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伟东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大家好,我今天讲座的题目是“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2020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是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计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对未来五年乃至十五年中国的发展作出了部署。《建议》明确提出,“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因此,今天的主题就是围绕着如何发挥法治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当中的作用。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法治在推动“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当中发挥的作用与重大意义;第二部分,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第三部分,如何落实推进的问题。
一、法治在推动“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中发挥的作用与重大意义
要理解法治的作用,首先要理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建议》的意义。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是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会议,全会通过的《建议》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与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特殊时期制定的一次规划,是对五年、十五年甚至影响更长远时期中国发展的安排。
全会通过的《建议》是汇聚全党全国智慧编制而成的行动纲领和政治宣言,擘画了中国未来的宏伟蓝图。在当前这个历史交汇期,“十三五”收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胜利在望;“十四五”开启,中华民族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从《建议》确定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当中,我们可以看到对法治的要求。
2035年远景目标当中共有九项指标:
第一,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将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将再迈上新的大台阶,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
第二,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
第三,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第四,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
第五,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第六,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
第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第八,平安中国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
第九,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在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这个总目标的基础上,有清晰的指标要求,为具体工作确立了努力的方向。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六个“新”目标:
第一,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
第二,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
第三,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
第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第五,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第六,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这六个“新”目标为未来五年的发展确立了清晰的努力方向,其中第六个目标“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中,我们可以看到对法治的要求,即“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我们需要在党的全面领导之下动员各方力量来迈进。所以《建议》明确提出,“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其中对法治的要求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的功能和作用,即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我们要把握法治在保障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实现中的重要作用与重大意义。
(一)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作用
法治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拥有独特地位、权威和影响,确立了一整套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从而能够保障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是法治作用的体现。
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强调了制度的重要性,他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2019年,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说明当中,习近平总书记也援引邓小平同志这段讲话来强调了制度、法治的重要性。为什么重要?因为制度、法治具有这四个特性特征——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所以,我们首先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也提出,“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要靠制度,靠我们在国家治理上的高超能力,靠高素质干部队伍。”在靠制度、靠治理上的高超能力、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这三项中,制度被排在第一位。
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社会和谐、国家长治久安,要发挥制度的优势,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的作用。我国宪法和法律确立了一系列重要制度,这也是体现了法治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规划目标当中固根本的作用。
第一,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我们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地向前发展。
第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确立了党的领导的根本领导制度。党的十九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2018年通过的第五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确立了党的领导的根本领导制度。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里既规定了人民在国家生活中当家作主的地位,又规定了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力的形式,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第四,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
第五,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构成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我国制度体系作出明确阐释。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基本文化制度,比如: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开展公民道德教育;等等。确立了基本社会制度,比如: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劳动保障制度;人才培养制度;社会秩序和安全稳定维护制度;等等。
我国宪法和法律确立的一整套国家和社会制度,包括根本制度、基础、重要制度等,对我国经济社会稳步发展起到了固根本的作用。通过宪法和法律确认确立作出的安排,为经济社会发展、为社会稳定提供了根本的、有力的保障。因此,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就要充分、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的作用。
