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如何提高公民守法意识,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三)守法、护法意识。由于传统法律意识的思维惯性,以及教育与宣传舆论的局限,大多数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虽然有较高的守法意识,但自觉性仍有待提高。对于一些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有40%的同学坚决不做,56.7%的同学选择会视情况而定,还有3.3%的同学则不介意,跟大众一起做。对于一些来路不明的自行车63.3%的同学认为自己不会去买,36.7%的同学则会买,因为很喜欢。
(四)法制观及对法律的信任度。当问及一次你的一个亲密无间的朋友,向你借600元生活费,答应三个月之后还,你会要求他(她)写借条给你吗时,46.7%的同学认为不用写,30%的同学认为写不写都无所谓,只有23.3%的同学认为应当写。大多数同学的法律意识还停留在法律心理阶段,只是基于自身日常生活对法律现象的一种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远没有形成高水平的法律思想体系。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对国家有贡献的人与普通人一样犯了罪,应当公平对待。该选项得到了96.7%的支持率,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观念已经深入民心。守法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任何人犯了罪都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另外,结果显示,所有被调查同学都希望能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这说明同学对法律意识在现代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清醒的认识,希望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五)基本法律知识的了解与掌握。在调查问卷中,我们设计了10道具有固定答案的题目考查同学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各题答对率如下:
9、你知道《劳动法》里面规定试用期最长是多久吗30%
11、父债子还,是否正确76.7%
14、你知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吗67.7%
16、王某有三个儿子,王某在病死之前当某个儿子的面做了口头遗嘱,这种遗嘱是否有效43.3%
18、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按照民法规定称为66.7%
19、刑法规定应负刑事责任最低法定年龄是10%
20、甲某和其12岁儿子共同抢劫,其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40%
21、投毒杀人,当被害人服毒后尚未死亡之前,犯罪悔悟,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但抢救措施未生效,被害人死亡,这种行为属于。60%
22.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是。33.3%
问卷调查的基本结论是: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仍亟待增强。
另外,在学习法律知识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培养:
③主体意识。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主体经济,只有作为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成为真正主体是,才会有竞争,有效益,有资源优化的配置。也才会有市场经济本身。因此培养自身的主体意识,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独立的主体地位,要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这样才能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
【关键词】校园犯罪;法律意识;现状;特点
一、法律意识的内涵
法律意识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人们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对现行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感知、理解、心理体验和价值评价等各种意识现象的总称。它包括人们对法的本质和功能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适用的评价、对各种法律行为的理解、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等等,是法律观点和法律观念的合称。从内容上看,法律意识包括人们对法的根本理论的看法,对法的要求和态度,对现行法的理解和衡量,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从表现形态上看,法律意识既可表现为系统的思想、学说,也可表现为零散的看法、观点,既可是内在的,也可是外在的;法律意识作为人们思想意识的组成部分,直接指导和制约着人们现实的行为,对人们成长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法律意识具有复杂多样的内涵和外延,意识本身又是一个高度内化的结晶,要想精确地概括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状况并非易事,这里只作大致的描绘。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及特点
(一)从对法制现状的认识和态度上看:有完美的政治理想,但对现实的法治社会的建成信心不足。
(二)从部门法律意识来看:大学生法律意识具有不平稳性。
(三)学生法律书本知识在提高,但法律观念仍很模糊。
通过长期的法律知识普及,加上法律读物、书籍的丰富,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把握也越加准确,然而,其法律观念却并没有随之正比例发展,尤其对情与法、德与法以及法中的权责关系上认识不清,受传统法律观念影响很重,没有体现出青年一代应具备的法律素养。通过此次调查发现,有70%的人认为“自己若有亲人发生违法犯罪问题时”,他们会选择“牺牲法律而保护亲人”的道路。另外,在问及“权利与义务关系”时,有几乎85%的学生认为“权利应为第一位”,这体现出大学生有很强的权利意识,其本身是社会进步和社会文明的表现,但令人遗憾的是有近20%的学生不愿承担与之相当的义务和责任。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发现,对现行法制的认识和态度上看,有相当一部分同学存在不容忽视的消极态度,如对法制状况仍持冷漠、偏激的态度,甚至对法制表示怀疑和不信任,对正当的司法程序表示冷漠等等。
三、结语
总之,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树立,是大学生自觉遵守法律的驱动力,它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对法律制度的建设、对社会的安定团结都有重要的作用。而目前全国各大高校普遍存在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针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特点,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树立正确的法律观点,增强法制观念,从而提高大学生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并使他们能够积极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的安定,促进依法治国的伟大战略的实现。
参考文献:
[1]〔美〕伯尔曼著,梁治平译.法律与宗教【M】.北京:三联书店,1991.
