会普遍支持仲裁的大气候下,为了使我国经济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的大潮中,顺应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潮流,有必要对包括作为仲裁基础的仲裁协议在内的一些仲裁方面的重要问题作进一步的深入探讨。

仲裁(arbitration),作为一种最正式的替代性纠份解决方法(AlternativeDispute

Resolution,简称ADR)①,在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正与日俱增,特别是以1985年《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为转折,仲裁的地位与作用越来越多地获得制度上的承认和强化。所谓仲裁协议(arbitration

agreement)是双方当事人同意把他们之间的确定的不论是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法律关系上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一切或某些争议交付某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一种共同意思表示。但台湾学者对仲裁协议的界定更强调商务性和终局性。②涉外仲裁协议之内涵是指仲裁协议当事人的国籍、住所、契约订立地、仲裁程序进行地、仲裁准据法中,有一个或几个以上含有涉外因素(foreign

elements)的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

仲裁协议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各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就订立的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这种协议一般包括在主合同中作为合同的一项条款,即称为撝俨锰蹩顢(arbitration

1.论罗马法的基本精神

2.西方法治文明的特征

3.罗马法的复兴

4.中世纪商法及现代民商分立传统

5.雅典宪法的民主内涵

【关键词】经济法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主体经济法主体体系

一、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4]其基本含义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⑴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经济法同其他任何法律部门一样,都由法律规范组成,都是各有特定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所以,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与其他法律部门在法的共性方面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

内容摘要:传统公司治理理论中经理法律地位不是独立的公司机关,与董事会是委托关系,本文通过对该理论的批判,明确职业经理人与董事会是信托关系,使职业经理人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予以明确,使职业经理人与董事会的权利合理划分,期望对现代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和公司治理实践有所裨益。

关键词:职业经理人委托信托

引言

传统公司治理理论中大陆法的公司机关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英美法的公司机关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会代表的资本所有者和董事会代表的经营者分别行使所有权与经营权。但是,经理,这一公司中普遍存在的重要部分却始终被掩映在董事会的影子里,公司治理理论中通常把董事会和经理共同视为公司经营权主体,其中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经理是董事会的辅助执行机构,经理不具备独立的公司机关地位,董事会与经理之间是委托——关系或合伙关系。然而,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在经历了股东会中心主义和董事会中心主义之后仍然无法克服的问题是经营权执行不力,董事会和经理的权力模糊。伴随着经理人逐渐职业化,经理人逐渐形成了社会的一个重要阶层,成为公司发展所不可替代的新动力,从而使现代公司治理理论出现了经理中心主义趋势。职业经理人的首要意义是经理已经成为社会分工的一部分,成为一种职业,即具有某种专业技能的人所从事的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并以该种技能为主要经济收入的专门工作。因此,经理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问题成为我国现代公司治理理论研究的新课题。

一、传统职业经理人法律地位理论研究

商事法律制度是一项古老的法律制度,但在我国还是一项年轻的法律制度。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也不可能有商事法律制度。在我国一商事法律制度的建立得益于改革开放,特别是得益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中国商事法律制度的几个基础性问题(一)商事法律制度与商法

商法是商事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它是调整平等商事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人们之间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社会经济关系,不同的法律部门承担着不同的任务。其中,商法承担着调整商事关系的任务。换言之,商法通过调整平等商事主体(即市场经营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规范商事主体及其商事行为,确认交易顺利、可靠、安全的原则,保护商事主体实现营利的合法权益,进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以,商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重要的法律部门。

商法有形式意义的商法和实质意义的商法。形式意义的商法是以商法为名称制定的法典,它着眼于规范的表现形式和法律的编纂结构。但是,由于各国的国情和法律编纂的原则不同,形式意义的商法也表现为不同的具体形式。实质意义的商法则是从规范的,总和上把握的一定的法域。它着眼于规范的性质、规范的构成和作用理念的统一。从实质意义上考察,商法不仅可以存在于商法典中,也可以存在于其他形式的商事法律、法规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国家可以没有商法典,但不可以没有商法。我国虽然没有商法典,但在1992年以来,相继制定了海商法、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此外,国务院还颁布了相应的商事法规。这样,存在于这些法律、法规中的商事法律规范的总和就是我国的商法。

(二)中国商事法律制度的特点前已述及,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曾有商事法律制度。

因为,商事法律制度的存在土壤是市场经济。1992年,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谈话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问题。之后,党的十四大作出了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策,并载入了宪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商法在我国扎根、发展的土壤,因而商事法律部门快速发展起来了,并且形成了它自己的特点:

一、计算机软件立法保护的沿革

(一)计算机软件的概念及特征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可被自动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符号化语句序列。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同一程序的源文本和目标文本应视为同一作品。“文档”是指用自然语言或形式化语言所编写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

