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刑事案件,征地拆迁
试论律师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作用
王东京
摘要: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高度的法治自觉和价值自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依法治国提供了价值支撑,社会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依法治国的价值内核,公民个人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依法治国的价值追求。依法治国的各个环节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律师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价值支点。因此,社会的公正与法治建设需要律师发挥法律人的作用,彰显职业精神,服从服务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培育和践行的需要。
关键词:律师;职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治国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价值支点
二律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第三,律师“甘为砝码镇天平”的执业精神,推进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律师的工作并不是人们简单理解的“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而是有严格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与法律的限制。如果律师为了实现委托人的利益而不择手段,超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与法律的界限为委托人谋取非法利益,虽然可能获得委托人的赞赏,但是却在发挥助纣为虐的作用,与国家设立律师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驰,这显然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而职业精神也要求律师在职业道德与法律的限制内兢兢业业地为委托人服务,律师的职业规范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统一的,都是为了实现社会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许多律师始终秉持着“甘为砝码镇天平”的执业精神,推动社会的公平正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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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东京(1970-),江苏东海人,中共党员。1994年苏州大学中文系毕业,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全国地方高校学报研究会理事,副研究员,中国杂文协会会员。先后获淮海工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连云港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先后讲授《中国文化思想史》、《国际环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等课程,完成研究课题8项,发表论文4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