[2][德]耶林.为权利而斗争(第二卷)【M】.转引自民商法论丛【M】.
二、精心计划。为了使活动有步骤地开展,对照局里文件的要求,校长室精心制定了活动计划,每一项活动的开展都明确了具体的负责人,真正保证各项活动的开展落到实处。
三、具体活动:
1.由政教处、少总辅牵头,要求班主任组织学生每天利用黑板报,坚持每天刊出一条法制标语,内容为法律法规条文,学校规章制度,也可以是班级纪律规定,使学生真正体会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日常的学习、生活与法律有着密切的联系,一个人如果要享受权利和自由,必须履行法律法规的义务,增强了同学们的守法、护法意识。
2.政教处组织所有班主任集体备课,精心准备了一堂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要求各个班的班主任结合本班学生实际,围绕主题、周密设计,充分发挥个人所长,准备一堂特色明显的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将设计得较好的班主任的教案提供给其他班主任借鉴,保证了每个班主任都能为学生上一堂生动、活泼、知识性、针对性、教育性强的主题班会。
3.根据政教处的布置,每个班都开展了一期“我是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手抄报制作评比活动,并将评比出的优秀法制手抄报上缴学校档案保管,手抄报制作评比的过程实际上又是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过程,搜集手抄报内容的过程中,使同学们认识到了我国法律制度的全面性,认清了社会生活的每个方面都有法可依,每个人都要用法律约束自己。
5.11月1日,学校邀请了律师事务所的陈主任(因我校校外法制副校长曹xx同志赴北京学习)来校给全校师生作了一场法制专题讲座,陈主任以案说法的讲授方式,使同学们听得懂,好理解,从讲座结束时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可以看出,陈主任的生动讲座同学们收益颇多,让同学们掌握了更多的法律知识,知道了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应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不以身试法。
6.由学校安全法制中心负责,向全校学生家长发出了“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信的内容是向学生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信中还建议广大家长做子女遵规守法的榜样,用正确的言行教育子女,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使学生在人生的道德上不走弯路,成长为对祖国、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才。
关键词:法治;和谐社会;守法
和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性目标。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社会实现社会和谐的方式或手段。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然实行社会主义的和谐法治。在理论上,要把和谐的理念明确地体现和融入到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整个系统工程中;在实践上,社会主义法治要以和谐理念为指导,搞社会主义和谐法治。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法治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含义
从古至今,我们一直在追求政治与社会的和谐。随着时代的变迁,“和谐社会”的概念也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正如总书记所指出的:“根据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二)法治是社会和谐的有效机制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和利益冲突。只是在这种社会状态下,由于具备了良好的平衡、整合、约束和救济机制,能使矛盾和冲突最大化消除。而在现代文明社会,法律应当体现理性、民意、自由平等和正义精神。它以维护社会正义和实现人权为最高价值追求,为每个社会成员的自由发展和才能的最大发挥提供公平、平等的机会和手段;它体现自由与责任的内在均衡的权利义务的平等一致,提供一套合理分配社会资源和利益的机制以及高效的法律救济机制。因此,法治是创造社会和谐的有效机制。
(三)社会的和谐运行需要法治保障
和谐社会是一个制度缜密、有序的社会。保持社会和谐有序运转,法治是必要保障。在这个社会中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基础,政府、公民崇尚法律,社会在法律制度框架内有效运转,权力、权利得到合理安排,人们时刻呼吸着平等与自由的空气,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才能有序、协调。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不仅规定社会主体的行为,也调节着社会主体的各种关系,而且较其他规范更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
二、守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条件
法律具有其他社会规范所不具有的最明确的指引功能。通过不同类型的规范,法律告诉社会成员有权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和不得做什么,从而引导人们的行为。在良好的法律制度之下,人们依法而行,良好的守法能确保法律被严格服从。
