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岱岳区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1
1.1编制目的1
1.2编制依据1
1.3适用范围3
1.4预案衔接4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5
2.1应急组织指挥机构5
2.2现场应急指挥部6
2.3现场应急工作组7
3应急响应7
3.1预警7
3.2信息报告与通报9
3.3事态研判10
3.4应急监测10
3.5污染源排查与处置10
3.6应急处置11
3.7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14
3.8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14
3.9响应终止15
4后期工作15
4.1后期防控16
4.2事件调查16
4.3损害评估16
4.4善后处置16
5应急保障17
5.1通讯与信息保障17
5.2应急队伍保障17
5.3应急资源保障18
5.4经费保障18
5.5其他保障18
6附则20
6.1名词术语20
6.2预案解释权属21
6.3预案演练和修订21
6.4预案实施日期21
7附件21
为切实做好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应对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高效、有序地组织预防、控制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进一步提高应对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降低对水质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实施);
(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6)《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7)《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2013年12月7日修正);
(9)《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令,2011年5月1日实施);
(10)《突发环境事件调査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1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2015年6月5日起施行);
(12)《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13)《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8日发布);
(14)《关于印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2〕50号);
(15)《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18〕9号);
(16)《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环发〔2009〕130号,2009年11月9日)。
(1)《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1月1日);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15号);
(3)《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20号,2012年5月31日);
(4)《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试行)》(鲁环函〔2012〕649号);
(5)《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9〕80号);
(6)《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
(7)《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8)《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9)《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0)《山东省危险废物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件)应急预案》;
(11)《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92号);
(12)《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工作的通知》(鲁水资字〔2011〕5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监测工作的通知》(鲁水资字〔2006〕35号);
(14)《关于泰安市市辖区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复函》(鲁环函〔2015〕1049号);
(15)《泰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6)《泰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7)《泰安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8)《泰安市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3)《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6)《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7)《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办法》(HJ941-2018);
(9)《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12月修正);
(1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
(1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
(1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1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
(1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
(1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
(16)《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774-2015);
(17)《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公告2018年第1号)。
以上凡不注明日期的编制依据,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报、预警、处置、善后等工作。
本预案所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水污染事件、严重影响居民饮水安全和对本地区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的突发环境事件。
具体包括水源地及周边所发生的以下环境事件:
(1)因流域环境污染事故(流动源、固定源、非点源等突发环境事件)及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2)饮用水源保护区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农药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其他造成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的事件。
本次《泰安市岱岳区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与《泰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泰政字〔2017〕40号)、《泰安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泰环发〔2017〕28号)、《泰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泰政字〔2018〕57号)等应急预案做好预案内容衔接工作。
图1-1应急预案关系说明图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环境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危险源和潜在危险源的监测、监控、预警,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企业主要落实、公众有序参与的环境应急管理体制;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3)部门联动,相互增援。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和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作用,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建立社会应急动员机制,充实救援队伍,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5)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重视开展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科研和培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科技保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泰安市岱岳区东武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和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
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包括指挥部、应急办公室和工作组,具体如下。
总指挥由分管生态环境副区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局长共同担任。
总指挥及副总指挥职责见附件4。
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局长兼任,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应急办公室职责见附件4。