(二)有效发挥法治稳预期作用
法律规范具有稳定性和确定性。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规则,一旦确立,在一定时期内具有稳定性,并且可以通过有效的形式、规则将其固定下来,由有关机关施用。所以,法律规范具有稳定性和确定性,能够通过明确的规则对国家和社会关系加以确认、规范、调整和保护,比如财产、公民权利。
法律规范能够对各类行为的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以确定哪些事物和行为是允许的、可以做的,哪些事物和行为是禁止的、不能做的,从而为公民、组织提供一个稳定、合理的预期。对公民、组织来说,要知道哪些从事的活动是法律允许的、受法律保护的,而哪些红线是不能触碰的,哪些底线是不能逾越的,否则轻则要承担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重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正是这些明确的规则和行为标准,为公民、组织的行为划定了边界,这样一来,公民、组织就可以对自己的行为作出选择安排。因此,可以说,法律规范能够为公民、组织和全社会提供稳定的预期,即:知道怎样的行为是正当的、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怎样的交易是安全的;相反,怎样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当受到制裁的。如此,预期是明晰的,在一定时期内,可为公民、组织和全社会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
比如,要发挥法治在营商环境中的作用,其中非常重要的就是其具有稳预期的作用。因为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可以为企业家提供稳定的预期,让企业愿意来投资、安心投资,因为通过合法的经营可以获得回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其实,法治不止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十分重要,而且对个人行为规范、社会良好环境的创造也至关重要。正是在法治的环境之下,大家能够有一个良好的、稳定的、长期的预期,从而凝心聚力,安心、放心从事合法的活动。这些正当的、合法的活动,这些通过努力获得的合法回报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正是法治稳预期的作用,能够为个人、社会输入稳定的预期,从而激发大家的积极性、能动性,汇集整个国家的各方力量,为迈向共同目标而不断努力、贡献自己的智慧和能力。
(三)有效发挥法治利长远作用
2020年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了法治的重要性,他说:“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习近平总书记用三个“最”来强调了法治的重要性,即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正是基于这三个“最”的法治保障作用,才有利于我们行稳致远。
2014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这里强调了法治和治理之间的关系。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际上,早在2014年12月20日,在庆祝澳门回归祖国15周年大会暨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这些都标明了法治在长远的建设、发展中所具有的优势、作用以及重要性。
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指出,“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长远来看,法治对国家的强盛、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是对中国经济社会未来发展的中长期安排,而要保证这些目标的实现,就需要有充分的保障,要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法治能够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能动性,能够为我们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进而迈向目标、实现目标,提供一个良好而充分的保障。结合“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具体安排,我们可以从中看到法治所具有的特殊地位。所以在《建议》中明确提出,要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法治建设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中的主要任务
法治建设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中有哪些任务?《建议》中清晰列明了,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把握,即总体任务和具体任务。
(一)总体任务
总体任务是: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这是远景目标。“十四五”期间,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
在《建议》当中,确立了法治的目标要求。因此,法治建设就要朝着这个目标迈进,并基于此确立了一系列法治建设的安排。
1.坚持一体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是对法治建设推进的要求。《建议》再次强调,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我们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路。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强调全面性、全局性,要实现法治整体性、协同性推进。
当然,“全”不意味着没有差异,全面当中有“重点”。我认为,在一体建设上,法治政府是重点。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法治政府是主体工程、骨干工程,要率先取得突破。在法治环节上,执法司法是重点。法治包含四大环节,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治的实施——执法、司法环节是法治建设当中的重点环节。在上下一体上,市县是重点。在涉及人员上,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重点。
2.完善法律体系
《建议》指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我国立法已经从“有法可依”迈向“良法可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有法可依的重要前提,也是良法可依的生动诠释。从“有”到“好”,要以良法促进发展,以良法保障善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完善法律体系有两个重要方面:第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就要通过提高立法质量、通过立良法来体现,即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第二,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比如:如今互联网快速发展,有些领域已有明确规则,另一些则还没有明确规则,因此,要根据不同领域的发展情况,来制定相应的规则。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在“新”格局当中,非常重要的就是处理对外关系,在此情况之下,涉外领域的立法需要强化。近年来,我们在涉外领域的立法进一步加强,比如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因此,我们既要通过涉外立法不断地推进改革开放,尤其是对外开放,同时要通过法律手段来有效应对国外对中国采取的一系列干预和打压措施。
因此,我们的立法思路、立法重点,都需要根据当前的发展阶段以及“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安排来加以确定,以保障立法的高质量以及立法能够紧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
3.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建议》明确指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行政执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能、实施法律的重要形式。
据统计表明,我国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来执行的。因此,行政机关要严格执法。严格执法对行政机关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行政机关能不能做到严格执法,关乎行政机关是不是做到了依法行政,更宏观来看,也关系到法律能不能得到有效实施。
经济社会迅速发展,行政机关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越来越突出。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行政机关积极发挥作用;另一方面,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法行政,特别是通过严格执法来向社会和各方传递积极、正确的信号,从而对违法的行为加以制止,对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行为予以鼓励与有效保护。因为执法一方面要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打击和引导,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公正的监管、公正的执法来对那些合法的行为加以认可甚至是褒奖肯定,从而为经济社会发展树立良好的行为标准和尺度。
