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律渊源

面对法律渊源的多义性,我国有些学者主张对之弃之不用,有的主张局限在法的表现形式的含义上使用,以免引起混乱。我们认为,法律渊源是一个有很大生存价值的概念,从理论上讲,它兼有一定深度的学理性和一定程度的法律适用技术性,解决和把握好这一概念,无论对法律实践还是解决的可操作性都有很大意义。

二、法律渊源理论

国家主义的法源理论对促进英国法律改革起过一定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就是在19世纪中后期英国国家制定法的大量增加,从而制定法的地位也有所提高。并且,这种理论也被许多新近独立的国家所接受。国家主义法源理论的这种作用是由其内外特征决定的。从其外在特征看,它强调国家主权的统一性和不可分割性,即在没有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许可下,任何外国法律或者“自然法”都不能在国内发生法律效力。英国的分析法学之所以倡导这种理论,一方面是因为奥斯丁作为边沁的门生是支持其改变英国盛行的“法官造法”的传统的,另一方面奥斯丁在德习大陆法因而深受其影响。泌国家主义法源理论的内在特征看,在新近成立的国家中,新政权首先要做的就是废除旧法统,制定.反映新统治者意志的法律,在领域只有通过新政权的同意,国际条约才具有法律效力。总之,国家主义的法源理论强调立法权力行使的集中性,只有议会才享有立法权,他们认为社会习惯、信条、哲学信仰、法学家的论著都不能成为法律的形式。这实际上意味着法律就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