应急指挥中心下设若干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应急管理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广播电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和单位。
工作组职责见附件4。
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的处置指挥工作:
(1)贯彻国家应急工作方针,根据区政府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2)领导和协调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部署应急组织指挥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
(3)及时了解掌握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报告事故情况和提出应急措施的建议。
(4)组织协调各工作组按照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5)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6)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征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在事故处理后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加强对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理和抢救工作的指导。
(7)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8)负责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及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审查工作。
(9)其他有关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的重要事项。
现场应急工作组包括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应急保障组、应急专家组和综合组等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和职责详见附件5。
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认真组织讨论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3.1.1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所造成影响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事件分为两个级别:Ⅰ级、Ⅱ级,预警颜色分别为黄色、蓝色。
3.1.2预警启动条件
Ⅰ级(黄色预警):
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较大危害的。
Ⅱ级(蓝色预警):
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一般危害的。
3.1.3发布预警和预警级别调整
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或将要发生时,根据事件性质和级别,要及时发布预警公告:
Ⅰ级预警。岱岳区人民政府报泰安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岱岳区人民政府发布。
Ⅱ级预警。由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报岱岳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
预警级别调整: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的单位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3.1.4预警行动
在发布预警公告、进入预警状态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3)通知水源地对应的供水单位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停止取水、深度处理、低压供水或启动备用水源等准备。
(4)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负责污染源排查,对排放污染物可能扩大事件危害的企业实行停产、限产措施,并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5)开展应急监测或做好应急监测准备,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随时对突发饮用水水源环境事件进行分析和评估,预测发生突发饮用水水源环境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饮用水水源环境事件的级别。
(6)做好事件信息上报和通报。
(7)调集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
(8)在危险区域设置提示或警告标志。
(10)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和应对工作。
3.1.5预警解除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1信息报告时限
(2)水源地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应急办公室在发现或得知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立即进行核实,查明引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源,确定污染的基本情况,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
(3)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必须坚持速报机制。遇紧急情况,据情况可以越级上报。
(3)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先于下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获悉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可要求下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核实并报告相应信息。
(4)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3.2.2信息报告内容
(2)续报应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事件及有关处置措施的进展情况。
(3)处理结果报告应在初报、续报的基础上,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措施、过程和结果等详细情况。
发布预警后,一般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按照水源地应急预案中列明的副总指挥、应急办公室、工作组成员及名单,迅速组建参加应急指挥的各个工作组,跟踪开展事态研判。
事态研判的结果,作为制定和动态调整应急响应有关方案、实施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与处置和应急处置的重要基础。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应急监测,委托泰安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或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
处置措施主要采取切断污染源、收集和围堵污染物等,主要包括:
(1)对发生非正常排放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的固定源突发环境事件,应尽快采取关闭、封堵、收集、转移等措施,切断污染源或泄漏源。
(2)对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流动源突发事件,可启动路面系统的导流槽、应急池或紧急设置围堰、闸坝等,对污染源进行围堵并收集污染物。
(3)启动应急收集系统集中收集陆域污染物,设立拦截设施,防止污染物在陆域蔓延,组织有关部门对污染物进行回收处置。
(4)根据现场事态发展对扩散至水体的污染物进行处置。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突发事件类型、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周边环境的敏感性,环境应急指挥机构可采取如下措施:
(1)维护现场秩序,迅速划定污染隔离区和交通管制区,确定重点防护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
(2)组织开展紧急救援工作,迅速采取断源、控污、治污、布防等各项应急措施,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制定水质应急监测方案,及时掌握取水口水质污染趋势和动态变化。
(3)通知供水厂采取应急净水措施,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因原水污染无法保障饮用水安全时,供水厂应及时提出停止供水建议,上报上级部门改用应急水源地供水。
(4)核实现场情况,组织收集、整理、编辑应急现场信息,保证现场信息传递真实、及时与通畅,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5)在水源保护区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水源地可恢复取水时,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经对出厂水、末梢水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供水。
根据项目风险评估分析,本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具体应急处置如下:
应急措施:启动岱岳区东武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响应级别执行。
(1)切断污染源:判断泄漏点并及时堵漏或减缓泄漏速度,可采用带压非焊堵漏或者使用木楔子将泄漏点堵死或用石棉布缠住泄漏处,同时采用砂土建立围堰并在围堰内放置锯末等吸附材料。
(2)将车辆移出水源地保护区。
(3)针对不同危化品,采取相应中和剂、吸附剂进行中和吸收处理后采用泥浆泵抽送至污水收集车内送至应急事故池内进行集中处置。