因此,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执法是当前法治建设十分重要的任务,也是法治政府和法治国家建设当中的重点工程,必须率先取得突破。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比如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10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都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2)依法行政
首先,要通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让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政府职能是行政机关职责定位中一个有效的体现。我们提出的“依法全面”,其中“全面”是指要全面地履行政府的职责和职能。
其次,行政机关要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再次,要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近年来,我们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措施来推动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比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的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权力作为一种积极能动的权力,在经济社会发展当中也发挥了积极的能动作用。但是任何权力都有可能被滥用,而这种积极能动的权力如果不加以有效监督、控制,有时候就会产生破坏性作用。因此,在依法行政中,一个重要任务或课题,就是通过各种有效的方式,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有效约束,防止行政权力偏离轨道,以保证行政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最后,要不断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行政最终一定是通过人,也就是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来实现。所以,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某种程度决定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程度。
近年来,随着依法行政观念认识的提升,我们通过各种有效制度的制定、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以及公务员的自我能力提升等,不断在提升行政机关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立足新时代,尤其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任务中,人民群众对于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期待更高了,党和国家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要求也越来越严,因此,行政机关的公务员要不断适应新要求,提高自身能力,包括业务能力、政治能力(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推动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4.完善检查权、审判权、检查权运行和监督机制
《建议》明确提出,完善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运行和监督机制。监察委员会行使的监察权、人民法院行使的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的检察权,都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它们既保证了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同时也保证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5.促进司法公正
要让人民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推进司法公正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改革体制、完善机制、强化监督、加强保护,因此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进入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阶段,司法公正也将不断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一,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从而真正保障司法公正。
第二,完善诉讼制度,加强司法保护,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畅通司法救济渠道。法院作为解决纠纷争议专门机构,在化解纠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要通过完善诉讼制度,加强对公民、组织权益的司法保护。公民、组织如果有了纠纷和纷争,能够有畅通的救济渠道,有效地化解争议,从而维护公平正义,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第三,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要让大家信任法院,有了纷争、有了争议,愿意最终通过法院来解决。法院的工作是高质量的、高水平的、高效率的。
因此,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公正可以向社会传递一种公正的信号,能够有效地化解纷争。
6.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建议》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应当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全社会普遍行为和整体氛围。
我们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增加全社会成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养成法治行为习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普法和宣传教育非常重要,从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到转化为一种自觉的行为习惯和行为模式,这应当是越来越深入而不是孤立的。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随着普法教育不断地向前推进,对于党和国家机关及其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更高,因为领导干部起着模范的作用,应当率先垂范。所以,领导干部是普法公正的重点。
我们不仅要理解和把握法治建设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的总体任务,同时也不能忽视其具体任务。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的每一项领域的战略部署中,包含了大量对法治的要求和任务,从中我们也足以看到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二)具体任务
1.加快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
《建议》中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供给,加快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法律服务等服务业。这里将法律服务业放在“加快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当中。过去,大家更多地认为物流、研发才是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我们对法律需求的不断提高,法律服务业也变得非常重要。因此,加快发展法律服务业,也作为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其中一项重要任务来考虑、谋划和推动。
2.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
“新发展格局”是《建议》当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建议》明确提出,要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其中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就是对法治建设的具体任务。所以,我们要从立足构建新发展格局、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高度来理解、推动内外贸法律法规与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疫检验、认证认可等相衔接。
3.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建议》明确提出,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2)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建议》明确提出,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一项重要的建设内容,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则是营商环境当中的一项要求。因此,国务院专门发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营商环境建设提出要求。所以,我们要通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障营商环境的法治化。