(一)守法的含义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遵守,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和全体公民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从事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基本要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守法是法实施的一种形式。立法者制定法的目的,就是使法在社会中得到实施。清末法学家沈家本所说的:“法立而不行,与无法等,世未有无法之国而长治久安也。”守法是法实施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法实施的最普遍的基本方式。法治社会要求法律一经制定和生效,必须付诸实施。如果一个国家和社会制定了大量的法律,但却不能在社会中得到遵守和实施,那将失去了立法的目的,也失去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法律是追求社会和谐的产物,和谐社会一定是一个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法律制度的推动与保障,和谐社会的氛围需要通过公民的守法来实现。
(二)社会民众的普遍守法是社会和谐的前提
守法是法律运行的重要环节,是法律对社会进行调控的基本形式。在法治社会中,人们对法律的遵守不光具有个人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人们依法办事,不只意味着个人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履行,而且意味着社会的和谐发展和稳定有序。
三、在自觉守法中营造和谐社会
如何在守法的过程中营造和谐社会,笔者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法律是法治社会的至上权威,人们守法就是对维系社会发展和稳定所必需的社会最高权威的服从
任何社会都需要有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威的存在。这种权威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是国王、皇帝,而在现代民主法治社会则以法律为一定表现形式。如果法治社会中有一个人可以不遵守法律,就会动摇和破坏以法律为依据所建立的社会结构及社会秩序。因为大家都是平等的,一个人不遵守法律,那么其他人也同样有这个权利,最后必然导致社会结构的瓦解和社会秩序的混乱,社会的和谐有序也就无从谈起。从这个意义上讲,守法不光是人们的一种办事原则,还应当成为人们的一种信仰。而这种信仰,正是法治社会中维系社会和谐所必需的精神要件。
(二)人们守法是实现自身利益和维护社会信用关系的需要
当人们服从法律的权威,并认同法律所代表的价值时,守法就并不是一件被动和痛苦的事情,而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之所以如此,是人们出于实现自身利益和平衡彼此利益的考虑。因为法律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调整社会关系的。权利意味着自由和利益,它诱使人们的利己动机转化为合法行为并产生有利于社会的后果;义务意味着利益负担及责任后果,它能促使人们不做法律禁止并且最终也不利于自己的事情,履行法律规定的积极义务。也就是说义务以其特有的约束机制和强制机制使人们从有利于自身利益出发来选择行为。
(三)要引导广大公民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现代人格
公民是社会最基本的元素和细胞,一个国家的任何政党和组织都是由该国的公民组成、参与和主导的,所以要想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制在巩国人民民主政权,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发展经济、繁荣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等方面的积极功能与作用,就有赖于广大公民法律信仰的树立和法律素质的提高,在一个公民法律信仰和守法人格普遍缺失的国家,是很难发挥其法制的应有功能与作用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全新的概念,要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要求全体公民不断强化守法意识,自觉坚持和努力维护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经营和依法办事。守法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只有人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规范,各方利益才能得以协调,社会才能井然有序、文明进步。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行同虚设”,社会主义和谐法治最根本的是公民能够自觉守法,把法律的他律性变为以自律性为主。如果人民群众都能够理解并亲身感受到社会主义法律是他们自己意志的体现,是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律,人们都愿意自觉遵守,违法乱纪现象就会减少,社会秩序井然,就会形成社会主义和谐法治的状态。总之,和谐社会的法制要通过司法和守法来合力实现。
1、刘旺洪.法律意识论[M].法律出版社,2004.
2、马朱四倍.谨防封建法律意识成为法治社会的羁绊[N].中国青年报,2004(9).
3、贺先平.推进社会公正构建和谐社会[J].理论导刊,2005(6).