(4)现场管制:燃油发生泄漏后,安全技术人员及消防人员应携带可燃气体检测仪进行现场检测,并设置多处监控点,确定、监视燃油泄漏区。除必要的操作人员、抢险救灾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必须立即撤离警戒区。
(5)盐酸、硝酸等酸类发生大量泄漏时,酸雾会很大,处理泄漏的作业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穿好防酸服、防酸碱雨鞋,佩戴好防毒面具进行现场作业等。
(6)应急监测组在可能受泄漏危险化学品影响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引水工程取水口等位置布点监测,监测因子为泄漏危化品及其副产物等。
应急程序:供水单位发现监测点位水质有毒类等特征因子严重超标后,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立即赶赴现场查找超标原因,并指导事故先期处置工作和判断事故等级情况;再根据事故的大小及发展态势向岱岳区东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执行响应程序。
应急措施:
(1)截源:应急处置组可根据外流风险物质的种类,在听取应急专家组建议后,在可能影响的区域采取以下截流措施:尽快查找污染源,通过建设隔离带、封堵等措施,隔离污染源,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
(2)监测:应急监测组在取水口等位置布点监测,监测因子为饮用水常规监测项目、重点监测超标因子。
(4)保障:应急保障组及时了解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内的供水情况,确保饮用水安全;应急保障组应负责提供应急所需物资。
(5)处置:污染控制小组根据超标因子及超标原因进行现场处置。
(1)截源:污染控制小组可根据外流风险物质的种类在可能影响的流域采取以下截流措施。
(2)监测:应急监测组在饮用水水源取水口、水厂等位置布点监测,监测因子为COD、氨氮、石油类等;
适用于处理不同超标项目的推荐技术见表3-1。
表3-1处理不同超标项目的推荐技术
超标项目
推荐技术
浊度
快速砂滤池、絮凝、沉淀、过滤
色度
快速砂滤池、絮凝;活性炭吸附;化学氧化预处理:臭氧、氯、高锰酸钾、二氧化氯
嗅味
化学氧化预处理:臭氧、氯、高锰酸钾、二氧化氯、活性炭
氨氮
化学氧化预处理:氯、高锰酸钾;深度处理:臭氧-生物活性炭
铁、锰
锰砂;化学氧化预处理:氯、高锰酸钾;深度处理:臭氧-生物活性炭
挥发性有机物
生物活性炭吸附
有机化合物
生物活性炭、膜处理
细菌和病毒
过滤(部分去除);消毒处理:氯、二氧化氯、臭氧、膜处理、紫外消毒
汞、铬等部分重金属
(应急状态)
氧化法:高锰酸钾;生物活性炭吸附(部分去除)
藻类及藻毒素
化学氧化预处理:除藻剂法、高锰酸钾、氯;微滤法;气浮法;臭氧氧化法
应急保障组负责先期处置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明确运输通道、方式和使用方法,按照应急物资调查结果,列明应急物资、装备和设施清单,清单应当包括种类、名称、数量及存放位置、规格、性能、用途和用法等信息,规定应急物资装备定期检查和维护措施,保证其有效性,以便在紧急状态下使用。应急物资、装备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污染物进行拦截的物资、装备和设施:油毡、围油栏、筑坝材料、溢出控制装备等。
(2)控制和消除污染物的物资、装备和设施:中和剂、灭火剂、解毒剂、吸收剂等。
(3)移除和拦截移动源的装备和设施:吊车、临时围堰、导流槽、应急池等。
(4)对污染物进行拦截、导流、分流及降解的应急工程设施:拦截坝、节制闸、导流渠、分流沟、前置库等。
3.9.1应急终止的条件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终止应急程序:
(1)进入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污染物已成功围堵,且清运至水源保护区外,未向保护区扩散时。
(2)采取措施后,进入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污染物已经成功拦截,无扩散可能,且水质监测结果稳定达标。
(3)水质监测结果尚未稳定达标,但根据专家咨询组建议可恢复正常取水。
3.9.2应急终止的程序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应急终止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现场指挥组组织有关专家组根据应急监测结果、监控快报,确认事件已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依次报请岱岳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岱岳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2)现场指挥组接到岱岳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应急终止通知后,宣布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
(3)必要时,由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向社会发布事件应急终止的公告。
(4)应急终止后,应急监测组应根据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监测、监控和评估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响完全消除为止。
(1)针对泄漏的油品、化学品进行回收;
(2)进行后期污染监测和治理,消除投放药剂的残留毒性和后期效应,防止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3)事故场地及漫延区域的污染物清除完成后,对土壤或水生态系统进行修复;
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事件造成的危害进行评估,对污染区的清理、污染物的处置、后续影响的监测、生态环境的恢复等提出对策和措施,并指导做好污染消除和生态恢复工作;对事件应急处置行动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指出下一步需要整改的工作和本预案需修改的内容,编制应急损害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1)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2)分析、评估事件原因、过程及后果(包括伤亡、经济损失);
(3)分析、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对人员、环境等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做出评估。
污染事件发生地区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稳妥、认真细致地做好危机过后有关工作,弥补损失,消除影响,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落实应急防范措施。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通信畅通,必要时在现场开通应急通讯设施。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负责保障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现场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实行视频、音频、数据信息双向传递。
加强水源地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建立健全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队伍、专家队伍、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志愿群体,形成多层次、业务熟练的水源地应急队伍。通过授课、操作演练和模拟演习等加强各应急队伍应训和演练,保证应急培训队伍定期培训,包括信息报告、应急资源使用、应急监测布点及监测方法、应急处置方法、国内外典型案例分析、污染控制与清除的一般知识、人身安全防护知识等。确保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中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污染源控制、排险、救援、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应急保障组要有针对性的配置应急指挥、应急监测、应急防护、应急处置等应急设备和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检验、鉴定和监测等设备建设。
(2)建立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积极培育和提升经济动员能力,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同时,积极探索由实物储备向生产潜力信息储备,通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运行机制,实现应急物资动态储备。同时,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做好应急物质储备,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
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设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专项经费,用于保障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救助防护装备、应急监测装备和日常运转经费、突发事件处理经费支出。
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供水区域内所辖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定期组织体检,保障环境应急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120指挥调度中心负责院前急救,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同时,要根据突发危机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
(一)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指挥组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条件、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4)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启用备用水源,并向停水居民分发洁净水或桶装水。