THE END
1.法律的意义和价值行业资讯法律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其对社会的指引、评价、预测、强制和教育作用上。这些作用共同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公正,保障了人们的权益。 指引作用: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方向,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从而引导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活动。 http://www.anlihk.com/detail/id/103/
2.民法典之重要性探究保障社会秩序与维护法律稳定视角在现代社会中,民法典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其重要性不仅体现在其对个人和集体权益的保护上,更是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确保国家稳定运行中的基石。因此,对于为什么民法典这么重要,我们必须从多个角度来剖析。 二、理论基础与实践意义 首先,从理论基础上看,民法典是基于宪法所制定的,它承载着国家的根本利益https://www.qtleqzhor.cn/nong-ye-zong-he/400540.html
3.其他论文本科法学论文初稿模板范文通用13篇在这样的改革背景下,如果学生本身置于虚拟的裁判场景之中,在模拟审判过程中寻求解决纠纷的法律方法,将会强化其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则的理解与运用,缩减法学毕业生从课堂到实务的适应期。所以,如果能将法学本科毕业生的论文写作与模拟法庭的案例分析,将会大大增强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同时对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运作状态有https://www.ilede.com.cn/a/fv54pb.html
4.法律在促进多元化与和谐社会中的关键作用实用工具法律在调解社会矛盾、化解冲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公正司法、仲裁和调解等方式,法律可以有效地解决社会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律还通过引导社会舆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式,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2、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通过制定公正的法律制度,确保每个人在司法https://kanfawang.com/post/19463.html
5.如何看待民法人身财产权利保护在新时代中的作用和意义在社会发展的历程中,法律制度是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石。其中,民法典作为国家立法体系中的基本法律之一,其所承担的角色与对个人、集体乃至整个社会的影响不可小觑。尤其是在新时代背景下,民法人身、财产权利保护不仅关系到个人的自由与安全,更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键因素。 https://www.cjan6a6c.cn/ke-yan-cheng-guo/455245.html
6.论法律价值观──法律价值问题再研究系列论文之二论法律价值观──法律价值问题再研究系列论文之二,法律价值观,古典自然法,实证法,神学正义论,法律价值观是人们对法律价值的基本看法,两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包括法律价值追求或法律价值目标与法律价值尺度或法律价值标准。显然https://wap.cnki.net/qikan-XXTS406.016.html
7.法的价值·案例之于刑法的价值和意义/王立志 ·马锡五审判方式对现代司法的价值探析/金翠龙 ·浅析法的价值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的作用/王丹肖文 ·服务行政法的价值定位与制度构建/刘海东 ·大陆应重新认识1946年宪法的价值/李晓兵 ·行政诉讼法的价值与效应/肖金明 ·论民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差异/刘成江 ·法的价值为什么要http://www.law-lib.com/zt/lw/1355.asp
8.关于人工智能论文范文资料与人工智能有限法律人格审视有关论文《人工智能有限法律人格审视》:本文关于人工智能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内容摘 要:现行法律体系下对于人工智能的法律人格规制缺位,造成实践应用缺乏法律价值指引,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与具体规制亟待明晰.人工智能具有独立自主的行为能力,有资格享有法律权利并承担责任义务,人工智能应当具有法http://10www.anydaily.com/zhichenglunwen/23450.html
9.试析法律在多元化社会控制方式中的价值(论文原稿).doc(最新资源)在处理外部行为时,法律可以规定定的评价标准,旦人们的行为背离标准,式中的价值论文原稿。耶林曾将法律和道德的关系称为法理学的合恩角,诚然,法律的内涵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代表了定道德的价值取向,与道德有着密切关系。宗教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代表着部分人类终极的理想状态,与生活相关又给人以指引,在历史上试析http://www.woc88.com/list-114916705.html
10.关于法律的认识论文12篇(全文)在展开论述之前,我们应当对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和现代法治理念作出明确的界定。梁治平先生认为,传统不是一般的民众意识,它是整个民族的意识和无意识[1]。本文所指的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是以儒家法律思想为主的,包括道家、法家以及其他哲学派别在内,绵延数千年,依然有其独特价值和顽强生命力的法律思想体系[2]。它不仅体现为https://www.99xueshu.com/w/ikey9en64a62.html
11.法律效力论文范文序论:在您撰写法律效力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第1篇 逾界建筑问题在实行土地私有的国家,尤其是在土地资源相对紧张的国家和地区十分突出,例如在日本和我国台湾。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寸土必争的现实需要,促使他们建立了https://www.youfabiao.com/haowen/31893.html
12.沈阳师范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法律硕士论文写作要具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根据需要采取合适的研究方法,包括法学和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而不是盲目的无方法的所谓“研究”。研究方法的种类和层次较多,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有价值分析方法、实证分析方法(包括社会调查方法、历史考察方法、比较方法、逻辑分析方法、语义分析方法等)。对于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应当https://law.synu.edu.cn/2023/0705/c2515a89764/page.htm
13.法律认识论文(精选6篇)二、个人的自由意义,法律提供给个人选择的机会,法律明确了行为的模式,让行为人自主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模式。另外,法律将个人自由赋以法律的效力,使自由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 三、群体的正义意义,正义是法律的理想或价值目标,法律通过分配权利义务,惩罚违法犯罪以保障正义,补偿受害者以恢复正义。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19yoz84m.html
14.中南财复试热点系列:法律史陈景良教授论文带读重点论文一 “天下无讼”价值追求的古今之变 陈景良 政治与法律 2023 年第 8期 【摘要】“天下无讼”的价值追求是中华法系精神和智慧的集中体现。中华传统文化认为伦理是社会生活的基点,人的本质为伦理人,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应以伦理为前提。以伦理为基点,以天下为方法,以无讼为旨归,视君王和官吏为实现“天下无讼”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996987979432262
15.何海波《法学论文写作》精要(十五个问题54条笔记)现实中的问题是分层次的,既可能是法律实践过程中的一个操作问题,也可以是法律认知过程中的一个理论问题。一个好的论文选题,必是触及了那些比较典型、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而那些在实际生活中极少发生而且对社会影响很小的现象,就不属于有重大价值的问题。https://www.jianshu.com/p/4d5256a31d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