关键词:中学法制教育功能;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
中学法制教育在中学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中学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国内外大量调查资料表明:年龄在13-18周岁的中学生正处在不良品德发生和违法犯罪两个时期。这一特点决定了法制教育在提高中学生思想政治道德素质方面有着重大意义。中学法制教育的主要使命是对中学生进行宪法和主要法律的教育,培养中学生学会利用法律保护合法权利,明确作为社会成员必备的社会责任,了解公民应尽的义务,增强守法意识。在中学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法制教育虽然与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等教育活动一样,发挥着自己独有的教育功能,但在对中学生进行守法与护法、权利与义务、诉讼与平等、民主与参与等意识渗透的同时,又发挥着思想教育、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等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一、中学法制教育的思想教育功能
中学思想教育主要是针对中学生进行的、包括世界观、人生观等的观念教育。法制教育对中学生正确人生观的确立和现代法治观念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它有一定的思想教育功能。
1、法制教育有助于中学生确立正确的人生观
2、法制教育有助于培养中学生竞争与合作的精神
3、法制教育有助于中学生形成现代法制观念
现代法治观念是公民信仰一种法律的现行观念,它是现代公民应有的重要思想素质。通过法制教育,在培养中学生确立初步的遵纪守法观念、依法办事意识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培养中学生法律至上的观念。通过法制教育,使中学生认识到法制是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最重要的手段,唯有法律才能充分保障人的权利,唯有法律才能制约权力的运作,防止权力的滥用。此外,还要用权利本位、契约自由、社会公平、效率优先等现代法制精神去引导中学生,使现代法治观念融于中学生的思想观念之中,从而使中学生产生守法观念并能积极护法,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义上的义务,把护法当做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中学法制教育的政治教育功能
法制教育就是通过揭示法律和政治的特殊关系,使受教育者理解法如何通过对政治关系、政治行为、政治问题的协调、规范和解决,从而影响政治生活,达到政治目的,进而实现政治法制化的。由于法律和政治在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着特殊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就使得中学法制教育具有了较强的政治功能。
1、法制教育有助于提高中学生的政治认知能力
认为,就本质来说,法律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它通过规定权利与义务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通过法制教育,可以使中学生对我国国家制度和政治制度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从而增强其政治鉴别能力和政治敏锐性。通过法制教育,中学生不但能够明白既存的国家政治制度的合法性,而且能够理解国家的政治本质。这对中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有着积极的影响,同时也能使中学生初步把握法治化的政治行为模式。不难看出,中学法制教育在完成这一政治教育任务和实现政治教育功能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2、法制教育有助于中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观
政治观教育是政治教育的核心任务。政治观是指人们对以国家政权、政治制度为核心的全部政治现象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它对人们的政治行为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决定着人们政治方向的确立和政治素质的提高。在当代中国,政治观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它是制定我国法律的依据,是我国法律的灵魂。我国法律又是我党现行路线、方针、政策的条文化、具体化和规范化。我们党现行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核心内涵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对外开放,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党还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这是我国治国方略的重大调整。中学法制教育就是使中学生在接受法律知识和掌握法律规范的同时,理解法律规范的精神实质,弄清依法治国是在党的领导下的法治,而不是脱离党的领导,完全照搬资本主义模式的法治。通过法制教育,可以增强中学生的政治识别能力,从而使他们树立正确的政治观。
3、法制教育有助于优化中学生政治心理
政治心理是人们对特定社会的政治现象和政治生活的一种心理反映,它表现为一定的政治动机、政治态度、政治情绪和政治信念等。社会政治意识形态通过相应的政治心理活动,形成公民的政治动机、政治态度、政治信念,进而影响公民的政治行为。优化中学生的政治心理,塑造现代政治角色,是中学政治教育的落脚点。优化中学生的政治心理,其目的是推进特定社会的政治意识形态向公民的政治行为转化。中学法制教育的政治心理优化作用在于,它能够利用法律的合法性、权威性和不可置疑性等特点,促使中学生从法律的视角审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现象,使他们产生健康的政治动机、积极的政治态度和坚定的政治信念,并能够从现代民主政治的角度理性地思考社会政治现实和个人的政治行为。
三、中学法制教育的道德教育功能
道德是立法的重要渊源,也是制定法律的指导思想。任何法律规范都包含立法者关于善与恶、是与非的价值判断和价值取向。因此,通过法制教育,在进行基本法律规范和法律知识传授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挖掘我国法律蕴涵的社会主义道德价值和理想,弘扬法律的内在道德精神,引导和强化中学生自觉遵守道德规范,提高道德水平。
1、法制教育有助于培育中学生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通过法律常识的传授和教育,将法律中蕴涵的是非标准与中学生的日常生活紧密结合,有助于提高中学生辨别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从而推动现代文明风尚的形成,彰显社会主义荣辱观。因此,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可以引导他们追求真善美,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
2、法制教育有助于中学生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
在中国传统道德中,涉及到如何对待义与利、公与私、美与丑、善与恶、苦与乐、生与死等各种矛盾关系时,有一整套弘扬正气的基本参照规范。这些规范组成了我国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传统美德,成为我国社会道德进步和发展的基础,它所具有的精神感召力和民族凝聚力也是我们民族走向世界的精神支持,我国现行许多法律条文凝结了这些传统美德的精华。因此,通过法制教育,将法律条款背后所蕴涵的美德精神昭示给中学生,陶冶他们的情操,对培育民族精神,弘扬正气,推动社会的文明进程,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3、法制教育有助于中学生实现道德的知行统一
本文作者:赵庆鸣
一、大学生公民意识现状分析及成因
二、法制教育对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的有效途径