(二)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指国家为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障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在水源保护区外划定准保护区。
(2)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3)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当地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4)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6)后期处置:是指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和影响得到基本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恢复正常状态在事件后期所采取的一系列行动。
(7)经济损失:包括环境污染行为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帐面价值,为防止污染扩大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8)环境应急监测:是指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9)泄漏处理:泄漏处理是指污染源因事件发生泄漏时的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泄漏处理要及时、得当,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泄漏处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
(10)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练和综合演练。
(11)固定风险源:指排放有毒有害造成或可能因突发环境污染,对饮用水水源地造成严重环境危害的固定风险源,包括工矿企业事业单位、石油化工企业及运输石化、化工产品的管线、污(废)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危险品仓库、装卸码头等。
(12)流动风险源:指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及其他影响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
(13)非点源:指有可能对水源地水质造成影响的,没有固定污染排放点的畜禽水产养殖污水、农业灌溉尾水等。
本预案由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负责解释。
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应根据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的要求,结合本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实际情况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路线
附件2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附件3水源地应急防控体系建设
附件4应急组织指挥结构组成及职责
附件5现场应急工作组职责
附件6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通讯录
附件7专家库名单
附件8现有应急物资及突发水环境事件时可能用到的应急物资
附件9常见化学品引发水污染事故的简要处置方法
附件10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批复文件
附件11应急演练方案
附件12标准化格式文本
附件13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方案
附图东武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图
附件1
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路线图
附件2
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一、确定调查范围
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为地下水型水源地,调查范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区域。
二、调查内容与方式
本次调查内容包括:基础环境特征调查、历史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资源调查、应急工程设施调查、应急预案调查等5个方面内容。
调查方式:采用资料收集法、现场踏勘法等。
三、基础环境特征调查
(一)一般性调查内容
1、地理位置
岱岳区地处泰山之阳、汶河之滨,居齐鲁腹地,北依省会泉城济南,南临孔子故里曲阜,是“一山一水一圣人”旅游热线中点。京沪高速铁路、京沪铁路纵贯南北,辛泰、泰肥、中南铁路横跨东西。公里通车里程1626.944km。其中,国道2条(G3京台高速、G104国道);省道10条(S31泰新高速、S26莱泰高速、S103济临路、S330莱肥路、S331泰商路、S243明泰路、S244枣徐路、S801泰曲路、新SS330莱肥路、S329薛馆路);县道12条,里程161.41km;镇、乡公路里程1248km。
2、地形地貌
岱岳区地势北高南低,东高西低,大汶河横贯境内东西。山地、丘陵、平原地貌各占三分之一,其中山区面积约499km2,占总面积的29%。有大小山峰125座,最高点为徂徕山太平顶,海拔1027m,最低点海拔85m。区内西南部大汶口镇地处平原,角峪镇、道朗镇地处山区,其余镇和街道兼有山地、丘陵、平原。
3、气候特征
岱岳区属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寒暑适宜、光温同步,雨热同季,春季较干多风,夏季高温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冷而少雪。全年平均日照数2453.5小时。年平均气温为13.3℃,极端最高气温42.1℃,极端最低气温-10.7℃。无霜期平均286天,最长可达312天,最短为264天。年平均降水量685.6mm,年最大降水量
1295.8mm,年最小降水量293.9mm。因受地貌影响,东部降水多于西部,山区降水多于平原,具有春旱、夏涝、晚秋又旱的水情特点。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常年平均风速2.6m/s,全年最大风速24m/s。
4、水文
岱岳区内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1.4646亿m3,地下水资源量1.7323亿m3,水资源较为丰沛。共有各类水库86座。其中,中型水库3座(胜利水库、角峪水库、小安门水库),小(一)型水库9座,小(二)型水库74座。蓄水500m3以上的塘坝472座,蓄水工程星罗棋布,各类蓄水工程总量占全市的五分之一。现有河道长度26km,砂资源储量为1000万m3。
岱岳区地处汶河中上游,属黄河流域,除西北边境有流域面积5.5km2的一条小河流入长青区北大沙河外,其余河流均属汶河水系,总流域面积1720.25km2。其中流域面积200km2以上的河流12条。大汶河上、中游的大部分在岱岳区境内,大汶口以上有柴汶河、牟汶河、瀛汶河、石汶河、泮汶河,史书上称“五汶”分三个支流,以牟汶、瀛汶为北两支,柴汶河为南支,西部道郎一带是康王河的源头,西南部是漕河控制的面积。各支流上游均属山间河道,河岸稳定,河床宽50m左右,河道中下游流经平原,两岸大部分为耕地,河床宽500-1000m,多为平原河道特征。
5、水质现状
依据2018年度泰安市饮用水水源地评估,岱岳区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基本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水质良好(由于地质原因,个别水源地总硬度、硫酸盐超标)。
(二)固定源调查与风险评估
岱岳区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主要为生产路和农业种植,不存在石油化工行业、垃圾填埋场、危险废弃物填埋场、尾矿库等固定污染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加油站:中国石油第58加油站。
固定源评价指标及评分值见表3-1。
表3-1固定源评价指标及评分值(Rp)
风险源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
指标值
评分值(P1)
评分值(P2)
评分值(P3)
石油化工行业
(个)
无
存在
0
10
1
2~4
>4
5
7
5~10
>10
4
6
8
垃圾填埋场(处)
2
>2
3
>3
危险废弃物填埋
场(处)
>1
尾矿库(座)
3~4
>5
5~6
>6
加油站(座)
1~2
3~5
6~8
>8
1~3
4~6
7~10
油品储罐(座)
2~3
4~5
6~7
码头吞吐量(万吨
/年)
<0.1
>0.1,<1
1~5
10~50
>50
<0.1
Rp=P1+P2+P3固定源评分值为:10。
(三)流动源调查与风险评估
岱岳区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基本不存在高风险区域。水源地保护区基本未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及应急专家库,且基本不具备应急监测能力。
参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对流动源的风险进行评估。
流动源评价指标及评分值见表3-2。
表3-2流动源评价指标及评分值(Rf)
评分值(F1)
评分(F2)
评分值(F3)
陆运
危险品运输
或L>2rd
L<2rd
9
有路仅可行走
有路但不能通行机
动车
有机动车通行
有运输路线且长度
较短