(3)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建议》明确提出,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政府的决策关系重大,它是很多行政权力运行的起点,又关涉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无论是重大的行政决策,还是一般的决策,都会对经济社会产生影响。因此,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至关重要。
2019年,国务院专门发布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责任作出安排和部署,我们要贯彻落实好该项行政法规及相应的决策要求。
4.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
《建议》明确提出,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生态文明建设是五大建设之一,党的十九大将“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之一。美丽中国建设就要通过新发展理念中绿色发展来体现。新发展理念在《建议》当中有明确、丰富、深入的体现。而绿色发展理念的落实,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即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政策保护,这就是法治的保障作用。
绿色发展的理念是一种新安排、新部署,需要通过法律政策才能够更有力、更有效地加以保障。因此,《建议》中明确提出,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
5.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
《建议》明确提出,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健全促进和保障境外投资的法律、政策和服务体系,坚定维护中国企业海外合法权益。
同时要健全促进和保障境外投资的法律、政策环境,坚定维护中国企业海外合法权益。我们的对外开放既包括“请进来”,也包括“走出去”。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我们不断加大了境外投资,中国企业也在不断“走出去”,在此情况之下,法治建设不仅要充分考虑到国内法治,同时也要考虑到涉外法治,比如对于境外投资的法律、政策和服务的保障;通过有效的方式保障中国企业的海外合法权益。
6.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发展是以安全为前提的,安全也需要发展来做保障。《建议》明确提出,健全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人才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重要领域国家安全立法、制度、政策。健全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制度,加强国家安全执法。
7.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
8.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建议》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落实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特别行政区社会大局稳定。
9.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加强国际法运用,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在全球治理当中,中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中就需要我们在法治方面下功夫,从国际议程设置权、国际规则制定权和国际话语权四个方面努力,真正保障中国的权益,构建良好的全球治理秩序。
三、如何落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十一个坚持”,我简要介绍一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
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在法治领域具体体现为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建设中的具体体现。我们必须紧紧抓住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发展道路,世界上没有唯一的法治道路。中国的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因此,全面依法治国决不能照搬别国的模式和做法,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要结合中国实际的发展阶段、法治建设的规律特点来推动中国的法治建设。
(四)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这是由宪法的地位所决定的。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因此,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推动宪法与时俱进,2018年第五次修改现行宪法、设置宪法日、确立宪法宣誓制度、推进审查制度的发展,都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具体体现。我们要根据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新目标的要求,坚决地贯彻落实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要求。
(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这与我们第一个部分中对法治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当中的作用相呼应。因此,当前我们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用法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就要站在法治的轨道上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时确立了五个子体系,即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也再次提出,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是要抓好这五个子体系建设。如果五个子体系按照要求建设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也就建成了。
(七)坚持共同推进和一体建设
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八)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这是法治建设“新十六字方针”,这是在法治建设新成就的基础上,对于法治建设未来发展的思路和安排。这需要与法治的四大环节结合起来。要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围绕法治的四大环节,既总结好法治建设的成就与规律,更重要的是结合法治建设新要求新目标新任务,针对四大环节中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向前发展。
(九)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因此,今天的法治建设不能够局限于国内法治,而是要站在全球的高度,放眼世界,统筹考虑国内法治建设和涉外法治,保障二者的协调推进。
(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这是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法治建设需要法治人才来完成,需要法治人才来不断推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对法治工作队伍和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要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这是对法治建设当中人才的培养、人才的范围、人才的标准做出了明确安排。
(十一)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他们不仅是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力量,而且具有示范效应。因此,一定是让“关键少数”发挥积极的、能动的榜样作用。
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用发挥得好,可以为全社会树立良好榜样和标杆,从而充分体现法治在经济社会当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成好“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当中对法治的要求,有效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要重点抓好的工作就是落实以上十一个方面的要求。唯有如此,法治建设才能不断向前推进,而法治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才更能彰显,社会主义事业才能够蒸蒸日上,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才会越来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