(一)把社会公德教育融入到法制教育之中
(二)创造适宜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形成和发展的内外部环境
(三)在探寻宪法价值的基础上培养合格的公民
大学生作为未来的希望势必要在社会中承担各种不同的角色,但事实证明,受我国传统教育体制的影响,大多数青少年只意识到在学校自己是一名学生,色,并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
(四)知悉的方式及语言
知悉方式均采用口头和书面两种,口头知悉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米兰达警告”,书面方式体现突出的是大陆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立法中明文规定,在不同的诉讼程序当中,必须通过提供相对应的诉讼文书或记载权利内容的书面资料来实现知悉权,并履行签收、提交副本等要式行为。知悉权的实现过程还涉及到语言的适用问题,诉讼中必须使用能让被追诉人听懂并熟练运用的语言,保证知悉能够达到清晰完整、明确无误的境界,即“恰当”的效果。
(五)知悉权的程序性保障措施
关键词:卓越法律人才;法学本科教育;法治精神
1法学本科教育的目的
2法学本科教育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3法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之转型方向
法律人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法治状况,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条文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社会现象是复杂多变的。一个正义的裁判或决定诞生要依赖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而这些都离不开法律职业者自身的专业素质。这种素质不仅仅是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作为法律职业者对法律本身的敬畏,如果法律职业者本身对法律没有尊重与敬畏,我们又如何期待他们自身也会遵守法律,如何期待他们能良好地立法、执法和司法,又如何期待普通公民能很好地守法。
3.1从知识型向素质型转变
3.2从法律的“技工”走向法律的“绅士”
参考文献
[1]何美欢.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2]王永.在法治发展新阶段振兴我国的法律职业伦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为研究视角.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1学宪法讲宪法心得感想,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1学宪法讲宪法心得感想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2021学宪法讲宪法心得感想2同学们,现在我们站在大操场上举行升旗仪式,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而不是星条旗或者太阳旗呢为什么我们每天都要来上学,而不是想来就来,想去就去呢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说是由宪法规定的。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_个法制宣传日。
本届宪法宣传周主题为:“_”。那么什么是宪法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假如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纠正网络游戏、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
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
学校是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生活的大家庭,我们每个学生是其中的一员,当出现一些不良现象或发现某些不良苗头,我们每位学生都有责任和义务加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班主任,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学生,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对于法和自由的关系,先哲们有过许多至理名言。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说过: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近代法国启蒙思想大师孟德斯鸠进一步指出: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马克思对此则阐述得更为明确,他说: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性质。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可见,人们要获得真正的自由,就应该学习法律,掌握法律,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法律基础课正是一门帮助大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和法律的基本知识的课程
我们国家很早就开始了关于法律的宣传,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栏目,让我们更能接近并且了解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是仅仅这样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大学生,是未来国家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程度,将直接关系到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中华民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因此,大学生,无论什么专业,学习法律基础,提高法律素质,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
2021学宪法讲宪法心得感想4在我们身边,有许许多多的法律,它们像盾牌一样保护着我们,而我们要争做法律的小卫士。
法律就像远航的船上的帆,指引我们正确的方向,不让我们在“社会”这片大海上迷茫。法律又是一盏灯,为我们照亮前方的路,我们了解法律,并明白该如何使用法律,我们就不会走在漆黑的道路上,无法回头。
那是一个秋天,挺拔的树上挂着薄薄的“黄蝴蝶”。丝丝阳光懒洋洋地洒下来。我的朋友骑着自行车来找我,她朝我笑笑,说:“咱们去马路上玩吧,马路上很宽,骑自行车更好玩。”我也笑了笑说:“不了,要是让爸妈知道我去马路上玩,”我在她的面前晃了晃我的小拳头,“不把我‘收拾’得半死才怪!”说完,我又朝她吐了吐舌头。“走吧,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只要我不说,别人也不会知道,对吧”“不去!马路这么危险!你还在马路上面骑自行车!不去!”我做了个鬼脸,笑嘻嘻的说。看我这么坚持,她耸了耸肩,甩了甩手,一脸无奈和遗憾:“算了,不去了。”我开心的笑了,笑的是我遵守了身边的法律——不在马路上玩耍。
在这个法治社会,我们的“规矩”就显得十分重要。如果没有“法”,这个社会会变成什么样我们细想一下: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我认为,给人们带来的是烧杀抢夺,国家也不闻不问,坐视不理。所以,法像一层透明的保护层,将我们笼罩在安全范围内,若不小心穿透这层“膜”,迎接你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法治在生活中并不陌生:小到“上下楼梯靠右走”,大到“宪法”的“贪污罪”、“故意伤害罪”……
不管是大法规还是小法规,生活的轨迹始终掌握在自己手上。
法治社会中的“法”,像帆,像灯,像保护层。法律是不能侵犯的,我们是小学生,从小学习、认识法律,长大以后就能走正确的路,我们要当法律的小卫士!