L rd 桥梁 L>2rd 有危险品运输;或 有单车道跨线桥 有危险品运输且 rd 船舶 航线L 航线rd 航线L>2rd 经调查,岱岳区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有县道、104国道、京台高速穿越,有危险品运输。 通过计算,流动源环境风险值为: Rf=F1+F2+F3=10。 (四)非点源调查与风险评估 经调查,岱岳区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主要为村庄、农田。 非点源评价指标及评分值见表3-3。 表3-3非点源评价指标及评分值(Ry) 评分值(Y1) 评分值(Y2) 评分值(Y3) 耕地面积所占比例 <5% 5%~10%10%~20% 20%~30% <20% 20%~30%30%~40%40%~50% 30%~40% 50%~60% 60%~70%70%~80% >80% 60%~70% 70%~80% 生态缓冲带 宽度>50m宽度≤50m 宽度>40m 宽度≤40m 宽度>30m宽度≤30m 通过计算: 岱岳区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非点源Ry=Y1+Y2+Y3=14。 一般来说,环境风险值的可接受程度分别以Rp(或Rf、Ry)≤3作为背景值,当风险值超过此限,当3 四、环境风险事件分析 (一)固定风险源突发环境事件分析 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中第六条“保护区整治要求”可知: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不允许存在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保护区规定前已有的建设项目拆除或关闭,并视情进行生态修复。本次预案要求对岱岳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控制范围内严禁新建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移动风险源突发环境事件分析 移动源是指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及其他影响饮用水安全物质的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 1、油品泄漏事件情景分析 Amax=π(Rmax)2=105V0.75 式中:Amax为溢油的最大面积,m2;V为溢油量,m3。 溢油达到最大面积之后,油膜的平均厚度为: h=V/Amax 式中:h为油膜平均厚度,m。 油入水后很快扩散成油膜,然后在水流、风流作用下产生漂移,同时溢油本身扩散的等效圆油膜继续扩散,因此,溢油污染范围就是这个不断扩大的等效圆油膜所经过的水域面积。漂移与扩展不同,它与油量无关,漂移大小通常以油膜等效圆中心位移来判断。油膜中心漂移速度为: v0=v1+vfQ 式中:v0为油膜运移速度,m/s;v1为水面流速,m/s;vf为水面10m高处的风速,m/s;Q为风速对水流的贡献率,取经验值3%。 采用溢油覆盖水面的面积和油膜厚度作为环境污染范围和程度的评价指标,具体如下表4-1。按照泄漏量的10%、50%,得到的2种溢油量对应的油膜面积和厚度如下表4-2。 表4-1溢油水体污染影响程度评价指标 序号 污染程度 水面油膜厚度um 水面油膜面积km2 极重污染 ≥50 100 严重污染 25~50 50~100 中度污染 10~25 轻度污染 一般污染 轻度影响 表4-2不同泄漏量油品溢入河流事故预测结果 溢油规模 0.75t 3.75t 油膜面积km2 油膜厚度um 预测数据 0.08 0.9 0.27 0.14 评价结果 由于目前对于溢油扩散理论研究的不完善,未有方便可用的计算方式和模拟软件,有关油扩散的计算仅仅只考虑了油自身的因素,未考虑其他自然因素如风、水流、航道形状、油的挥发、降解、稀释等因素。选择较为简便的计算式进行计算,并对结果进行了阐述,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偏差,做适当的参考。 2、流域性水污染事件情景分析 3、非点风险源环境事件分析 暴雨引发次生环境事件:强暴雨时有可能会发生非点源环境风险物质流失,对岱岳区东武饮用水水源造成污染。岱岳区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主要为地下水,井口等均已做好防护措施,补给区地表水污染补给地下水后,会对地下水产生一定的影响。 综合上述分析结果,根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的对象、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岱岳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汇总于表4-3所示。 表4-3岱岳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风险事件一览表 事件名称 事故特征 发生场所 固定环境风险源突发环境事件 通过对水源保护区外和河道沿岸纵深5公里范围内各项潜在污染源调查可知,饮用水保护区范围内不存在较大环境风险源,故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不大,本预案对此从简说明 大汶河流域及其支流,地表水污染,补给地下水,引起地下水污染。 流动源风险物质泄漏环境事件 根据对项目所在地现场踏勘可知,104国道穿越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后,不会对岱岳区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产生影响。 104国道 监测断面水质超标环境事件 监测断面水质监测项目中,任意1个及以上项目超标3倍及以上的现象 岱岳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设定的常规监测断面 上游交界断面出现COD、NH3-N、重金属等超标现象 与岱岳区交界的上游断面 暴雨引发次生环境事件 出现强暴雨时,可能造成非点源环境风险物质流失,对岱岳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造成污染 岱岳区东武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周边河流 五、应急资源调查 现有应急能力情况说明: (1)根据现场调查,岱岳区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已设立界标、界碑、交通警示牌等,并已安装隔离防护措施; (2)供水管理单位已建立完善的水源保护区监测体系和饮用水安全预警与应急系统;根据以上情况可知,岱岳区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有应急措施如下所示。 表5-1岱岳区东武饮用水源保护区现有应急措施一览表 类型 实际情况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常规措施 陆路运输防范情况 应急监测能力 供水单位每月对其水源地进行水质监测和分析 应急供水 与供水管理单位联动,实时在线监测,一旦需要启动时,立即启动备用水源 应急物资 供水单位针对原水可能受到的污染情况,贮备了部分常用的应急物资 水源地管理 岱岳区人民政府在水源地周边设立界碑、界标、宣传牌等,已设立机构完善的水源地管理机构和完善的水源地监测体系和饮用水安全预警与应急系统 六、应急预案调查 适用范围衔接:《泰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泰政字〔2017〕40号)适用于泰安市境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或超出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处置能力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市政府及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泰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泰政字〔2018〕57号)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泰安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其他地区涉及泰安的有关机构、单位或人员,应由泰安市负责处置或参与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泰安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泰环发〔2017〕28号)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超出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处置能力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由市政府或市生态环境局认定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 指挥体系衔接:《泰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挥长由泰安市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协助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泰安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长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调研员、副调研员、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 职责方面衔接:各应急预案均贯彻执行中央、国家、省、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岱岳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部署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判断事故等级,决定启动岱岳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统一指挥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省环保、水务部门报告有关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负责事故应急行动期间发布命令、批示,负责应急救援行动的总体协调。 与联动单位预案的衔接:由于本预案范围为岱岳区东武饮用水源保护区,若发生水质污染事件,必须立即启动联动单位应急预案。因此,本应急预案应与各供水管理单位发布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附件3 水源地应急防控体系建设 一、风险源应急防控 (1)结合水源地基础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以源头管控为目的,对可能影响水源地的主要风险源加强监控,全过程监控水源地风险物质产生至排放的各关键环节。 (2)针对水源地主要风险源,结合不同预案情景,设置或优化风险源应急防控工程,为应急响应提供支撑。 ①重点防控固定源单位,应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完善污染物拦截、导流、收集和处置的应急工程设施,防止污染物排向外环境。 ②重点防控道路和桥梁,应设置导流槽、应急池等,拦截和收集污染物,防止污染扩散。 二、建议 根据岱岳区水文地质条件及岱岳区供水实际情况,对水源地提出以下建议: (1)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有104国道、京台高速穿越,建议健全保护区内危化品运输管理制度,危化品运输采取限制运载重量和物资种类、限定行驶路线等管理措施,并完善应急处置设施。 (2)科学、比例合理利用农药、化肥。近期,以有机肥利用为主,减少农药、化肥的施用量,及时减少面源污染负荷;远期,遵循生态经济理念,深入推广生态农业,实施以控制农药、化肥等化学品使用量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工程建设,减少因施用农用化学品造成的环境污染,实现农业清洁生产。 减少农业种植中有机氯、有机磷以及氨基甲酸酯等杀虫剂的使用,选用低毒农药或生物农药,减少氮肥施用,防止多余氮素通过土壤污染地下水,科学引导农业种植。严格遵守再生水回用标准,应定期监测回用再生水中的重金属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污水进行灌溉,减少污染物在土壤中的累积,避免地下水污染,同时增加土地植被覆盖度,增强土地的水土保持能力。 (3)农田径流控制工程:农田径流是农田污染物的载体,大量地表污染物在降雨径流的侵蚀冲刷下,随农田径流进入保护区,对保护区水质产生影响。