三、法律渊源的形式

在法国,由于其法源理论深受罗马法的影响,制定法是法律钓主要形式。但导致法国法的主要形式是制定法的主要原因还不仅如此。在近代法国法形成之际,正是资本主又在西欧兴起之时,西欧大陆上国家逐渐形成。这就要求国家对外拥有主权,对内具有绝对权威,因此,强调国家权力是法的效力的唯一源泉,要求用民族国家的名义制定法律,以代替以往作为法的形式的罗马法、教会法、地方性习惯和各城市的商业习惯等。另外,国家主权、理性主义及三权分立学说对制定法成为法国法的主要形式也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按三权分立的政权组织原则,立法、和司法权力应严格分开,只有立法机关享有制定法律的权力,这就造成了法律效力源自国家立法权力的格局。在法国习惯只有在国家认可的情况下才具有法律效力,而作为司法结果的判例在理论上是不具有规范性约束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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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则解析揭秘法律知识的精髓简介一、法则之源:法律基本知识的定义与重要性 法律是社会关系和行为规范的总体,涉及到个人、集体和国家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法律基本知识不仅关乎个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秩序的维护。了解法律基础,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二、文明之根:宪法与基本人权 宪法是国家最高の法律,它规定了国家机关及其https://www.qbsinawlr.cn/jun-lei-zi-xun/423901.html
2.建构自主中国法学知识体系中的中华文明法治蕴含此外,还可以从法律与道德的密切关系入手,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相关工作。总之,在当代法治建设中,更加重视发掘中华传统文明的法治基因,并将其贯彻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全过程动态流程中,就能够更好地让当代中国法治独树一帜、特色鲜明地屹立于世界法治文明之林。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4/12/id/82650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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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瞭望·第一学习汲取中华法系深厚思想智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华文明永续传承的战略高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两个结合”,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中国与世界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论述了中华法系的历史渊源、基本内涵、发展脉络,深刻阐发了中华法系的人文精神、鲜明特色、时代价值。 https://shangwuju.tj.gov.cn/tjsswjzz/ztzl/ztzl/zlzhmzgttys/202412/t20241203_6796456.html
5.法律知识大全从不再问我为什么到懂得为何法律知识内容大全:从不再问我为什么到懂得为何 一、法律的起源与发展 法律,作为一种规则和约束,起源于远古时期。最初,它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而产生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不断演变,不断完善,最终形成了我们今天所了解的现代法律体系。 二、民法与刑法之分 https://www.b9a5u5l1v.cn/jun-lei-gong-xiao/336643.html
6::政策是法律的依据和内容,法律是政策的规范化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法律是通过国家立法程序予以规范化(法律化)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的国家意志。法律的本质特征,一是规范性,经立法机关制定为法律规范,具有明确的适用范围、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可以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即“法源”);二是国家强制性,即由国家强制机关(公安、法院、检察院、羁押场所、监狱等)作http://fw.mwfw.cn/fw/237566.html
7.法和法律的概念法的本质和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导性规范2.法律的概念 在法学上,法和法律有时有严加区分的必要,法指前面所讲的特殊的规范体系,而法律则指法的渊源之一或泛指法的表现形式。 (二)法的本质和特征 1、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 决定。 https://blog.csdn.net/m0_56501550/article/details/125030286
8.宪法学第一节 宪法的特征和本质 一、宪法的概念 (一)原始意义上的宪法 原始意义上的宪法是指国家组织法。 (二)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 立宪主义的实质是要通过制定法律以限制国家权力而保障人权。 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又可以称为实质意义上的宪法,它是指一个国家存在通过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人权的法。 (三)部门法意义https://www.zikao365.com/demo/flz/three/c506268-v101/
9.中国金融法治研究中心不同于西方近代经济法,有周以来,中国古代经济法植根于“适宜农耕”的地理环境和“善于农耕”的历史条件,以“教民稼穑,以利农耕”为调整目标,以农业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以丰富多元的法律渊源及其责任规范为调整方式,是世界历史上最早系统体现国家干预经济思想的法律体系,具有根本适应性、超前科学性、长期稳定性和历史https://cfr.swupl.edu.cn/xsdt/3b563a51d28447c3a16866b3208a2645.htm
10.渊源命题—拉兹的排他性法实证主义如果说实证主义因为“分离命题”著称于世,那么,拉兹所主张的渊源命题(也称为社会事实命题),就是法律实证主义最基本的命题。拉兹将自己的渊源命题界定为:法律的本质是正当的实践权威。法律内容的有效性的鉴别不需要诉诸道德评价,它依赖于社会渊源。权威与对权威的评价无关,在这一点上,拉兹的渊源论来源于理查德·https://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140-1015413508.htm
11.什么是法律渊源有的学者认为,法律的渊源是法的本质渊源,即 法的根本性质,法律现象产生、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 还有学者从其它的角度理解这一概念,比如法律的思想理论渊源,即对一国法律制度、法律规范起指导作用的理论原则和思想体系;载入,法律的文件渊源,即对法律规范的权威性解释和记载的文件。目前,在我国法理学界对这一概念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1828084133036659348.html
12.雾里看花,感触本质——《普通法的本质》书摘我用“规则命题”一词指那种意味着国家法律规则,一般可以从用来表述法律规则的文本性法律渊源中找到或容易从其中推导得出的命题。此种规则渊源最明显的一类由通常被认为对作出判决的法院具有约束力的官方文件构成——主要是所谓的基本法律渊源,如成文法和作出判决的法院的判例。此种规则渊源的第二类由被认为对判决中的http://www.law-lib.com/flsz/sz_view.asp?no=1217
13.重新审视法的渊源习惯法与学理若要成为审判的依据,前提条件是制定法没有规定,或说是存在漏洞。但是,习惯法与学理的适用,本质上与制定法是相同的,都要转化为法律规范,即将习惯法或学理表述为“如果……那么……”的语句结构。 何为“真正的法律” 德国著名法理学家魏德士对法律渊源的定义是:一方面是指法律原则的产生原因,另一方面http://m.legalweekly.cn/whlh/2022-11/10/content_8798160.html
14.试析法律实证主义的权威观博览群书四、社会事实命题(渊源论) 尽管哈特和拉兹的描述性法律理论都致力于调和法律权威的两种面向,但是为了区别于自然法学派的观点,他们认为无论是内在观点还是外在观点都是一种社会事实。也就是说,在他们看来,规范性法律权威仍然是一种社会事实。因此,大多数学者将法律实证主义的权威观归结为一种“事实权威观”,并且认为这https://www.gmw.cn/02blqs/2007-04/07/content_622654.htm
15.李其瑞冯飞飞:恩格斯对“法学世界观”本质的科学解释——基于与此相适应的中世纪的法律观,本质上也就成为神学的世界观。其特点是法学成为神学的奴婢,宗教教义成为最主要的法律渊源。中世纪末期,在封建国家内部市民阶级逐步发展起来,这是一个主要由商品生产者和商人组成,并拥有新生产和交换方式的阶级。而封建的旧的生产方式本质上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商品生产的规模主要在于满足http://www.marxistjuris.com/show.asp?id=715
16.初级会计+第一节法律基础2.法律的概念 狭义 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广义 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不是社会各阶级意志的体现,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http://bang.api.duia.com/duibaApp/appViewTopic?topicId=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