2021学宪法讲宪法心得感想5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关键词】城管执法;行政强制法
一、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行政处罚与行政管理中的职责不清
城管执法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的产物,是我国社会转型的产物,它产生的直接原因是解决多头执法问题,以及城市现代化带来的社会失序,即所谓的“市容市貌”等问题。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是指将若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国务院的要求,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以后,对城管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的活动,原来有关行政机关管理执法人员要积极支持和配合。但是实践中,其他行政管理执法机关并没有行使其相应的职责。
(二)城管执法程序不够规范
在城管执法过程中,特别是直接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执法过程中,很多都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严重损坏了城管执法人员的社会形象。
(三)城管执法保障机制不健全
城管执法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常常会遇到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很对执法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可行,究其原因,归根到底是因为执法者对执法相对人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
(四)暴力抗法事件频繁发生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城市化的到来,失业人员摊贩化,摊贩群体弱势化,摊贩经营非法化等问题的出现,使街头摊贩管理成为一个城市治理的难题,而城管则成为这个弱势群体管理的对立面。这样,一些被管理者对自己的生存状况严重不满,当被处罚时,则往往与城管发生冲突,产生了种种暴力事件。
(五)城管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存在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首先是有些城市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专业的法律教育,法律意识淡薄,执法理念差;其次是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对执法人员重使用、轻教育。
二、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行政伦理失范
行政伦理指的是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人们价值倾向多元化,“每一个官员的社会职责都包括了其他人认为有价值的行为,因为这些行为服务于那些人的利益,但是官员自身也珍视哪些对自己有利的行为。”
(二)行政人格残缺
行政人格是一种稳定的、持续发挥作用的道德力量,它的精神特质和伦理品质是行政执法人员和谐执法空间构建的重要尺度之一。
健全的行政人格应该是这样的:把法律、行政道德规范和监督机制内在化而生成一种优良素质,表现为行政人员的道德尊严、道德品质,关心人民、爱护人民、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以维护人民的利益为最高标准。但是在城管执法过程中,一些城管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感,对百姓的疾苦视若不见,暴力执法,严重影响了执法效果,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
(三)公共精神缺失
公共精神,是指公务员因其特殊的职责,在正确的国家观、价值观、人生观的指导下应该具备的道德品质和精神,包括维护公平正义、服务人民社会和国家,敢于承担责任,积极开拓创新,服务法律法规。但是,现实中,城管中饱私囊、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解决城管执法问题的对策分析
(一)加强城市管理与行政处罚的综合协调
虽然管理和处罚的工作存在交叉,有的工作难以分清相互的职责,但是从各自的性质要求入手,两者还是有明显的程序性分工,对这些分工应该尽可能详尽的划分职责范围,防止出现执法交叉和真空现象。
(二)规范城管执法程序
我们知道,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障,在实体合法的基础上重视程序,才能保证行政执法本身的公正、合理,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应该按照行政强制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三)健全城管执法保障机制
加快立法等活动,保障城管的执法依据的实现,保障城管执法的力度,同时约束城管正确执法。
(四)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素质
鉴于我国现在的城市管理人员的素质现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不许高度重视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尽量优先录用法律素质良好的人,并且不断提高已经被录用的执法人员的素质,加强执法人员的自律意识,通过教育处罚克制不健康的执法意识;加强群众监督和举报,根据群众的举报,严格查处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五)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城管思路,努力提高城管执法水平
城管执法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城市管理和民生之间的矛盾,这个时如何进行价值选择,将决定着城管执法的方向。目前,在城管执法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要创新管理思路,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六)加强对市民进行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市民素质
公民的法律意识的高低是一个国家法制发展水平的标志,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执法环境就会很好的改善,执法难度也相应的变小。所以,提高公民的文明意识,是实现城市管理法制化的基础。必须重视市民的法制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制意识,提高文明素质,是市民了解和支持城管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