农田径流污染控制工程可通过坑、塘、池等工程措施,减少径流冲刷和土壤流失,并通过多种生物系统拦截净化污染物。 附件4 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 应急组织指挥 机构组成 日常职责 应急职责 总指挥 分管生态 环境副区 长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要求; (2)组织编制、修订和批准水源地应急预案; (3)指导加强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4)协调保障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经费。 (1)发生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亲自(或委托副总指挥)赶赴现场进行指挥,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 (2)贯彻执行当地或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指令; (3)按照预警、应急启动或终止条件,决定预案的启动或终止; (4)研判突发环境事件发展态势,组织制定并批准现场处置方案; (5)组织开展损害评估等后期工作。 副总指挥 区政府办 公室分管 副主任、泰 安市生态 环境局岱 岳分局局 (1)协助总指挥开展有关工作; (2)组织指导预案培训和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能力评估等工作; (3)指导开展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 (1)协助总指挥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 (2)根据分工或总指挥安排,负责现场的具体指挥协调; (3)负责提出有关应急处置建议; (4)负责向场外人员通报有关应急信息; (5)负责协调现场与场外应急处置工作; (6)停止取水后,负责协调保障居民用水; (7)处置现场出现的紧急情况。 应急办公室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局长 (1)组织编制、修订水源地应急预案; (2)负责水源地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能力评估等工作; (3)组织开展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 1)贯彻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各项指令和要求; (2)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并与有关的外部应急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3)负责调动应急人员、调配应急资源和联络外部应急组织或机构; (4)收集整理有关事件数据。 工作组 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 (1)及时上报及通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次生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事故信息。 (2)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于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场地。 (3)负责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测,及时上报并通报水源地水质异常信息。开展水源地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4)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跨越保护区道路桥梁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建设维护道路桥梁应急工程设施维护等。 (5)管理暴雨期间入河农灌退水排放行为,防范农业面源导致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6)负责自来水管网末梢水水质卫生日常管理,及时上报并通报管网末梢水水质异常信息。 (7)负责水源地日常管理工作及有关应急物资的日常维护管理。 (8)保障供水水质。 (9)负责保障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经费。 (10)负责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宣传等工作。 (1)查处导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违法犯罪行为。 (2)协助处置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等导致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3)负责保障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场地。 (4)负责应急监测,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水源地污染物削减处置等工作。 (5)协助处置交通事故次生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事故发生后及时启用道路桥梁应急工程设施,并负责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快速通行。 (6)按照应急指挥部要求,利用水利工程进行污染团拦截、降污或调水稀释等工作。 (7)协助处置因农业面源、畜禽养殖等导致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8)负责管网末梢水水质应急监测,确保应急期间居民饮水卫生安全。 (9)负责应急期间的新闻发布、对外通报和信息公开等工作。 (10)应急状态下负责有关应急物资的使用管理。 (11)保障应急期间供水水质。 (12)负责保障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的费用。 区应急管理局 区财政局 区自然资源局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水利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卫健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委宣传部 区工信局 区人社局 区广播电视台 附件5 现场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应急工作组组成 应急处置组 (1)负责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负责指导穿越水源地的公路油罐车泄漏事故的处置工作。 (2)负责事故状态下设置警戒区、安全区,负责人员疏散撤离工作。 (3)负责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发现污染事件进行初步处置;根据事故变化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组织现场污染物消除、围堵和消减,以及污染物收集和异地处置等工作;开展溯源分析工作。 (4)负责污染物的转运工作。 (5)负责组织制定受污染水体疏导或截流方案。 (6)负责指导农田污水、畜禽养殖引发的水源地水质污染的处置工作。 (8)负责对受污染危害人员实施医疗救治。 (9)参与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卫生健康局 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供水单位 应急监测组 (1)负责制定现场应急监测方案,组织迅速开展现场应急监测工作。 (2)密切监控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河流断面水量变化等水文情况。 (3)开展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 应急保障组 (1)市级有关部门及应急组织机构指定或调整应急供水方案后,配合组织实施。 (2)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应急调水方案;市政府通过应急调水方案后,及时组织实施;做好应急备用水源的调度工作。 (3)负责落实应急供水保障方案,落实停止取水、启动深度处理设施和切换备用水源等应急工作安排。 (4)负责协调应急物资的紧急调用。 (5)负责协调应急物资运输车辆。 (6)负责保障环境应急监测设备。 (7)负责协调补偿征用物资、应急救援和污染物处置等费用。 (8)负责做好应急通讯保障。 应急专家组 由泰安市环保专家库中部分人员组成 为现场环境救援应急指挥部应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对事发现场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综合评估水污染事件,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处置措施和环境安全建议;提出指导、调整和评估应急处理措施建议和意见;参与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总结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综合组 负责信息报告、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等工作。 