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大企业在开通新业务时,不会选择成立新的事业部,而是直接出资控股,成立一个子公司。那么关于国有企业设立子公司要不要审批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国有企业设立子公司要不要审批
二、国有企业设立的条件
1、产品为社会所需要
这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国有企业生产出的产品必须是能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为了满足这种需求,企业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合乎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不能提供伪劣残次品,给人们造成财产损失。这里所说的产品为社会所需要,必须是法律所不禁止的产品;二是对企业来说,生产的产品只有能满足人们的需求,才能销售出去,企业才有可能生存和发展。
2、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的必要条件
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都是工业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不可少的条件,没有这些条件,企业就无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特别是在我国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法律规定新设立国有企业必须具备这一条件,主要是为该企业考虑,防止投资浪费。
3、有自己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名称是企业的标志,企业名称一能标明企业的性质和面貌,二能有利于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国专门制定的《工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对企业名称的要求作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国有企业也应遵照执行。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企业的住所和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处所。住所是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企业的法定地址。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在一定的空间内进行,没有场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就无法进行。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
5、有自己的组织机构
6、有明确的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是企业所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界定。明确的经营范围限定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容。由于社会生产经营活动比较复杂,各有其自身的规律,国家对不同的经营范围事项有不同的规定。国家将经营范围作为设立企业的必备案件,是国家管理的需要,也是明确企业权利义务,保障企业合法经营的需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主要是指一些特殊要求,如环保、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等。
以上就是国有企业设立子公司要不要审批的介绍。国有企业设立子公司是需要审批的,如果不符合标准是不能设立。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进行咨询解答。