附件6 单位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8568621 8568750 8567070 8568216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8568636 8566600 8561307 8567100 8568581 2110066 6112263 8566201 8568318 8568211 附件7 泰安市应急专家库名单 专家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专业特长 曹晓群 男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化学专业 15163875098 6236195 朱鲁生 山东农业大学 环境毒理和评价 13505388600 8249789 王玉军 废水处理 13905381105 8242549 李晓晨 水污染控制 15866021886 李光德 环境科学、环境监测评价 13905389158 徐玉新 环境风险评估、环境风险应急处置 13518681999 孙丰霞 女 环境工程、环境评价 13605485307 高廷东 泰山学院 污水、固废处置的设计管理 13561770996 6713009 付伟章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13905383700 8249019 赵新峰 泰安市自来水公司 水处理 13954876666 6990986 11 曹学江 山东省煤田地质规划勘察研究院 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 13581141239 6987716 12 郝启勇 13505483854 6987712 13 隋建红 采掘、社会服务 13563803239 14 王新 泰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境规划与管理 15318118088 8586038 15 王斌 山东省泰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环境应急评估与监测 15315380907 8877687 16 程传民 泰安市河道管理局 15605380797 6138766 17 刘海涛 山东伟峰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管理 13854889702 3230686 18 张明春 山东嘉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化工、化学 19 尚秀兰 山东硕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化学化工、环境工程、环境监测 6979869 20 钟吉智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泰山盐化工分公司 化工企业安全环保管理 13805487058 8596413 21 陈卫国 瑞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烟气处理 13884768790 2412168 22 何树文 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化学化工应急 13853870839 2418058 23 韩树刚 环保技术与法律法规 13853870569 2417896 24 刘汉振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公司有限公司 化工工艺 18953860766 5826297 25 高永华 山东华鸿化工有限公司 工业分析技术 13905487891 6087866 26 朱长青 新泰市智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化工企业环境应急 18905386018 7052218 27 田伟 山东能源新矿集团 煤矿、化工应急管理处置 18853868997 7829151 28 潘汝东 15092817556 7829202 29 李艳琴 山东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工程 15305386700 30 曹颖 环境监测 15315380766 8331096 31 潘宁 13355489619 8333596 32 刘桂成 13181801459 33 葛衍珍 18653849311 34 崔强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 环境管理 18653895977 6267169 35 王新洲 18653895968 6267189 36 吴秀强 15153865966 8567359 37 王宗河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 环境安全 13854889598 3362897 38 王建华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 13954863776 7262337 39 史修荣 13853819508 7222396 40 张宗涛 13583881006 7211582 41 许振芹 13583852730 5639841 42 吴春辉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 环境监测化学工艺 15163889893 2821641 43 张景富 环境监测、环境管理 13854866918 44 张德兰 环境应急监测与处理 15169809796 附件8 现有应急物资一览表 物资分类 物资名称 数量 存放场所 铁锹 大汶口镇镇政府仓库 赵玉坤15588550669 镐头 全面罩 滤毒罐 安全带 应急装备 铁丝 木材 救生衣 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的应急物资 设备名称 用途及设备参数 功能 适用环境 隔绝式防毒衣 全身防护:现场安全防护救援、采样、监测 防护有毒有害污染物 化工、石油、纺织、印染、造纸、冶炼、酿造、制药、化肥、炼油、制革、交通运输等泄漏、爆炸事件 简易防毒面具 呼吸防护:现场安全防护救援、采样、监测 防毒靴套 足部防护:污染采样、监测 防酸碱长筒靴 足、腿部防护:污染采样、监测 化工、石油、厂矿、交通运输等泄漏、爆炸事件 耐酸碱防毒手套 手部防护:现场安全防护、救援、采样、监测 耐酸碱防水高腰连体衣 全身防护:现场安全防护、救援、采样、监测 防护酸碱污染物 现场救援防护、采样、监测 防护、救援 排污口、沟渠、河流 急救箱 现场中毒急救及安全防护 急救、防护 各种污染事件受伤急救 投掷式标志牌 现场安全防护、警戒 警戒 各种污染事件的警戒标志 插入式标志牌 排水泵、消毒设备、各种堵漏器、堵漏袋、堵漏枪、洗消器;封漏套管、阻流袋等。 现场处理、救援 现场应急处理、救援 各种水污染事件 附件9 常见化学品引发水污染事故的简要处置方法 污染物 类别 代表物质 应急处置 重金属类 代表物质有汞及汞盐、铅盐、锡盐类、铬盐等。汞为液体金属,其余均为结晶盐类,铬盐和铅往往有鲜亮的颜色。该类物质多数具有较强毒性,在自然环境中不降解,并能随食物链逐渐富集,形成急性或蓄积类水污染事故。 各水厂中断取水,围隔污染区,在污染区投加生灰沉淀重金属离子,排干上清液后将底质移除到安全地方水泥固化后填埋。汞泄漏后应急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尽量将泄漏汞收集到安全地方处理,无法收集的现场用硫磺粉覆盖处理。 氰化物 代表物质有氰化钾、氰化钠和氰化氢的水溶液。氰化钾、氰化钠为白色结晶粉末,易潮解,易溶于水,用于冶金和电镀行业,常以水溶液罐车运输。氰化氢常温下为液体易挥发,有苦杏仁味。该类物质呈现剧毒,能抑制呼吸酶,对底栖动物、鱼类、两栖动物、哺乳动物等均呈高毒。 应急处置人员须佩带全身防护用具,尽可能围隔污染区,在污染区加过量漂白粉处置,一般24小时可氧化完全。 氟化物 代表物质有氟化钠、氢氟酸等。氟化钠为白色粉末,无味。氢氟酸为无色有刺激臭味的液体。该类物质易溶于水,高毒,并且容易在酸性环境中挥发氟化氢气体毒害呼吸系统。在自然环境中容易和金属离子形成络合物而降低毒性。 各水厂中断取水,应急处置人员须带全身防护用具。在污染水体中加人过量生石灰沉淀氟离子,并投加明矾加快沉淀速度。沉淀完全后将上清液排放,铲除底质,并转移到安全地方处置。 金属酸矸 代表物质有砒霜(三氧化二砷)和铬酸矸(三氧化铬)。砒霜为无色无味白色粉末,微溶于水。铬酸矸为紫红色斜方晶体,易潮解。两种物质均在水中有一定的溶解度,呈现高毒性,可毒害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和循环系统,并能在动物体内可以富集,造成二次中毒。 各水厂中断取水,围隔污染区,投放石灰和明矾沉淀,沉淀完全后将上清液转移到安全地方,用草酸钠还原后排放。清除底泥中的沉淀物,用水泥固化后深埋。 苯类化合物 代表物质有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硝基苯等。油状液体,有特殊芳香味,易挥发,除取代苯外,密度一般小于水。该类物质是神经和循环系统毒剂,对人体有致癌作用,不溶或微溶于水,扩散速度快。 应急处置人员应戴全身防护用具,用围油栏围隔污染区,注意防火。污染区用吸油绵等高吸油材料现场吸附,转移到安全地方焚烧处理。污染水体最终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卤代烃 代表物质有抓乙烯、四氯化碳、三氯甲烷、氯苯,均为油状液体,易挥发,不溶于水,密度一般大于水,燃烧时有刺激性气体放出。该类物质遇水稳定,对眼睛、皮肤、呼吸道等有刺激作用,对人体有致癌作用。多元取代物密度往往大于水,沉于水底造成持久危害。 应急人员应佩带全身防护用具。围隔污染区,污染水体投加活性炭吸附处理。用活性炭、吸油棉等高吸油材料等现场吸附积水中的污染物,彻底清除后送到安全地方处理。 酚类 代表物质有苯酚、间甲酚、对硝基苯酚、氯苯酚、三氯酚、五氯酚等。多为白色结晶或油状液体,有特殊气味,不溶或微溶于水,密度一般大于水。该类物质一般具有较高的毒性,能刺激皮肤和消化道,在水中降解速度慢,有致癌和致畸作用。 应急处置人员应佩带全身防护用具。用围油栏围隔污染区后,用吸油棉等高吸油材料现场吸附残留泄漏物,转移到安全地方处理。污染水体投加生石灰、漂白粉沉淀和促进降解,最后投加活性炭吸附处理。 农药类 有机氯农药在我国已经禁用。在用的农药包括有机磷农药、氨基甲酸醋农药、拟除虫菊醋类农药等。有机磷农药有甲胺磷、敌敌畏、敌百虫、乐果、氧化乐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苯硫磷、倍硫磷等,多用作杀虫剂。多数品种为油状液体,不溶于水,密度大于水,具有类似大蒜样特殊臭味,一般制成乳油使用。多为剧毒农药,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及皮肤吸收,对人及鱼类高毒。氨基甲酸醋农药有吠喃丹、抗蚜威、速灭威、灭多威、丙硫威等,多用于杀虫剂和抗菌剂。多为结晶粉末状,微溶于水,无气味或气味弱。多为剧毒农药,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及皮肤吸收。拟除虫菊醋类农药有氟氰菊醋、澳氰菊醋、抓氛菊醋、杀灭菊醋,多用作杀虫剂。一般为微黄色油状粘稠液体,不溶于水,溶于常用有机溶剂。是高效低残留杀虫剂,对鱼类高毒,对人类中等毒性,能损害神经、肝、肾等器官。 应急人员应配戴全身防护用具。各水厂中断取水,围隔污染区,用活性炭吸收未溶的农药,收集到安全场所用碱性溶液无害化处理。对污染区用生石灰或漂自粉处置,破坏农药的致毒基团,达到解毒的目的。最后用活性炭进行吸附处理。 矿物油类 代表物质汽油、煤油、柴油、机油、煤焦油、原油等。一般为油状液体,不溶或微溶于水。煤焦油呈膏状,有特殊臭味,密度大于水。该类物质易燃烧,扩散速度快,易在水面形成污染带,隔绝水气界面,造成水体缺氧。煤焦油沉在水底级慢溶解,对水体造成长久危害,并具有腐蚀性。 应急处置时可用围油栏围隔污染区,用吸油棉等高吸油材料现场吸附,并转移到安全地方焚烧处理。必要时可点燃表层油燃烧处理,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煤焦油由于其中含有大量的酚类物质,其处置过程可参考酚类物质。 腐蚀性物质(包括酸性物质、碱性物质和强氧化性物质) 酸性物质有盐酸、硫酸、硝酸、磷酸等。浓盐酸和硝酸有酸性烟雾挥发出来,浓硫酸密度大于水,溶于水时产生大量热量。该类物质表现为强酸性和强腐蚀性,进人水体后将引起水体酸度急剧上升,严重腐蚀水工建筑物,破坏水生态系统,但在基质中碳酸钙的作用下其酸性和腐蚀能力会逐渐降低。 应急人员戴防护手套,处置挥发性酸时戴防毒面具,污染区投加碱性物质如生石灰、碳酸钠等中和。 碱性物质有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电石等。氢氧化钠和氢氧化钾为白色颗粒,易潮解,易溶于水,多以溶液状态罐车运输。 应急人员应带防护手套,在污染区投加酸性物质(如稀盐酸、稀硫酸等)中和处理。 强氧化性物质有次氯酸钠、硝酸钾、重铬酸钾和高锰酸钾等。高锰酸钾为紫色晶体,重铬酸钾为鲜红色晶体,其余为白色晶体。该类物质一般易溶于水,具有强氧化性,腐蚀水工建筑物中的金属构件,重铬酸钾还能引起环境中铬类污染物的富集。 应急人员应带防护手套,干态污染物应避免和有机物、金属粉末、易燃物等接触,以免发生爆炸。进人水体后可投加草酸钠还原。 除上述常见的十类化学品外,各类病毒、细菌造成的水体污染可投加漂白粉、生石灰等消毒处置。 附件10 附件11 应急演练方案 岱岳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的要求,结合本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演练。 1.应急演练目的 (1)检验预案。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准备。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检查对应突发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锻炼队伍。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和人员等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5)科普宣教。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等灾害应对能力。 2.应急演练原则 (1)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 (2)着眼实战、讲求实效。以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为着眼点。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考核,总结推广好经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围绕演练目的,精心策划演练内容,科学设计演练方案,周密组织演练活动,制订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措施,确保演练参与人员及演练装备设施的安全。 (4)统筹规划、厉行节约。统筹规划应急演练活动,适当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演练,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努力提高应急演练效益。 3应急演练的组织 演练组织流程见图1。 (2)黄色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的组织 应急实战演练由岱岳区政府牵头,岱岳区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共同参与应急演练,提高各部门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部门间应急联动、协作。 演练组织流程见图2。 图2黄色突发环境事件演练组织流程 4.应急演练内容 根据岱岳区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潜在的事故风险,演练的内容可包括: (1)因流域环境污染事故(流动源、固定源、非点源等突发环境事件)及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农药、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5.应急演练参加人员 (1)参演人员:在应急组织中承担具体任务的人员。 (3)模拟人员:演练过程中扮演或代替应急组织和部门的人员。 (4)评价人员:对演练进展情况予以记录的人员。 (5)观摩人员:来自有关部门、外部机构及群众。 6.演练实施的基本过程 (1)准备阶段 总结演练:指定的评价人员应具备的专业技能,同时分配各自所负责评价的应急组织和演练目标。 (2)实施阶段 (3)总结阶段 主办演习的各级应急部门应对演习情况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的效果作出评价,提交演练报告,并针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划分为不适项、整改项和改进项,分别进行纠正、整改、改进。 7.演练结果评价 (1)通过演练观察识别出应急准备缺陷。 (2)查出需要整改项。 (3)改进应急项目不足部分。 8.应急演练注意事项 通过演练观察识别出应急准备缺陷,查出需要整改项;根据演练结果对应急预案不足部分,进行修订。应急演练中必须特别注意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演练过程应尽可能模仿可能事故的真实情况,但不能采用真正的危险状态进行演练,以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2)演练之前应对演练情况进行周密的方案策划。编写场景说明书是方案策划的重要内容; (3)演练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培训,但不应将演练的场景介绍给应急响应人员; (4)演练结束后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和整改。 突发环境事件接警记录表 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接警记录表 报警人姓名 报警人单位 事件地点 死亡人数 受伤人数 被困人数 事件措述 事件影响范围 有无明显的发展趋势 事件性质 □废水泄漏□水质超标□危废泄漏 □地震□危险化学品泄漏□暴雨 □火灾□构造物塌陷□爆炸 □人员伤害事故□成品油管道破裂 其他事件性质描述 接警后的处理记录: 接警记录人: 岱岳区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色饮用水水源地 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启动令 ()第号 月日时分,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经过会商,决定启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色预警,要求事发地和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成员单位全面做好各项应对和处置工作。 签发人: 年月日时分 岱岳区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预警变更令 根据实际情况,现决定将月日发布的色预警变更为色预警。 预警解除令 根据实际情况,现决定将月日发布的色预警予以解除。 级应急响应启动令 级应急响应终止令 培训记录表 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培训记录表 培训地点: 培训老师: 培训内容: 参加培训人员 签到 演习记录表 预案名称 演练地点 组织部门 参加部门和单位 演练类别 □实际演练□桌面演练 □提问讨论式演练 □全部预案□部分预案 演练部分: 物资准备和人员培训情况 演练过程描述 预案适宜性和充分性评审 适宜性:□全部能够执行□执行过程不够顺利□明显不适宜 充分性:□完全满足应急要求□基本满足需要完善□不充分,必须修改 演练效果评审 人员到位情况 □迅速准确□基本按时到位□个别人员不到位□重点部位人员不到位 □职责明确,操作熟练□职责明确,操作不熟练□职责不明,操作不熟练 物资到位情况 现场物资:□现场物资充分,全部有效□现场准备不充分□现场物资严重缺乏 个人防护:□全部人员防护到位□个别人员防护不到位□大部分人员防护不到位 协调组织情况 整体组织:□准确,高效□协调基本顺利,能满足要求□效率低,有待改进 工作组分工:□合理、高效□基本合理,能完成任务□效率低,没有完成任务 实战效果评价 □达到预期目标□基本达到目的,部分环节有待改进 □没有达到目标,需重新演练 外部部门协作性 报告上级政府□报告及时□联系不上 周边同级政府□按要求配合□不配合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方案 (1)监测点位布设 东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为地下水源地,监测布点分别见表1。 表1旧县水源地污染监测布点 点号 位置 监测因子 备注 水源地 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井 pH、BOD5、COD、NH3-N、TP、石油类、重金属 W1 地下水上游500m W2 地下水上游1000m W3 地下水下游500m W4 地下水下游1000m (2)监测项目 地下水监测项目为:pH、溶解氧、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挥发酚、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锌、铜、硒、镉、铅、砷、六价铬、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硫酸盐、氯化物、铁、锰、COD、BOD5、总磷、总氮、石油类等,同时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特征污染物增设监测项目。 (3)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监测分析方法优先选用国家标准监测方法,监测仪器选用常用的现场监测仪器设备,如检测试纸、快速检测管和便携式监测仪器的等快速监测仪器设备,必要时使用便携式气相色谱仪/质谱仪等。 (4)监测频次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污染状况,事故刚发生时,一般每1小时监测一次,摸清污染物变化规律后,减少采样频次。每次采样均采两份,一份用于现场分析,一份送实验室分析测定,以确认现场的定性或定量分析结果。 (5)质量保证 1、采样、化验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能切实掌握环境污染事故采样布点、分析技术,熟知采样器具、分析仪器的使用和样品采集、固定、保存、运输条件。 2、采样、分析仪器均必须在校准周期内使用,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确保仪器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仪器离开实验室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 3、用检测试纸、快速检测管和便携式监测仪器进行测定时,应至少连续平行测定两次,以确认现场测定结果,并与实验室监测结果进行对比、确认和鉴别。 (6)数据报出 填写原始记录表,经三级审核后报出。 编制监测报告,经三级审核后报出。 (7)安全注意事项 1、应急监测人员必须注意自身的安全防护,熟悉现场、确认现场安全并按规定佩戴必需的防护设备(如防护服、防毒呼吸器等),经现场指挥/警戒人员许可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采样监测。 2、应急监测至少二人同行。 3、用过的检测试纸和快速检测管等监测废物应妥善处置。 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监测井应分别设在一级、二级保护区边缘和取水口、泉水出露位置、地下水补给区和主径流带;周边工业建设项目、矿山开发、水利工程、石油开发、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及农业活动可能等对地下水源区造成的影响时,污染控制监测井的设置应充分考虑保护区边缘位置,可参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适当增加监测井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